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局
当前位置: 首页
>站群导航 >县教育局 >政务资讯 >公告公示

德清县第一中学特长生招生方案
发布日期: 2013-03-18 来源:德清县教育考试中心

  我校系浙江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学校坚持“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为学生终身幸福奠基”的办学理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每一位有个性特长的学生搭建了广阔的发展平台。根据德清县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2013年我校继续招收一定数量的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和条件
  1.2013年在校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
  2.思想品德良好、学习成绩良好、身体健康者。
  3.体育、艺术、科技类个人县一等奖、市二等奖或省三等奖以上的获奖者,获奖时间两年内有效(2011年5月-2013年4月),且颁奖单位必须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单位,艺术类、科技类比赛必须是现场比赛的项目。
  二、招收人数
  本年度特长生招收比例,控制在学校招生总数的2%以内(不超过13人),择优录取。
  三、招生项目
  1.体育类:田径、篮球、乒乓球、羽毛球、足球、健美操、定向运动;
  2.艺术类:器乐、声乐、舞蹈、美术(书、画);
  3.科技类:信息技术。
  四、报名程序
  1.各初中学校根据我校特长生招生方案,开展组织推荐报名工作,于2013年3月底前将报名结果报我校教务处;
  2.考生必须持个人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照片一张,并填写特长生申报表(我校教务处);
  3.填报我校特长生的学生不得兼报其它学校;
  4.联系电话:8825001 褚老师    8825002  姚老师  8825009  周老师或洪老师。
  五、特长生待遇(按最佳成绩计)
  1.体育类
  (1)省第1、2、3名、市第1名降100分。
  (2)省第4、5、6名、市第2名降80分。
  (3)省第7、8名、市第3-6名、县第1-3名降60分。
  (4)集体项目获县第1名、市第3名、省第8名及以上的主力队员且经我校组织测试认定的降60分。
  2.艺术类
  (1)省第1、2、3名、市第1名或省一等奖降100分。
  (2)省第4、5、6名、市第二名或市一等奖以上降80分。
  (3)省第7、8名、市第3名、县第1名降60分。
  3.科技类
  青少年信息技术奥林匹克竞赛省一等奖降50分、省二等奖降40分、市一等奖降30分。
  六、特长生认定及录取
  1.我校特长生考核小组将于2013年4月初对报考本校的特长生进行特长认定后,将合格者名单报县教育考试中心审核,经审核同意后,且公示一周无疑的方可列为特长生。中考后,县教育局高中段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特长生招生方案和符合特长生招生条件及考生的中考成绩,给予降分录取。
  2.特长生志愿必须与中考文化课志愿相一致,即第一志愿必须填报我校。
  3. 特长生降分不作分班依据,录取时体育、艺术、科技每类招生人数由我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德清县第一中学
2013年3月18日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