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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加快“僵尸企业”处置
发布日期: 2016-09-19 来源:县新闻传媒发展中心

    记者从县经信委获悉,日前我县《关于处置“僵尸企业”的实施意见》出台,意味着我县“僵尸企业”处置进入实施阶段。

  今年,我县将力争完成处置5家以上“僵尸企业”,进一步加快去产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什么是“僵尸企业”?

  据了解,“僵尸企业”主要是指已停产半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靠政府补贴和银行续贷存在的企业。

  具体来说,是指连续1年以上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且未缴增值税,或者资产负债率超过100%且连续三年以上亏损且主要靠政府补贴维持生产经营,或者连续3年以上欠薪、欠税、欠息、欠费,或者陷入“两链”风险导致资不抵债且解套无望、长期停产且复产无望、已有投资但投产无望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这些企业占用了土地、金融等大量资源,但同时又处于停产状态或几乎没有产出。所以一定要下决心,对其进行市场出清。”县经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将切实减少无效低端供给、加快盘活存量资产。

  与此同时,建立健全市场化退出机制,将为促进市场充分竞争、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奠定基础。

  具体处置方式如何?

  “僵尸企业”具体处置方式如何,这些企业的职工该何去何从?

  根据《意见》,我县将按“兼并重组类”、“债务重组类”、“破产重整类”、“破产清算类”企业,分类开展“僵尸企业”处置工作。

  另一方面,我县也将努力建立健全政府、法院、银行、企业间沟通协调机制,妥善解决好职工安置和资产处置等问题,加快盘活“僵尸企业”原有的土地、厂房、设备、专利权、商标权等有效资产。

  与此同时,我县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全面深化以亩产效益为导向的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以企业综合评价排序结果为依据,利用实施用能、用地、用水、排污权等资源要素差别化价格政策措施和各类安全、环保、质量、能耗等强制性标准,加快倒逼“僵尸企业”退出。

  到今年年底,我县力争处置“僵尸企业”5家以上,重点以产权转让、资产置换等方式,兼并重组一批“僵尸企业”。到2018年,全县“僵尸企业”基本实现市场出清,企业市场化退出长效机制基本健全。记者了解到,我县前期开展了深入调查摸底和风险评估,建立单个“僵尸企业”档案数据,依法理清“僵尸企业”的债权债务、资产产权、形成“僵尸企业”原因以及需安置职工等情况。结合《德清县工业企业“三色”预警方案》,加强跟踪监测和分析预警。

作者记者 杨晓燕 通讯员 沈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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