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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521/2021-07664 | 发文时间: | 2021-09-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来源: | 本站发布 | 发布机构: | 德清县人民政府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德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德清县金融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德清县金融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德清县金融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德清县人民政府
2016年9月6日
附件
德清县金融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2016年9月
目 录
一、发展基础
二、规划背景
三、面临机遇
四、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
(二)发展目标
五、战略定位和重点任务
(一)战略定位
(二)重点任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强政策激励
(三)加强人才引育
(四)加强考核引导
金融产业作为从事资金融通和信用活动的产业,主要包括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期货以及私募金融、互联网金融等业态,在现代经济中具有优化资源配置、调节经济运行的基础性作用。做强做优做大金融产业,是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经济安全的重要保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金融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69号)与《德清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德政发〔2016〕22号),紧扣“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金融产业自身发展”两条主线,结合德清实际,特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到2020年。
过去五年,是德清金融改革创新全面展开的五年,也是德清金融业高速发展的五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全县金融系统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深化金融改革,深入推进省级金融创新示范县建设,积极打造浙江省长三角金融后台基地,金融供给总量不断扩大,金融改革创新不断深入,金融产业体系不断健全,金融生态环境不断优化。
(一)金融市场规模不断扩大。2015年,实现金融业增加值27.8亿元,较“十一五”末翻了一番,占全县GDP的比重从“十一五”末的5%上升到7.08%,占全县服务业增加值的17.4%,实现金融业税收超5亿元,金融业已经成为德清的支柱产业之一。2015年,新增全社会融资总量202亿元,是“十一五”末的3.3倍,其中直接融资新增165亿元,直接融资占比从“十一五”末的25%提高到81.7%。2015年末,全县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544.19亿元,各项贷款余额441.62亿元,存贷款余额分别比“十一五”末增长89.01%和101.06%。实现保费收入超9亿元,是“十一五”末的1.6倍。
(二)金融组织体系日趋健全。至“十二五”末,全县共引进或培育各类金融组织500余家,其中,银行业机构16家(银行机构网点增加到103个),证券营业部4家,保险分支机构25家,期货分支机构1家,典当行4家,小贷公司5家,民融中心1家,融资性担保公司8家,资本管理公司1家,转贷服务机构1家,金融控股公司1家,互联网金融企业4家,基金、创投等其他类金融企业430余家,是全省地方金融组织体系最全的县域之一。
(三)企业挂牌上市梯次推进。至“十二五”末,全县共有挂牌上市企业96家,其中,上市企业8家,总市值716.21亿元,特别是升华拜克、美都能源、完美环球市值均超100亿元;“新三板”自2014年扩容以来,完成挂牌企业11家、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企业77家。挂牌上市企业数量位居全省前列,基本形成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德清板块”。
(四)金融后台基地加快建设。省农信联社金融后台综合大楼及培训中心(浙江农信学院)一期工程完成竣工;省工行3个后台中心落户启用;招商银行杭州分行金融服务支持中心投入运行;德清县与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率先开展股份制合作办学模式,成立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德清学院。目前,已有各类金融后台服务机构及配套支撑企业20余家,总投资超100亿元。
(五)新金融产业蓬勃发展。以上市公司为主发起人设立5家小贷公司,佐力小贷更是成为全国首家纯主营小贷业务的上市公司,并获省金融办批准在全省率先开展小贷公司互联网金融试点。全省首创“风险分类、高效匹配”的德清民间融资服务中心,着力破解“两多两难”问题,并联合省内6个县(市)民融中心成立浙江普惠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成立纯市场化转贷机构中小微企业转贷中心,破解中小微企业盈利空间小、到期的银行贷款转贷难、转贷贵的问题。同时,金融控股、财富管理、私募金融及互联网金融发展等方面日新月异,成为全省首批民间融资管理创新试点县。
