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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521/2019-01703 发文时间: 2019-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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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德清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机构: 德清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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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5长深高速公路德清至富阳段扩容湖州段及G25德清至G60桐乡高速公路联络线湖州段工程LTJ01标段施工信息

施工五方责任主体:

建设单位——杭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复线湖州段指挥部

勘察、设计单位——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施工单位——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浙江交工金筑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湖州市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同济市政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

 

                                              

工作职责:

1.项目经理职责

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委任的,对项目施工全过程负责的项目管理者,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工程所在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组织施工任务划分,对工期、质量、安全、成本、环保和现场组织进行管理。组织编制工程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工程进度计划和技术方案。制订安全生产、保证质量和降低成本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企业年(季)度施工和机械设备的使用计划,对工程项目施工进行有效控制,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和现代化管理,努力实现技术进步。科学组织和管理进入现场的人、财、物资源,协调各单位之间关系,做好人力、物力和机械设备的调配与供应,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做好资源优化配置,提高综合经济效益。组织制订项目经理部各部门、人员的职责权限和各项规章制度,搞好与机关本部、各职能部门的业务联系和经济往来,定期向企业领导汇报工作。

2.项目副经理职责

项目副经理对项目经理负责,接受分工,协调现场生产、生活及物资供应、医疗卫生、环保、财务及日常事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经项目经理授权,对现场问题进行独立的决定和处理。其主要职责是:确定施工现场的组织系统、工作方针和程序。协调路地关系,抓好征地拆迁工作;指导现场供电、供水、施工道路等临时设施的建设工作以及修理厂和仓库的管理工作;对职工的生活供应、医疗保障进行规划并督促落实。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工程调度会议,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布置下期施工任务。建立施工进度监察系统并督促各专业架子队执行工程进度计划。项目经理不在位期间,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

3.总工程师职责

对项目的施工技术、工程质量、科研试验和计量测试等全面负责。具体职责是:组织技术交底,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审核项目技术方案和质量控制计划。参与任务划分,并对所属架子队技术管理人员、施工进度、机械设备配置、材料计划等具体要求。组织现场工程质量的检查及内部质量监控,检查及监督现场的测量控制工作和试验工作,确保测量、试验质量。提出改进工程质量的技术目标和措施。负责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及先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组织研究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通病和预防措施,解决工程质量中有关技术难题,并协助项目经理解决工程施工中的关键技术和重大技术难题。负责工程项目验工计价。对工程施工中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组织有关人员及时进行技术总结和竣工文件编制。

4.安全总监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落实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和适时修改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办法、规定、措施、计划,并检查、督促全体员工贯彻落实。

参与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编制、施工方案会审,及时提出事故预防措施和建议,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加项目安全设施审查和竣工验收。组织员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活动,不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及时掌握施工生产场所、机电设备、交通运输的安全状况和危爆物品的管理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各种违章违纪行为。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会,对安全工作提出要求并组织落实。参与重大危险源检查、评估、监控,组织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和原因分析。组织开展每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和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实施安全生产奖罚。定期向上级业务部门总结报告项目安全生产情况。

5.工程技术部职责

工程技术部是施工技术管理部门,下设调度室。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控制,解决施工中遇到的关键施工技术难题。制定施工技术管理办法及工程项目的组织设计及调度工作。负责技术交底,过程控制,解决施工技术疑难,提出变更设计,推广应用“四新”技术,参与验工计价。参与编制竣工资料和进行技术总结,组织实施竣工工程保修和后期回访,负责工程技术资料和设计文件管理工作。

6.安全质量部职责

依据企业的质量方针和目标,制订项目质量目标及管理工作规则,负责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的编制并贯彻实施,对项目工程综合管理,行使质量监察职能。确保产品在生产、交付及安装的各个环节以适当的方式加以标识,并保护好检查和试验状态的标识。按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完工项目进行评价,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指导、组织开展QC小组活动。对质量事故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方案,并督促落实。

依据企业安全目标,制订本项目安全目标及管理工作规则,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制定并呈报安全计划,安全技术方案和具体安全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及时整改安全事故隐患,参与安全事故处理。

7.计划合同部职责

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承包合同、成本控制、成本核算工作。参与合同评审,组织开展成本预算、计划、核算、分析、控制、考核工作。

