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 |||
发布日期: 2016-10-17 来源:德清县环境保护局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应征求公众意见。兹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要 (1)规划名称: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 规划范围及面积:东至杭宁高速,南至北湖街及以武源街,西至防洪渠及阜溪,北至莫干山大道及以北绕城高速西复线,规划面积约22.25平方公里。 (2)发展定位与目标: 定位: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三角南翼的先进制造业基地,生态型工业区。 发展目标:以工业为主、招商引资为主、外向型企业为主、致力于高新技术发展的工业园区;产业扩展提升的集聚地,工业开发示范园区;吸纳外资及上海、杭州等大城市转移产业的基地;现代化中等城市的组成部分。 产业发展导向:以德清传统优势产业为基础,产业形态上重点发展研发及处于价值链高端、技术含量高、具有高附加值的先进制造业和创新型服务业;在产业类别上重点发展生物医药、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产业。 (3)规划期限:2016年-2030年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评工作程序 主要分为前期准备、资料收集与现状调查、规划分析、环境影响识别及预测评价、公众参与调查、报告书编制及审查等阶段。 (2)环评主要工作内容 ①区域自然社会环境现状调查及演变趋势分析;②规划方案及资源环境协调性分析;③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及环境影响预测评价;④环境风险分析;⑤规划方案清洁生产分析及合理性综合论证;⑥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及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⑦公众参与调查;⑧环境监测与跟踪评价计划及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等方式,对下阶段规划环评公众参与的方式和关心的问题发表意见和看法。规划环评编制单位将认真准备公众关心的相关议题,并结合规划环评成果,在规划环评初稿完成后组织公众参与和第二次公示。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联系和反馈。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与主要事项 (1)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对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其他的相关建议。 五、联系方式 (1)规划组织单位 单位名称: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地址:湖州市德清县塔山街901号1幢 联系人:魏先生 电话/传真:0572-8061094/8061084 电子邮箱:weitonghua@126.com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3)当地环保主管部门 ①单位名称:德清县环保局 地址: 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 联系人:汪女士 电话/传真:0572-8072471 电子邮箱:30065792@qq.com ②单位名称: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一路306号 联系人:贾女士 电话:0571-28869159 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二○一六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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