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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
发布日期: 2016-08-16 来源:县新闻传媒发展中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重大活动临时性管理措施的决定》,近日,浙江省公安厅发布《关于对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通告规定自8月28日0时起至9月6日24时止,对浙江省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下同)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除峰会举办地杭州市以外,部分环杭县、区也将实行临时性交通管理措施,我县也在其中。

  机动车实行

  单双号限行措施

  据悉,在8月28日至9月6日期间,每日凌晨2时至24时,我县范围内普通道路,实行机动车“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下同)。在此期间,位于我县行政区域内的各高速公路将全天24小时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如若单双日转换时已在高速公路行驶的机动车,允许继续通行。

  对于峰会期间要出行的市民,也请详读该规定,以免出行遇到麻烦。杭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全天24小时实行机动车“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

  危化品车、货车

  拖拉机禁行

  目前,关于危化品运输车辆、货车及拖拉机是否能在我县范围内通行的事情,引起了很多车主的关注。对此,记者也进行了咨询。

  运输枪支弹药、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机动车,禁止在我县范围内道路行驶。其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以及G60沪昆高速公路绍兴、金华、衢州段,S33龙丽高速公路衢州段和320国道衢州段行驶。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路段不变。

  同样,峰会期间,载货汽车和拖拉机也禁止在我县范围内所有道路行驶。过境杭州的载货汽车,应当按照高速公路绕行诱导标志通行。过境禁止通行区域的载货汽车,每日20时至次日凌晨5时,可以通过杭州绕城公路东线、北线等高速公路过境通行,但是在过境期间不能上下高速公路。经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运输汽柴油、天然气、食材、农产品、药品等涉及国计民生物资的载货汽车可以办理通行证明,不受通行限制,但是要遵守单双号限行规定。持杭州公安交警部门核发通行证的载货汽车,在杭州市区按照指定时间、路线通行,在外围的禁货道路均可通行。持其他载货汽车通行证的,禁止进入杭州市行政区域,只能在属地按指定时间、路线行驶。

  除此之外,公安交警部门将视情采取其他临时性交通管理措施。

  违法管制措施

  将给予处罚

  那么违反机动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会有怎样的处罚措施呢?记者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了解到,8月28日至9月6日期间,我县交警将通过增设单双号限行抓拍系统、路面固定卡点执勤与巡逻相结合、志愿者劝导等措施,强化临时交通管理期间的交通管控。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将依法予以处罚。

  记者从警方发布的通告解读文件中了解到,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进入禁限行道路行驶的,不但要罚款,还需要扣分。文中指出,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进入禁限行道路行驶的,将处100元罚款,记3分。其他违反禁限行规定的违法行为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如果因事故及拥堵等原因未能及时驶离限制区域,希望驾驶人配合现场民警的指挥,迅速按指定路线驶离限制区域或就近到指定地点停放车辆。拒不驶离,交警部门将强制拖移车辆。驾驶人有阻碍执行职务行为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据了解,因违反临时交通管理通行规定被处罚后,驾驶人不按指定路线驶离限行区域或未将车辆停放到停车场,仍在限行区域内行驶的情形,以及民警依法处罚后,驾驶人按要求驶离限行区域,后再次驶入限行区域的情形,有以上两种情形之一的,民警发现后,将再次处罚。如果市民仍有不明事项,请咨询:0572-8815546。

作者 | 记者 俞晓勤 通讯员 范雄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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