(六)金融创新不断深化。在全省七个金融创新示范县中首家完成农村合作银行股份制改造,并实现跨区发展,设立10家村镇银行。全省首创主动渗透、信用放贷的小微企业贷款中心,大力发放纯信用贷款,至2015年末,累计放贷17.07亿元。组建全省首家县域科技支行,破解科技型企业资金需求难题,至2015年末,累计发放科技企业创新贷款6.1亿元。积极推进农村综合产权抵(质)押贷款业务,至2015年末,贷款余额2.2亿元,218户;发放了全国首笔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至2015年末,贷款余额1870万元。创新推进“五农一体•丰收驿站”惠民工程,至2015年末,已有50家试点驿站开业,完成各类金融服务交易6.5万笔,交易金额5000余万元。深化金融产品服务创新,各金融机构相继推出微贷宝、税易贷、善融贷、循环贷等产品,帮助小微企业及“三农”解决融资需求。
(七)金融发展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先后出台《推进金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快发展浙江省长三角金融后台基地的若干意见》、《鼓励企业赴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的若干意见》等金融专项政策;在全省率先推出本级财政性资金“贷存挂钩”激励制度;完善每年度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及镇(街道)、平台金融工作考核办法;县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建立部门与金融机构联席会议制度和银企对接机制,成立金融业协会,开展金融机构行风评议活动,金融创新发展氛围更加浓厚,金融发展保障体系日趋完善。
(八)金融生态环境持续良好。成立了县、镇(街道、平台)涉企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领导小组,建立了“打、防、化”相结合的多方联动处置机制。健全“银担”合作机制,完善转贷服务体系,运用“债转股、债务平移、招商托盘、司法重组、银行核销”等方式,有效处置“两链”风险企业。金融业竞争规范有序,行业自律建设效果明显。至2015年末,全县银行不良贷款率0.73%,资产质量保持全省最优行列,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
未来五年,世界经济仍将处于震荡调整期,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中高速、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的新常态。德清金融必须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引领新常态,发挥自身优势,抢抓发展机遇,实现跨越发展。
(一)发展金融产业是坚持“五大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十三五”期间,要紧紧抓住“互联网+”的重要发展趋势,运用多种手段开辟各类渠道,开发新的产品,实现金融创新发展。要统筹协调传统金融机构和新型金融业态的发展步伐,努力实现互利共生、和谐共赢。要以长三角金融后台基地为主要平台,抢抓信息经济发展的制高点,将金融产业培育成“绿色经济”的重要增长点,深化绿色金融创新试点。要以开放的姿态支持地方金融组织走出去,打造区域性金融总部。要继续深化普惠金融发展,丰富合法的理财通道,着力增加人民群众的财产性收入,让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金融改革的成果。
(二)发展金融产业是推进供给侧改革的重要途径。2015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三去一降一补”。结合德清实际,要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支持企业“去杠杆”。要创新绿色信贷,控制产能过剩行业授信,压缩退出长期亏损、失去清偿能力的“僵尸企业”贷款,支持企业“去产能”。要大力推进农村综合产权抵(质)押贷款业务,发挥农村居民在房地产去库存的重要作用,支持房地产“去库存”。要做强做大金融产业,构建组织完善、竞争有序的金融产业体系,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提供充裕的信贷资金有效供给,降低贷款利率浮动比例,规范金融机构收费,支持企业“降成本”。要强化金融政策制定的针对性、有效性,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优化金融领域的制度供给、制度结构,支持金融业“补短板”。
(三)发展金融产业是落实浙江省金融产业发展规划的重要体现。《浙江省金融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十三五”期间,要“加快省长三角金融后台基地建设,引进金融后台服务机构,培育金融信息处理、金融服务外包等新兴产业”。德清作为全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全省首批金融创新示范县、全省唯一的长三角金融后台基地、全省科技金融结合示范区、全省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及全省民间融资管理创新试点县,金融业已经成为服务业支柱产业之一。因此,要牢牢把握发展机遇,争取更多的“先行先试”,发挥先发优势,进一步提升金融业发展水平和创新能力,完善金融产业链,继续在全市乃至全省县域金融创新发展上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四)发展金融产业是贯彻“接沪融杭”战略的有效举措。随着杭州都市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和杭州都市圈的不断外扩,德清作为杭州都市圈的重要节点城市,空间互联、产业互通、人才互流日益密切。同时,省政府决定在“十三五”期间重点打造“钱塘江金融港湾”,整合提升杭州都市区域范围内的金融资源和产业布局,将对德清金融产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因此,要继续坚持“错位发展,互补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交通区位、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等方面的现有优势,主动对接“钱塘江金融港湾”,承接杭州金融产业梯度转移,成为杭州都市圈金融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动对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做足做深德清无缝对接杭州的区位优势,吸引驻沪金融机构到德清发展相关产业。