负责工程的年、月、旬等计划的编排工作,并根据工程情况及时对计划做出调整,保证按计划、按要求及时做完工程;对已完工段及时统计汇总,填表上报有关部门和项目经理并向项目经理提出下期计划意见;负责工程的计量工作,认真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准确上报计量文件以及与此有关的各种材料。

负责全标段的合同书、协议书、意向书等文件的拟定与保管。严格监控合同实施的全过程,保证按合同办事,并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归档工作,包括信函、传真、补充协议、电话记录等。

负责本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按照会计法负责本工程的资金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和专款专用。

8.物资设备部职责

负责物资供应和设备管理。主要职责是:建立物资、机械设备、零配件供应保障系统,并负责物资的采购、看管与运输。负责汇总和编制材料采购计划,明确采购产品和技术标准的性能,并签订采购合同。对购进的材料质量负责,验收材料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并配合试验室进行抽检。负责工程施工所需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对现场材料进行产品标识。参与设备的调遣、安装、检验、验证、标识及记录,定期向项目经理和质检工程师提供有关机械完好率、技术条件状况的报告。参与工程项目验工计价,对各施工单位的材料消耗和机械使用费用情况提出意见,评价各单位机械设备管理情况。

9.财务部职责

负责本部门与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文件、记录控制与管理以及涉及本部门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报、传递等工作。负责编制工程项目的财务收支计划,检查、分析计划执行情况,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制定各项费用定额,汇总编制项目部成本和费用计划,牵头并配合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成本费用管理办法,负责组织成本费用核算工作,如实反映项目部经营成果。实行项目责任成本管理,进行成本费用预测、控制、监督和分析,做好责任成本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检查和考核其执行情况。认真落实生产经营主要指标与各级各类人员挂钩奖罚办法。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依法纳税,监督财务收支并向有关方面报送财务报告。参与项目部签订经济合同、协议和有关经济活动的决策,统一调度资金,负责资金全过程管理。负责职工及农民工工资的发放。

10.中心试验室职责

在项目部领导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合同、文件、标准、规范、规程及发包人、监理有关工程试验、检测的规定,全面负责工程项目的试验工作。负责购置、配备与项目相匹配的试验、检测仪器,并建立健全的试验设备台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完好。按规定周期对试验、检测设备进行标定,保证试验、检测结果的有效性。按照工程项目进度计划,提前进行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类试验,并取得可靠的数据,以便指导施工。负责做好各类原料试验,过程试验,各种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及时提供试验报告,供项目部合理选定各类原材料。根据工程进展及时、迅速地完成现场施工的各类试验、检测工作,并及时取得监理工程师的签认,保障各施工工序的正常衔接。积极进行技术创新,通过比选合理的施工砼配合比等方式,合理降低工程施工成本。负责工程试验、检测资料的编制、整理、归纳、汇总、存档,参与项目工程交竣工资料的编制,参加工程交竣工验收。

11.综合管理部职责

处理项目部日常事务、负责党政、文秘、卫生、生活供应、接待等工作。

负责协调路地关系,抓好征地拆迁工作。

12.分部负责人职责

负责本分部(工区)安全、质量、工期、投资控制、环保工作,全面完成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工作安排及时合理,没有停工现象。工序安排紧凑,督促得力,无施工中断情况。由客观原因造成未能完成计划,应及时编写分析报告,提出有效处理措施。根据施工情况,合理提出变更意见,并积极与有关方面联系、汇报并落实。指导现场技术人员及时提供、整理并完善变更资料。及时掌握人力部署、调动情况,向领导提供合理的调配意见。按月对外部劳务人数进行统计。

 

 

 

主要管理制度:

 

为严格员工队伍管理,强化和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规范项目全体人员作息、工作、请假、学习、会议、生活及环境卫生等相关管理制度,提高全员工作效率,给施工生产和项目部的全面建设提供必须的思想和行动保证,现根据本工程项目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作息与上下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 作息

(一)作息时间由综合办根据季节变化情况调整公布。

(二)项目部全体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作息,就寝时间禁止大声喧哗和影响他人休息。项目部大门每天晚上十点钟关闭,除值班加班外,如无特殊情况,所有人员应在关门之前归队。严禁翻越围墙和大门,违者予以罚款200元。

