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今日德清 >德清动态

申请经济适用房请抓紧
发布日期: 2016-09-02 来源:县新闻传媒发展中心

    今年的经济适用房申请自今年8月18日启动,到昨天已接近两周了。目前,窗口共受理申请2户。县房管处提醒,离申请截止日10月10日还有一个多月,但申请人要准备的材料较多,大家还是抓紧时间,尽量提早申请。

  和往年相比,此次经济适用房申请工作,实行一窗式受理制,县行政服务中心专门开设经济适用住房申请窗口。

  104套房源可供选择

  “这是我的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昨天上午,来自下渚湖街道35岁的周春,便早早地来到了该窗口,兴奋地提交申请经济适用房的申请书,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周春告诉记者,自离异以来,她一直租住在县城武康,高昂的房价让她买房无望,在了解到自己符合申请条件后,她立马就准备了材料。

  每年都会有不少市民因为经济等原因买不起房,经济适用房的出现,为这些同样有购房需求的市民解了燃眉之急。本次申请的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为武康城南德欣家园小区,共104套,建筑面积90~120平方米左右,均为三室两厅二卫户型,能极大满足家庭居住需求。

  购买标准为一户3人及以下家庭60平方米,一户4人及以上家庭80平方米。超出核准购买的部分须按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价格购买。

  对于市民最关心的申请条件,县房管处给出了解释。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申请人拥有本县户籍并实际居住2年以上;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年收入低于24000元;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8平方米;未享受过宅基地。

  需要留意的是,申请家庭拥有非住宅房屋及消费性汽车的,不得申请经济适用住房。

  一窗式受理更便捷

  “对于符合条件想要尽快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市民,了解申请流程,清楚每一份需要提交的资料,办理起来会轻松很多。”县房管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为提交的资料比较多,今年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开设窗口后,市民就不必往返跑了,有些资料也能在该中心的其他窗口一并办理了。

  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申请表》、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者需提供单身具结书,配偶已故的提供死亡证明;申请人及配偶双方父母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家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成员属本县城区范围以外城镇居民户籍的,需提供其户籍地是否购买私房、享受房改、住房保障和拆迁的证明材料;家庭成员属本县城区范围以外农业户口的,需提供其户籍地是否购买私房、批地建房、享受宅基地的证明材料;还有一些其他材料,例如残疾证等。

  申请人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资料后,还要经过材料校验、公示、审查、复审、媒体公示等环节,才能最终确定为2016年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家庭,过程需要一定的时日,市民们还需耐心等待通知。 据统计,申请窗口、各镇(街道)及县房保办已发放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150余份,接受电话及现场咨询300余人次。

作者记者 陈健 通讯员 黄培杰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