近年来,国际市场持续动荡调整,后金融危机时期的影响依然复杂多变,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在改革创新中交织前行,德清金融业发展面临着新形势、新挑战、新机遇,但机遇大于挑战,德清金融业发展仍将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一)深化金融体制改革释放的机遇。中央已明确提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陆续出台降准降息、减税降费和信贷资产抵押再贷款等一系列促进金融供给侧改革的举措。省政府也出台了关于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提出要“一企一策”处置资不抵债企业、积极处置不良资产、推进贷款结构优化。深化金融改革将为德清金融业继续保持强劲发展势头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经济转型升级带来的机遇。省委、省政府已将金融产业作为万亿级现代产业进行培育,这为德清加快发展金融产业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从产业兴县来看,德清已进入经济转型关键时期,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已成为重要发展方向;从工业强县来看,一方面,企业对风险投资、股权投资、产业基金、融资租赁、财务顾问、资产管理等创新型金融服务需求增加,另一方面,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再融资、兼并重组再发展意愿强烈。因此,金融需求的转变将给德清金融产业加快发展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三)“互联网+”金融创新拓展的机遇。“互联网+”金融创新是一种创造性突破,是新产品、新技术、新方法、新组织、新市场的引入,既是对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也是对需求要素的重新定义。随着互联网大数据的兴起,金融领域的“互联网+”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包括财富管理、移动支付等基于互联网的新型金融活动,既扩大有效供给,又促进消费、投资和出口需求,全社会对金融服务需求将进一步扩大,将给德清互联网金融产业创新和发展提供更大的市场机遇。
(四)金融业增加值持续增长的机遇。金融业增加值的增长体现了金融深化的过程,扩大金融业增加值是推动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动力。2015年,德清金融业增加值占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比重7.08%,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中国香港该指标超过22%,新加坡达到了26%,欧盟卢森堡为25.4%,德清县金融业发展仍有巨大空间。
(一)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树立五大发展理念,落实省委、省政府打造万亿级金融产业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目标导向和补齐短板相结合,以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抓手,继续深入推进省级金融创新示范县建设,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创新,紧扣“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和“金融产业自身发展”两条主线,健全金融机构体系,培育金融新兴业态,扩大金融市场规模,完善金融产业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精准性、有效性,为德清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保障。
(二)发展目标。抢抓省委、省政府打造七大万亿级产业的发展机遇,以莫干山国家高新区为主平台,继续深入推进省级金融创新示范县和浙江省长三角金融后台基地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级和省级“先行先试”的金融创新试点,不断做强做优做大地方金融产业,力争重点发展指标实现全面翻一番。到2020年末,全县金融业增加值超60亿元,占服务业比重的25%以上;金融业税收超10亿元;新增全社会融资总量突破1500亿元;本外币存款余额超1000亿元,各项贷款余额超800亿元;银行不良贷款率保持在1.5%以下;保费收入超15亿元;挂牌上市企业数量超200家,上市公司总市值超2000亿元;新引进和培育各类新金融业态300家以上。
(一)战略定位。坚持“一区域一特色”的产业发展思维,与上海、杭州等周边金融中心城市错位发展,全力推动金融产业与经济、社会良性互动发展,力争经过五年努力,基本形成“一个基地、两个中心、四个示范区”的金融产业发展格局,在金融后台产业、地方总部金融、产融结合改革创新、金融生态环境等领域取得新突破,继续领跑全省。
——打造长三角金融后台基地。引进各类金融后台,推动金融云和大数据项目落户,承接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小微金融、财富管理、金融电商等金融创新业务,积极培育信息处理、金融服务外包等新兴产业,发展金融电子清算、核算、支付,金融数据备份、金融软件开发、信用卡系统、金融产品业务处理等业态,加快基础通信、软硬件和配套设施建设。力争到2020年末,金融企业达到800家,建成一定规模的浙江省长三角金融后台基地。