(三)除因工作需要外,不得擅自在外留宿。宿舍内不得留宿与本单位无关的人员,不得擅自调换宿舍。违者将予以罚款200元。

(四)按时起床,及时整理内务,打扫室内外卫生,保持环境清洁,垃圾分类装袋送至指定堆放点。原则上每周组织宿舍卫生评比一次。作息制度的执行情况由综合办负责不定时、不定点抽查。

第二条 上班

(一)自觉遵守上下班规定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内,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工作计划清单当日应完成的,必须当日完成。积极完成上级和项目各级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需要安排加班的,合理安排加班工作时间。不得在上班时间打游戏、玩扑克,到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做到平安上班,安全下班。不准在办公室约见非相关工作人员,特殊情况会客必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严禁在工作时间内喝酒。对无视劳动纪律、玩忽职守等所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罚款;对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加强施工现场的组织指挥,项目部所有管理和技术人员都要以身作则,敢于担当,靠前指挥,狠抓落实。业务人员要树立优质服务的思想,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情况,快速解决问题,对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便于领导决策。

(三)工作时间内,原则上要统一穿工作服,佩戴胸卡,做到整洁整齐,注重礼节礼仪,树文明标化项目部。遇有上级对标段内工作检查,各级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不留死角,领导要亲自抓好迎检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下班时,各部室人员要检查办公室的电灯、电脑、打印机、空调等电器是否关闭,做到“人走灯灭”好习惯。

(五)工作时间严禁穿拖鞋、穿短裤或打赤膊。集体办公场所严禁吸烟,违规者将给予50-100元的罚款处理。

(六)严禁赌博、嫖娼;严禁偷放黄色录像、传播淫秽书刊;严禁利用网络、短信、微信、微博传谣,一经发现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并对参与者每人罚款1000元;严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违者每人罚款500元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企业职工管理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党员一律给予党纪处分,职工给予行政处分,因打架斗殴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一律自负。

第二章 考勤管理规定

第三条 严格考勤管理,认真做好考勤指纹卡登记。项目部考勤由综合办负责,各分部指定专人负责,月底交综合办汇总。汇总后一并提请项目主管领导审批。

第四条 综合办将审批后的考勤表于次月5日前传递到财务部,作为计发个人薪酬的依据并保存备查。

第五条 负责考勤人员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不徇私情,做到公正,公开。如发现弄虚作假,将予以处罚。

第六条 凡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超过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天的,经项目经理部党工委会议研究,予以退回公司人力资源部处理。

第三章 请假与出差管理规定

第七条 请假

(一)项目部主管领导请假应相互告知、说明情况并告知综合办,业主和公司有要求的,按规定程序办。

(二)项目部副职领导请假,须经党、政主管领导批准。

(三)部门领导请假经分管领导及项目部主管批准。

(四)项目部其它员工请假经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项目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批准。

(五)各分部副职以下人员请假按管理权限审批或另制定请假细则。

(六)员工请假由本人填写请假审批单,按审批程序批准并到综合办登记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七)超出请假时间不能返回的,需及时电话报请项目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批准,并及时报综合办。超过规定假期的按事假处理,未经批准延假的按旷工处理。

(八)请假人员归队后要及时到综合办销假,否则考勤继续按请假执行。未经领导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或给予每天300元-500元的罚款。

(九)项目部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休假,具体休假制度按公司规定执行。

(十)项目履约人员请假,业主有规定的,另按业主规定办理。

第八条 出差

(一)因工作需要出差的人员,到综合办填写出差申请单,报分管负责人审批后,按权限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人员要按批准的时间归队,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归队的要通过电话请示,说明情况,准许后方可推迟归队时间。出差当天返回的由分管领导批准,2天以上的要经项目主管领导批准。

(二)出差人员的差旅费、住宿费、补助费等标准报销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出差期间的招待费不予报销(遇特殊情况经请示主管领导批准的除外)。

(三)不得借出差开会之际游山玩水,探亲访友,或绕远道行程。违者一切费用自理,并处罚300元。当事人违规发生意外的,其后果自负。

第四章 学习制度

第九条 坚持学习制度,处理好工学矛盾。项目部每月集中学习不得少于两次。同时要把学习政治理论与学习技术知识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要本着 “干一行,爱一行,懂一行,精一行”的原则,认真学习专业技术技能,鼓励职工走自学成才的道路。

