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用权不任性 | |||
发布日期: 2016-08-16 来源:县新闻传媒发展中心 | |||
任免决定是否民主?各类程序及手续是否合法合规?考察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又如何?近日,在某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免中,县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组对选拔过程进行了全程监督,堵塞风险点,确保做到依法、廉洁、高效。 今年以来,为提高对“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监管力度,第一纪检组将监督触角延伸至“三重一大”事项事前酝酿、事中讨论和事后执行全过程。目前已对8个监督单位,20项重点监督内容进行了全方位监督。 关口前移 强化事前掌握 监督单位如何准确把握受监督的范围?纪检组派驻后,及时梳理细化20项重点监督内容,并编印《规章制度汇编》50余册下发到监督单位,确保有章可循。 纪检组还明确,凡“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按规定程序报告,监督单位每季度上报事项计划,列出项目清单,确保不遗漏。对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须提前1~2天告知,并要求提供与议题相关的政策法规资料,便于纪检组深入了解掌握相关背景。 同时,纪检组主动把事项决策酝酿过程作为提前介入重点,做到“方案早知、意见早听、政策早清”,防止出现因情况不明导致监督乏力问题。截至目前,纪检组已参与7家监督单位38名中层干部的选任工作21次,出具廉政鉴定书30份。 及时嵌入 强化事中监管 今年4月,纪检组在参与某单位商议中层干部考察对象的班子会议中,对一名干部副职任职年限资格条件提出了疑义,要求暂缓讨论。 “事中监管主要有三‘看’。”第一纪检组组长吕秋月解释说,一要看会议合不合规则、二看议题合不合程序、三看决策合不合情理。 也就是说,监督单位召开决策会议必须做到“人数不足不能开、程序不对不能算”、“临时动议的不商量、意见分歧大的不表决、不末位表态的不执行”。其次,重大事项决策会前有无征求意见,重大项目有无经发改等部门审核把关,重要人事任免有无经组织人事部门核准等,都在事中监管的范畴中。另外,纪检组还要在现实状况、财力物力和百姓诉求等方面,对决策事项的合情、合理两项指标进行再审核、再把关。 全面跟踪 强化事后监督 5月,纪检组先后对“美丽乡村”建设和“平安创建”两项重要事项的推进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重点督查决策执行、干部担当和廉洁高效等情况。 决策是否有效落实、问题线索是否认真整改、监督是否存在盲区?这是“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落脚点。 今年以来,纪检组通过查阅台账资料、召开座谈会、查看现场等形式,全面了解是否按决策计划推进,有无随意变更等现象。通过走访询问、民意调查等方式对监督单位所有决策事项实行“大起底”,了解掌握是否存在“瞒报漏报、暗箱操作、规避监督”的现象,是否存在“化重为轻、化大为小、化整为零”的问题。 针对在排查发现的部门单位存在大额资金额度没有标准等制度缺陷,及时开展了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收到了良好成效。同时,通过开设微信公众号、举报电话、廉政谈话等方式,收集反映事项决策、实施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线索,采取倒查方式“抽丝剥茧”核实情况。目前,根据掌握的信息,已对监督单位下发《廉情函告书》8份,涉及资金使用、办公用房等苗头性问题29项,并责令限期整改。吕秋月表示,“三重一大”是纪检组监督的重点内容,只有把监督工作置于过程之中,精准把握监督的内容和方式,监督“到人、到事、到每个环节”,才能确保“不出空当、不留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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