——打造民间金融服务总部中心。以德清民间融资服务中心联合全省6个县(市)民间金融服务中心成立的全省民间融资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后台——浙江普惠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为基础,通过健全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依托线下民间融资服务中心的资源优势,提升民间资本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水平。力争以做强做大民间金融服务总部中心为重点,在全省率先打造“民间金融服务总部中心”。
——打造民间财富管理中心。以浙江佐力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升华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及德清民间融资服务中心为基础,加快民间财富管理机构的培育和发展,为民间资金和中小微企业提供资金管理和股权投资服务平台,促进社会财富和民间资本有效转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进一步增加城乡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形成较为完善的财富管理产业链和生态体系,着力打造全省民间财富管理中心“德清样板”,凸显德清财富管理在全省的先行示范作用。
——打造产融结合创新示范区。以全县上市公司及龙头骨干企业为培育主体,积极探索“产业+金融”的发展模式,鼓励支持设立金融控股、资本管理、互联网金融、融资租赁、投资管理等金融新业态,推动产业资本向金融资本转化融合,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着力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力争推动所有上市公司开展产融结合改革创新,打造全省产融结合创新示范区。
——打造绿色金融创新示范区。大力开展绿色金融创新试点,充分发挥德清良好的生态特色优势,探索绿色金融的体制机制,完善差别化信贷服务,提升对绿色农业、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节能环保、循环经济、五水共治、大气治理等领域的金融服务水平,引导资本流向绿色产业,促进绿色理念与金融创新紧密结合,努力走出一条产业转型、生态保护的绿色金融发展之路。
——打造农村金融创新发展示范区。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及城乡体制改革试点为契机,加强农村地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扩大金融服务覆盖范围,拓宽农村金融服务链,有效盘活农村“存量资产”,有力激活农村资源要素,积极打造适应新时期城乡一体化的多层次、全覆盖的农村金融创新发展示范区。
——打造金融生态安全示范区。加强金融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完备的金融监管机制。加强金融机构内部管理,规范提升金融新业态,强化行业自律发展。完善涉企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机制,加大对风险“点”、“圈”防范和处置,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非法集资、非法经营、超范围经营、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和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力争把德清建成金融秩序稳定、经营稳健、服务经济能力明显增强的金融生态安全示范区。
(二)重点任务。围绕“加大资金要素供给、加强资本市场建设、深化金融改革创新、发展地方特色金融产业、促进科技金融结合及防范处置金融风险”等方面展开,努力将金融业培育成县域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切实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和支持经济转型能力。
1. 加大资金要素供给,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1)扩大金融供给总量。强化考核,优化服务,完善财政性资金“贷存挂钩”考核制度,实行“多贷多存、多税多存”, 鼓励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其他银行类金融机构向上级行争取更多信贷规模,激励金融机构扩总量、调结构,加大对实体经济有效信贷支持。引导保险资金参与地方经济建设,深入挖掘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信贷潜力,为县域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提供充分的资金保障。
(2)优化金融要素投向。充分发挥银行主力军作用,重点保障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建设等融资需求。引导金融机构围绕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加大对小微企业有效信贷投入。积极争取国家“投贷联动”和浙江股交中心设立子中心试点,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力度。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大力推动农村综合产权抵(质)押贷款及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抵押贷款增量扩面,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推动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
2. 加强资本市场建设,提升“德清板块”实力