第十条 开展专项学习、培训活动。党工委书记亲自抓,将学习活动贯穿于项目建设管理全过程,在工作中强化全员学习意识,在学习中促进队伍进步,生产丰收,在建设管理过程中提高全员素质能力。各部室每年初要编制全员培训计划,统筹安排好外培和内培工作。

第十一条 结合项目工作实际,每位员工都应积极为各级各类简报、报刊杂志投稿。项目部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 项目部每次组织学习、上课,应按通知要求自觉参加,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应向项目部领导请假,无故不参加者,将给予罚款处理。

第十三条 对学习认真,既有实际操作能力,又有理论知识的技术工人或工作扎实,技术过硬,为工程建设做出重大贡献的职工,特别是肯学习善钻研,责任心强的同志,项目部将给予内部奖励。有特别技能的技术尖子,在项目部职辖内经项目部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并报请公司提高待遇,成绩突出者向公司推荐,建议任职聘用。

第五章 会议制度

项目部坚持例行会议制度。为确保会议质量,推动项目全面工作高效运行,根据项目工作需要,特制定会议制度。

第十四条 会议类型。项目部会议主要分为:经理办公会、党工委会、党政联席会、纪工委会、工程例会、专题会、早会或晚会(或班前会、班后会),职工大会等会议。 

第十五条 各种会议记录,由项目综合办负责会议内容记录、整理、归档,重要会议根据需要形成会议纪要下发。

(一)项目经理办公会,视情况召开,由项目经理主持,或指派项目其他领导主持,部室以上领导及相关负责人参加。

(二)党工委会、纪工委会,按公司规定和项目情况召开,分别由项目党工委书记,纪工委书记主持,党工委成员和部室领导以上党员干部参加。

(三)党政联席会,视情况召开,由党工委书记、项目经理主持,项目领导及部室相关负责人参加。

(四)月度施工生产例会,每月底或每月初召开一次,由项目经理、总工程师主持,部室以上领导和相关人员参加。

(五)月度安全生产例会,每月召开一次,由项目经理、安全副经理主持,部室以上领导和相关人员参加,安全质量部组织。

(六)安全生产培训会,由安全副经理主持、安全质量部组织,每月召开一次,项目部相关人员及所有施工队负责人和施工班组长参加。

(七)中心组学习会,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工委书记、副书记主持,部室以上领导参加,综合办组织。

(八)科技研讨会,由总工程师主持、工程部根据研究课题,施工进度,技术攻关情况,及时组织召开,相关人员参加。

(九)经济分析会,由项目经理主持,合同部组织,项目部室以上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

(十)早会,晚会制度。项目部,一、二分部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可集中召开,也可单独召开,由项目经理、分部经理分别主持,也可委托其他领导主持,参加人员视情况决定。会议时间一般控制在30分钟内。

(十一)其他职工大会,动员会,总结表彰会等,根据情况召开,综合办组织,党政主管或副职领导主持。

参加会议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指定会场,会议时间内手机调为震动状态。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者,需向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请假。

第六章 会议室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会议室由综合办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内容包括开门、室内配备的各种设施用具、打扫卫生、操作有关设备(如:视频监控、投影仪、空调)等。

第十七条 使用会议室的部门要提前到综合办说明使用时间、期限、规模等情况,由综合办统一安排。
    第十八条 使用会议室期间,使用部门和参会人员要爱护室内公物,保持室内清洁,不得随意将会议室用品带走或挪作他用。损坏公物由使用单位或损坏人赔偿。

第十九条 会议结束后,综合办人员负责安排卫生打扫和物品管理,并关好门窗、电器断开电源。
    第二十条 会议室应始终保持室内清洁、整齐,保证随时开会使用。

 

第七章 宣传工作制度

第二十一条 项目部成立宣传报道领导小组,党工委书记、副书记任组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其他副职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部综合办。领导小组负责项目部宣传报道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对上报的稿件审核把关。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宣传报道的具体工作。

第二十二条 对外宣传报道,严格按照“遵守政治纪律、保守国家秘密、坚持内外有别、统一标准尺度、严控内部资料”的原则进行。

第二十三条 宣传报道的重点应集中在弘扬企业精神和职工奉献精神上,以报道拼搏进取、安全质量、品质工程、科技攻关、文明施工、劳动竞赛、工程进度、社会责任活动、环保及文物保护为核心内容。

