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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手机号未解绑 支付宝被盗刷1万多
发布日期: 2018-08-10 来源:县新闻网

  “万万没想到,我的银行卡里这三年来竟陆续少了1万余元!”近日,在武康城区工作的新居民陈先生急匆匆跑到武康派出所报案称,因更换手机号码时未将其与本人信息注销,又没将绑定的支付宝账户解锁,自己支付宝关联的银行卡账户竟成了别人提款机,损失共计1万多元。

  经过连续一周的追踪侦查,好消息传来,盗刷的犯罪嫌疑人落网,陈先生损失的1万余元也被悉数追回。8月9日上午,陈先生来到武康派出所,领回被盗刷赃款10400元。

  谈及被盗刷,陈先生一脸懊悔。原来此事持续已有3年多的时间,而自己一直未发现。陈先生是诸暨人,2014年来到德清工作,因为中途更换工作单位,所以在2014年年底更换了手机号码。当时,原先的手机号已经绑定了支付宝,又绑定了银行卡。由于不怎么使用,银行卡里当时也没有存款,他忽略了解除绑定一事。

  “我2016年开始重新使用那张银行卡,因为来往资金不大,也便没有考虑设置短信提示。”陈先生回忆道,而事后发现,其实从2016年以来,卡里陆续有资金损失。给陈先生实实在在敲响警钟的一次,是到了2018年7月30日的当天。

  陈先生表示,当天恰巧去银行,发现银行卡内少了3000元,就在自己思索着哪里花了钱时,卡内又被转出5000元,陈先生这才幡然醒悟,这是被盗刷了,随后立即报警。

  接到警情后,武康派出所刑警立即展开侦查,经过银行账单核实及资金去向查询,警方发现,陈先生被盗刷资金均是通过支付宝被转出,而其支付宝账户就是原先手机号码。当陈先生再次登入已闲置4年的支付宝账户时发现,登录密码等都已被修改,但该支付宝账户所消费来源均是由陈先生口袋中的银行卡来支付。

  “没想到自己的卡,莫名其妙成了人家的提款机了。”得知此事,陈先生十分气愤。经过细细统计,警方查实,陈先生共被盗刷19次,损失资金达10400元。

  经过与支付宝公司对接,及线索追踪侦查,武康派出所刑警终于发现了犯罪嫌疑人踪迹, 8月7日,警方在下渚湖街道某住房内将犯罪嫌疑人抓获。看到民警到来,夏某显然有些错愕,三年多来的侥幸心理,最终还是没逃脱一张法网。

  夏某交代,自己购买新号码后,尝试登录支付宝账户,发现本就有注册信息,虽然不知道密码,但通过短信验证等方式,最终开始登入该账户。而进入支付宝后,发现有绑定银行卡,且该银行卡系统信息,也是发送到自己的新号码上,于是夏某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开始了第一笔消费。

  2016年6月21日,4.99元,购买播放软件会员,这是夏某的第一次盗刷。发现并未任何异常后,隔了数日,夏某又开始用支付宝账户进行消费。就这样,夏某一直陆陆续续地使用着该支付宝,进行小额消费。

  2018年7月29日夜间,夏某第一次尝试使用该支付宝进行大额交易,3000元,也就是陈先生发现的那一次。而进行该交易后,夏某又通过支付宝账户转账5000元,进行套现。这也成为了夏某长达三年盗刷历程的最后一单。

  在审讯中,夏某对自己的盗刷行为供认不讳。面对警方普法,夏某这才意识到了自己盗刷行为的严重性。当前,夏某家人将其盗刷金额如数返还,而犯罪嫌疑人夏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强制措施,取保候审。

  警方提醒:在移动网络支付日益发达的今天,多数网络账户都可由手机号码注册、登录,请广大市民一定要重视个人账户信息的保护。手机号码被停用、弃用之后将被运营商收回,不排除存在被再次出售的可能性。所以,市民与其绑定的微信、支付宝等账户一定要及时解除绑定,否则“旧号码”将成为潜伏在各类账户中的“木马病毒”。此外,微信、支付宝等使用付款码付款时,即使小额支付也可设置密码,以确保账户资金安全。


作者:  | 记者 俞晓勤 通讯员 赵学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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