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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评价细则 明确发展方向——钟管镇中心学校召开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解读会
发布日期: 2019-01-08 来源:德清县教育局

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行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就需要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为了让老师和学生更好地了解综合素质评价细则与标准,1月8日中午,钟管镇中心学校召开了全体初一学生及所有技能课教师会议。

会上,学校副校长王世倬首先向全体师生阐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性,他告诉大家,综合素质评价是贯穿整个初中阶段的,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与高中段招生总分统一作为高中段学校录取新生的条件,所有师生都要重视这一项工作。

接着,他为全体初一师生详细解读了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的细则与操作流程。他说,根据《湖州市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和《德清县初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试行)》中提出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确定了学校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由品德表现、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四项指标构成;每一项都分“优秀”、“良好”、“合格”、“需努力”四个等级,并各占一定的比例;学生素质评价采取多元主体评价方式,自我评价、同学评价和教师评价相结合,并各占一定的比例。在此基础上,他对各项目的给分细则和注意事项也结合相关事例进行了详细说明,以确保每位师生都能听懂并会操作。

最后,学校校长王卫华告诉大家,要切实认真地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这一项工作,要做到既能客观公正的评价每一个学生,又能真正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

这一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解读会,不仅让所有的师生都明确了综合素质测评的相关细则和操作流程,为下一阶段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也为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课程改革、促进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促进人才培养模式转变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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