第二十四条 大型宣传报道和新闻采访活动,由项目部宣传报道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布置,未经领导小组同意,各部门不得安排和接待任何外部媒体采访活动,外部媒体和本单位宣传部门来项目进行宣传采访工作,应事先报宣传报道领导小组同意。

第二十五条 经安排采访的媒体,接待人员要查看证件和介绍信,要有专人陪同,只准在本管段内进行采访,并且只准介绍公开的信息和资料。

第二十六条 未经项目宣传报道领导小组同意,各部室不得向外界任何媒体提供和披露有关投资、环保、安全、队伍状况、施工方案、施工进度、科研成果、财务数据等信息资料。

第二十七条 在业主方刊稿一篇100元。在各类公开发行的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上发表宣传本项目部的正面报道,地、市级一篇200元,省部级一篇300元,国家级一篇500元。在国家级网站发表一篇300元,省部级网站一篇200元,中铁建总公司网站发表一篇150元,集团公司网站一篇100元,公司网站一篇50元。

第二十八条 发表的各类稿件,由综合办收集刊物原件后,连同宣传报道统计表,年底前项目部综合办审核,项目部将及时兑现稿酬和奖励。

第八章 收发文管理规定

第二十九条 项目部所有文件(除业主、监理下发与工程有关的除外)的签收和下发由综合办负责,工作程序按贯标要求执行。

第三十条 文件收发要做到有记录,每份文件的签收、上报或下发必须填表登记。

第三十一条 上级机关下发的所有文件,要及时送达项目部领导先阅,待领导签署意见后,根据需要再复印传递有关部门,原件由综合办保存。要保持时效性。

第三十二条 各类文件原件必须分类归档,以便于今后查阅。

第三十三条 业主、监理下发的与工程有关的所有文件,工作指令等应及时传递相关部门,由部门资料员签收和整理归档。

第三十四条 红头文件拟稿由发文的主责部门负责,涉及多个部门的,由牵头部门主办,定稿后发送综合办统一排版编号,呈主管领导签发后行文。

第九章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条 单位印章由综合办专人负责,并加锁保管。

第三十六条 施工合同、协议书、重要文件、材料等加盖单位印章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需盖领导名章的,必须经领导本人批准。

第三十七条 公章每次使用必须由使用人提出申请,常规性文件(开工报告、施工工艺审批等工程类材料),不需申请,综合办登记造册做好记录,登记内容包括日期、用途等,使用人要签字。

第三十八条 项目部印章原则上不准携带外出使用,如遇特殊情况需带外加盖印章时,必须填写《外出用章申请单》,经项目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将公章带出,综合办做好相关登记。

第十章 生活与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第三十九条 各部室对项目部配发的办公设备如: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照相机以及办公桌椅、文件柜等,要认真做好保养维护工作,保持良好状态,如发生责任性损坏,由损坏人照价赔偿。综合办对项目部配备的所有办公设备进行统一登记造册,并制定发放表,由使用人签字确认、存档。

第四十条 办公设备配置和办公所用耗材由各部室向综合办报申请计划,呈主管领导审批后,由综合办集中采购,要坚持货比三家和价廉物美的采购原则。

第四十一条 合理使用纸张,坚持正反面打印,不存档文件尽量做到废纸再利用。

第四十二条 配发给个人或宿舍的办公用品用具、生活用品要有领发手续,妥善保管使用,造成损失或丢失的由当事人自行购买。

第十一章 业务接待及食宿管理规定

第四十三条 接待工作要认真执行廉洁、节俭、热情、周到的原则,反对铺张浪费。

第四十四条 项目部的接待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分工负责。项目部综合办负责对外接待的组织、协调,其他部门负责业务系统对口接待工作。

第四十五条 业务对口单位来访人员,由项目部相关对口业务部门负责接待,综合办负责协助,相关对口部门应及时向分管和主管领导汇报,并告知综合办,以便于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第四十六条 大型和重要的接待任务,需策划制定接待工作方案,各相关部门要在项目部的统一组织领导下,相互配合、各司其职、顾全大局、严守纪律,以确保接待任务的圆满完成。