(1)梯次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全面走访县内企业,建立不少于100家的拟挂牌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按照挂牌上市标准,实施“一企一案”的培育措施,强化宣传培训,进行动态培育;主动对接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深交所、全国股转系统及浙江股交中心;健全挂牌上市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兑现落实挂牌上市扶持政策,加快梯次推进步伐。支持具备条件企业通过境内外首发上市、买壳上市及“新三板”、“新四板”挂牌,进一步提升资本市场“德清板块”实力。
(2)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分类分层推动挂牌上市企业通过定向增发、配股等方式扩大再融资规模。鼓励非挂牌上市企业更多通过股权方式融资,支持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信托及融资租赁等多元化方式融资。支持境内外的风险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积极参与企业的改制重组,扩大企业债券和股权融资规模。探索政府融资新模式,积极推进国有资产证券化,有效盘活“存量”国有资产。到2020年,力争直接融资比重占比达70%以上。
(3)提升上市公司发展质量。支持上市公司发展壮大,引导上市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增强创新驱动能力。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支持上市公司实施横向并购,扩大市场份额,提升资产规模;支持上市公司实施纵向并购,整合产业链,形成优势产业集群;鼓励上市公司“走出去”,实施跨国并购重组。
3. 深化金融改革创新,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1)深入实施普惠金融工程。强化农村金融服务网点和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提升金融普惠水平,积极推进“五农一体·丰收驿站”综合惠民工程和“三位一体”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农村综合产权抵(质)押贷款及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增量扩面,不断延伸农村金融供应链。创新建设农村金融要素市场,探索农田水利设施抵押贷款及农村综合产权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加强信用镇、信用村、信用户“三信”评定工程建设,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规模。开展形式多样、面向基层的普惠金融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金融知识水平。
(2)大力推进绿色金融试点。探索绿色金融的体制机制,完善绿色信贷体系,大力发展能效贷款、排污权抵押贷款、碳排放权抵押贷款,积极支持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重点领域的节能减排项目和服务。支持传统企业依托科技创新实现转型升级,打造“低碳升级+循环改造+绿色替代”模式,促进传统产业形成绿色新业态。支持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满足绿色企业和项目的融资需求。鼓励符合条件的法人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二级资本债券和信贷资产证券化。
4. 发展地方特色金融产业,提升金融对地方经济贡献度
(1)提升发展金融后台产业。以莫干山国家高新区为主平台,主动对接上海离岸国际金融中心、杭州钱塘江金融港湾建设,积极引进上海、杭州两地各类金融后台,努力争取阿里巴巴金融云大数据,浙商银行后台、挖财研究院等项目落户德清。大力开展金融产业招商,引进发展小微金融、财富管理、金融电商、私募金融等金融业态,培育金融信息处理、金融服务外包等新兴产业。推动工行金融后台、招商银行杭州分行金融服务支持中心、IBM循环再制造中心、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德清学院加快发展。尽快启用省农信联社金融后台综合大楼,加快中国联通华东数字中心建设进度,打造在长三角有较大影响力的金融后台基地。
(2)推动产融结合发展。充分利用上市公司及龙头骨干企业的资本优势和产业特点,坚持“一公司一特色”、“产业、金融”双轮驱动,支持组建融资租赁、财富管理、资本管理、产业基金、股权投资等新金融业态及布局消费金融市场。鼓励有实力的企业与金融机构战略合作,通过投资、并购等方式积极参股基金、信托、保险、证券、银行等金融机构,推动产业资本向金融领域渗透,实现产融结合,优势互补。
(3)着力发展地方总部金融。以德清农商银行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为基础,以资本为纽带,利用资本市场,做强做大地方总部金融机构。鼓励小贷公司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实施兼并重组,通过线上线下联动实现跨区发展,做大资产规模。推进德清民间融资服务中心向下延伸网点,扩大服务范围。鼓励浙江普惠金融公司创新业务方式,扩大业务规模。支持升华金控、佐力资本等新金融业态加快发展,增强地方金融规模实力和影响力。鼓励新金融业态发展总部金融组织,提升地方经济贡献度。
(4)做强做优持牌金融。积极吸引各类金融机构入驻,引进先进的服务模式和管理技术。推进银行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创新业务模式。持续推进保险业创新,积极发展农业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及商业健康养老保险等险种,加快建设现代保险服务业。支持证券及期货业多元化创新发展,做大资产证券化、融资融券、资产管理等业务。
5. 促进科技金融结合,构建完善科技金融体系
(1)推动科技金融资源有效对接。围绕全省科技金融结合示范区建设,探索完善“全链条”、多工具协同的金融扶持机制。发挥高新区科技创业种子资金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引导母基金作用,积极探索与专业化创业投资机构合作,设立专业化产业(创业)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金对科技企业投资,带动金融机构贷款,打造具有德清特色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科技投融资体系。
