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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公报(2002年)
发布日期: 2003-11-03 来源:德清县统计局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我县开展了德清县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本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1年12月31日,普查的对象为全县所有从事社会经济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目前,普查的登记和数据汇总工作已顺利完成,并通过了上级数据质量检验审核。现将全县基本单位普查的主要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县基本单位总体情况

   2001年末,我县除农户和个体经营户外,共拥有各类法人单位2997个,各类产业活动单位3501个。与1996年全县第一次基本单位普查结果相比,五年来,全县法人单位增加870个,增长40.9%;产业活动单位增加798个,增长29.5%

     在法人单位中,单产业法人单位为2872个,多产业法人单位为125个;企业法人单位为2284个,事业法人单位为311个、社会团体法人单位为63个、机关法人单位(国家机关和政党机关)为104个、其他法人单位为235个。

   在全部产业活动单位中,生产经营性产业活动单位为2576个,非生产经营性产业活动单位为925个,两者之比为2.78∶1。与1996年相比,生产经营性产业活动单位增加908个,增长54.4%,非生产经营性产业活动单位减少110个,减少10.6%。

  

表1: 单位性质划分及变动情况


类     别

2001年

1996年

2001年比1996年

单位数
(个)

比重
(%)

单位数
(个)

比重
(%)

增加单位
数(个)

增 长
(%)

法人单位

2997

100.0

2127

100.0

870

40.9

  企业法人

2284

76.2

1450

68.2

834

57.5

  事业法人

311

10.4

230

10.8

81

35.2

  机关法人

104

3.5

68

3.2

36

52.9

  社团法人

63

2.1

11

0.5

52

472.7

  其他法人

235

7.8

368

17.3

-133

-36.1

产业活动单位

3501

100.0

2703

100.0

798

29.5

  生产经营性

2576

73.6

1668

61.7

908

54.4

  非生产经营性

925

26.4

1035

38.3

-110

-10.6

  

   二、全县基本单位就业情况

   2001年末,我县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23305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占47.1%。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10107人,占89.3%;事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8714人,占7.0%;机关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578人,占2.1%;社会团体法人从业人员221人,占0.2%;其他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685人,占1.4%。

   从行业分布看,我县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主要集中于制造业,占68.6%。批发零售业、建筑业和教育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业等3个行业的从业人员次之,分别为5%、4.5%和4.3%。

   三、全县基本单位结构情况

   (一)行业结构

   1、三大产业分布

   2001年末,我县法人单位从事第一、二、三产业的单位数分别为19个、1616个和1362个,与1996年相比,从事第一产业的法人单位增长58.33%,从事第二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分别增长56.44%和25.88%。

表2     法人单位三次产业构成及变动情况


类     别

2001年

1996年

2001年比1996年

单位数
(个)

比重
(%)

单位数
(个)

比重
(%)

增加单位
数(个)

增 长
(%)

合计

2997

100.0

2127

100.0

870

40.90

第一产业

19

0.63

12

0.56

7

58.33

第二产业

1616

53.92

1033

48.57

583

56.44

第三产业

1362

45.45

1082

50.87

280

25.88

  

   2、行业分布

   我县法人单位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为1408个;其次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法人单位数为389个,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包括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为386个,居第三位,社会服务业居第四位,法人单位数为151个。

表3    各行业法人单位数、比重及变动情况


行  业

2001年

1996年

2001年比
1996年
增 长(%)

单位数
(个)

比  重
(%)

单位数
(个)

比  重
(%)

合 计

2997

100.0

2127

100.0

40.9

农、林、牧、渔业

19

0.6

12

0.6

58.3

采掘业

132

4.4

118

5.5

11.9

制造业

1408

47.0

869

40.9

62.2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3

0.8

15

0.7

53.3

建筑业

53

1.8

31

1.5

71.0

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

11

0.4

8

0.4

37.5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42

1.4

24

1.1

75.0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389

13.0

315

14.8

23.5

金融、保险业

40

1.3

30

1.4

33.3

房地产业

58

1.9

24

1.1

141.7

社会服务业

186

6.2

53

2.5

250.9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53

1.8

39

1.8

35.9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130

4.3

87

4.1

49.4

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30

1.0

11

0.5

172.7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386

12.9

464

21.8

-16.8

其他行业

37

1.2

27

1.3

37.0

  

