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湖州市技师学院教师公告 | |||
发布日期: 2012-02-16 | |||
根据《德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德人[2009]24号)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湖州市技师学院教职工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教师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人数、范围及资格条件 1、具有德清户籍的人员; 2、具有职业类学校教学工作经历3年及以上;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 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及其他资格条件等详见《德清县湖州市技师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报名方式 1、《德清县湖州市技师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现场领取)一式二份; 2、一寸证件照2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相关证明。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和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一)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科目为职业教育教师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形式:理论课教师为模拟上课;实习指导教师为模拟上课和实际操作,分值各占50%。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三)体检和考核:面试结束后,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0%: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和考核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示和聘用: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在德清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招聘咨询 联系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075130, 湖州市技师学院办公室8423208、13567952071。
2012年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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