(2)强化科技创新信贷支持平台建设。争取国家“投贷联动”试点,推动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需求和银行机构的金融供给更好对接。鼓励支持辖内金融机构设立科技专营组织(机构)。大力推动科技支行、科创小贷等科技专营组织(机构)增加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投放,促进科技型企业贷款业务扩面增量。引导科技担保公司创新科技担保服务,发展科技型企业贷款担保业务,降低准入门槛,扩大服务对象,加大对创新创业贷款的担保力度。
(3)推动科技创新企业挂牌上市。加大科技创新企业的培育力度,鼓励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支持企业赴资本市场挂牌上市。争取浙江股交中心设立子中心试点,支持科技企业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收益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组织中小型科技企业发行集合债券、集合票据,有效运用不同债券产品扩大科技企业直接融资规模。
6. 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处置,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1)规范发展地方金融新业态。按照“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遵循“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明确风险底线,保护合法经营,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积极营造扶优限劣的新金融业态发展环境。
(2)加强金融机构监督管理。强化金融管理部门监管职责,加强对县内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落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高效、系统的内部管理体系,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和机制。重视舆论监督,组织开展金融机构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建设,规范竞争行为,引导金融机构合规经营,维护良好的金融市场秩序。
(3)完善金融风险防范体系。完善银担合作机制,支持融资性担保公司创新业务、健康发展,发挥破解企业互保联保风险的有效作用。规范发展市场化转贷机构,缓解中小微企业低盈利与民间转贷高利率之间的矛盾,降低中小微企业转贷融资成本,挤压“地下钱庄”的风险空间,着力补齐金融风险防范“短板”。
(4)联动处置涉企金融风险。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在涉企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完善风险监测预警、处置机制,强化属地管理、多方联动,依法分类处置。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引导银行机构积极向上争取不良贷款核销,努力降低不良率,确保银行资产质量处于全省最优行列。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德清金融业发展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各部门对金融产业发展的沟通协调,及时研究全县金融改革创新发展的重大事项。发挥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的优势,主动加强与省市金融管理部门对接联络,加强信息共享,形成推动金融创新发展的合力。
(二)加强政策激励。争取省级及以上各种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在德清先行先试。完善金融产业发展的配套政策,通过县级财政继续加大对金融要素保障、金融产业发展及企业挂牌上市等重点领域的扶持,探索设立金融发展子基金。每年安排不少于8~10%的金融业税收收入作为“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用于金融要素保障与金融产业发展;企业挂牌上市奖励按照县政府有关文件执行,实行动态调整,优化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结构和用途,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政策支持,形成政策叠加效应。对于重大项目及运行规范、贡献突出的企业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扶持。
(三)加强人才引育。在大力开展金融产业招商活动中,更加注重加大招才引智力度,着力打造现代金融家俱乐部,全力引进金融领域专家学者、业界领军人物及知名人士。实施金融人才三服务工程,对金融后台机构内的高管人才和各类专业人才,在落户、配偶就业、子女教育、住房保障等方面实施专门优惠政策。深化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对符合条件的金融人才给予“一对一”精准服务,充分发挥金融人才促进金融产业发展的积极作用。
(四)加强考核引导。每年出台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办法,调动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各金融机构的创造性,扩大信贷总量,优化信贷结构,提升服务水平,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每年出台对镇(街道)、平台金融工作考核办法,强化属地管理服务职能,形成政银企齐心合力、共谋发展的工作格局,继续营造经济、社会与金融良性互动发展的良好氛围。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