   (二)地区分布 在地区分布上,我县武康、城关和新市三镇的法人单位数最多,分别为1022个、408个和347个。按每平方公里分布的法人单位数计算,城关镇的单位密度最高,为每平方公里5.9个;其次是新市镇,为5.2个;其它依次为徐家庄、武康、勾里、钟管、高桥、下舍、士林、莫干山、干山、雷甸、洛舍、筏头、三合、南路。

  

表4    各地区法人单位数、密度及变动情况


单位名称

2001 年
单位数
(个)

密    度
(个/KM2)

单位名称

2001 年
单位数
(个)

密    度
(个/KM2)

 合计

2997

3.2

下舍镇

85

2.9

武康镇

1022

4.5

高桥镇

69

3.0

城关镇

408

5.9

雷甸镇

124

2.4

新市镇

347

5.2

勾里镇

98

3.6

洛舍镇

162

2.1

徐家庄镇

82

5.0

钟管镇

141

3.5

南路乡

39

0.4

莫干山镇

92

2.4

筏头乡

82

1.6

干山镇

88

2.4

三合乡

91

1.5

士林镇

67

2.6

   

  

   (三)企业经济类型

   在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中,非公有制企业单位数量增长很快,其中,私营企业法人数量最多,为1131个,占总数的49.5%,比1996年增长436%;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为92个,占4.1%,比1996年增长55.9%;集体企业法人单位为563个,占24.7%,比1996年减少43.0%;国有企业法人单位为156个,占6.8%,比1996年减少65.8%。

  

表5    各经济类型企业法人单位数、比重及变动情况


经济类型

2001年

1996年

2001年比1996年

法人单位
数(个)

比  重
(%)

法人单位
数(个)

比  重
(%)

增加单位
数(个)

增  长
(%)

合计

2284

100

2127

100

157

7.4

国有经济

156

6.8

456

21.4

-300

-65.8

集体经济

563

24.7

988

46.5

-425

-43.0

私营经济

1131

49.5

211

9.9

920

436.0

联营经济

3

0.1

20

0.9

-17

-85.0

股份制经济

318

13.9

25

1.2

293

1172.0

外商及港澳台投资经济

92

4.1

59

2.8

33

55.9

其它经济

21

0.9

368

17.3

-347

-94.3

  

   (四)企业资本金构成

   2001年末,我县企业法人单位实收资本达480664万元,其中,国家资本占17.9%;集体资本占16.0%;法人资本占28.1%,个人资本占26.3%;港澳台商资本占5.8%,外商资本占5.9%。

   (五)企业规模结构

   1、从业人员规模

   我县企业法人从业人员规模普遍较小。在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中,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企业为1996个,占87.4%;100至199人的企业为261个,占11.4%;500至999人的企业为22个,占1.0%;1000人及以上的企业为5个,占0.2%

   2、营业规模

   2001年,我县年营业收入在10万元以下的企业为434个,占企业总数的19%;10万元至100万元的企业为785个,占34.4%;100万元至500万元的企业为656个,占28.7%;500至1000万元的企业有172个,占7.5%;1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237个,占10.4%,其中1亿元以上的企业为21个。

  

表6 企业法人按营业收入规模分组及变动情况


营业收入规模

2001年

1996年

2001年比1996年

法人单位
数(个)

比  重
(%)

法人单位
数(个)

比  重
(%)

增加单位
数(个)

增   长
(%)

合 计

2284

100.0

1435

100.0

849

59.2

10万元以下

434

19.0

108

7.5

326

301.9

10-100万元

785

34.4

476

33.2

309

64.9

100-500万元

656

28.7

499

34.8

157

31.5

500-1000万元

172

7.5

144

10.0

28

19.4

1000-5000万元

180

7.9

176

12.3

4

2.3

5000万元以上

57

2.5

32

2.2

25

78.1

  

   注:1、法人单位: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法人单位可分为单产业法人单位和多产业法人单位。

   2、产业活动单位: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组织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

   (3)能够掌握收入和支出等业务核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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