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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521/2018-02979 | 发文时间: | 2018-05-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德公通〔2018〕23号 | 发布机构: | 德清县公安局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作风,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市、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办法》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进一步精简会议活动、文件简报,强化工作执行等有关事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精简会议活动
1.减少会议数量。能以文件、通知、邮件、钉钉、电话等方式传达上级精神、部署工作的,一般不再召开会议。目标任务明确的工作要求,可通过“督办指令”形式下达,不再开会部署。倡导到基层现场办公,现场研究解决问题。每周一上午各单位将本周计划召开的需由多部门参加的会议报备至县局办公室,统筹安排后尽可能合并召开。
2.提高会议实效。会前应做好充分准备,合理安排议程,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倡导开现场办公会、协调推进会等规模小、时效性强的会议。积极探索运用现代信息科技技术改进会议形式,提高会议效率。
3.严格会议制度。按照县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会务、通知管理规范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相关会议制度,明确会务承办责任,加强会务保障,严肃会议纪律。督察大队负责做好违反会风会纪情况的登记备案,并及时向县局领导报告,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4.规范考察活动。合理安排外出考察学习,严格执行审批、报告制度。从严控制外出考察学习次数(不含办案出差及本市、县范围内的学习培训),局领导班子及各部门领导班子同一时期外出考察学习原则上不超过2人。外出考察必须有明确目的和实质内容,讲求实效,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考察活动。
二、精简文件简报
1.减少文件数量。凡法律法规、党内规定和上级机关已有明文规定的,不再印发文件。凡能通过通知、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解决问题的,不印发文件。除报送、抄送上级机关和其他单位的文件外,其他非涉密文件一般通过县局公安网发布,减少印发纸质文件。涉密文件以纸质方式通过机要途径分送,但应尽量减少分送范围。
2.压缩简报篇幅。工作简报要突出“简”字,提倡简练文风,力求意尽文止,字数一般不超过2000字。简报内容应主题鲜明,重点突出,文字精炼,提倡开门见山,减少一般认识性阐述和虚话套话。对无特色亮点的“应付式”简报及描述日常事务工作为主的“流水账”式简报,县局将不再录用。
3.提高文稿质量。各单位以县局名义起草的文稿,必须先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后提交县局办公室进入正式发文流程。审核过程中要重点把好政策法规、体例格式、语言文字、密级审查等关口,切实提高各类文稿质量,增强文稿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三、强化工作执行
1.坚持求真务实。坚持以工作实绩为导向,以实绩论英雄,注重实效抓落实,切实防止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严肃统计纪律,向县局报送的各类业务数据必须经本单位“一把手”领导审核签字背书,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杜绝迟报延报和把关不严的随意报送。
2.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厉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形成“头雁效应”。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具体工作,对本单位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负总责,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确保抓出成效。
3.加强督办督察。建立县局重点工作督办指令制度,围绕重点工作及重大警情,局领导以指令单形式下发至相应承办部门,提出明确的具体工作要求,切实提升工作效能。督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加大对责任不落实、工作推进不力人员的问责力度;驻局纪检监察组要充分发挥监督合力,开展常态化监督,切实推动工作执行力的有效提升。
德清县公安局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