第四十七条 凡业主及其以上领导或重要来宾及重要新闻机构记者采访,项目部领导原则上出席或委托有关部门领导出面接待。其他规格的接待除领导有特殊指示外,一般由相关部门有关人员出面,实行对口接待,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应酬和接待开支。

第四十八条 接待费用标准要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办法,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来访宾客的住宿、交通车辆等由综合办统一安排。

第四十九条 项目部及各部室召开会议需安排在食堂就餐的,需提前告知综合办参加会议人员数量等,以便于食堂早做安排。就餐控制标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第十二章 食堂管理规定

第五十条 项目部食堂实行综合办负责制,食堂的管理、主副食品的采购均由综合办指定专人负责。每次采购回来的主副食品要由炊事人员进行点收,点收无误后采购人和点收人同时签字,当日的账单方可入账。

第五十一条 综合办应帮助食堂排出每周的食谱,做到一周一食谱,经常变换菜样,调剂菜品种类,努力提高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切实做到职工满意。

第五十二条 炊事员要注意搞好个人卫生和厨房食堂卫生,做到勤洗勤换,餐具和餐桌要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消毒。炊事员应严于律己,尽职尽责,积极主动做好就餐人员服务工作,保证就餐人员能按时就餐。

第五十三条 炊事人员上班时间内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要保持衣帽整洁。

第五十四条 每月底,综合办负责把食堂节超情况向全体就餐人员公布,接受监督,节超的伙食费用累计到下月调剂生活。

第五十五条 项目部全体职工每月底要对食堂伙食进行测评一次,连续二个月低于50%的,要对炊事员进行调整。

第五十六条 食堂炊事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

第五十七条 因工作不能按时回来就餐的人员,要提前一小时通知综合办或炊事员留好饭菜。

第五十八条 炊管人员不履行职责,就餐人员不支持食堂工作,无理取闹,违反上述规定,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章 车辆管理规定

第五十九条 项目部车辆由综合办统一管理,主要用于指挥施工,协调关系,解决现场问题,职工上下班,后勤保障。各部门用车必须提前告知综合办,由综合办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司机按派车单指令执行。

第六十条 司机应服从领导听从指挥,热情服务,爱护车辆,勤擦洗,勤保养,保持车况良好。

第六十一条 司机在工作期间,严禁饮酒,疲劳驾驶。对饮酒者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第六十二条 司机严禁将车辆交给非专业司机驾驶,如因特殊情况司机不在岗的,由综合办指定专人驾驶,否则,违反一次罚款300元。
    第六十三条 司机在没有出车任务时,应在所属单位等候,不得擅离职守。

第六十四条 司机因自身原因违章驾驶造成的罚款,从其工资中扣除。

第六十五条 司机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事故,由其承担所有维修及赔偿费用,情节较轻的给予200-2000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按交警部门出据的责任认定书进行处理,经济损失按保险公司赔付后差额的50%对司机进行罚款。

第六十六条 车辆用油实行车公里考核制度,统一使用加油卡,每月底由综合办负责考核一次耗油量 。如出现油料消耗异常,分析原因后,酌情给予处理。

第六十七条 因出差需在途中加油时,由用车人在油款发票后签字证明,司机告知综合办说明加油数量、时间,回项目部后应交综合办及时提交项目主管审批报销。

第六十八条 司机应做好每天行车记录。

第六十九条 司机给予每公里0.15元的补贴,以里程表为准每月结算一次或定额包干,由财务随工资发放。

第七十条 司机要确保通讯工具始终处在畅通状态,杜绝无故不接电话(行驶途中例外),如无故不接电话给工作造成损失,将视其情况给予50-100元的处罚。

第七十一条 严禁私自或打着领导名义出车、擅自在外停放车辆,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将给予200元/次处罚,给项目部造成损失的,其后果由责任人自己承担。

第七十二条 车辆维修由司机提出申请,综合办审核,必要时物资部协助确认,经项目主管审批后方可进行维修,维修点由综合办联系固定单位和结账付款,尽量固定一至二家。

第七十三条 分部车辆使用应指定专人负责安排。

 

第十四章 卫生管理规定

第七十四条 成立卫生监督委员会,项目部综合办负责人任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卫生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七十五条 适用范围:项目部所属单位和部门。

第七十六条 卫生管理要求

(一)个人每天班前、班后必须先打扫办公室公共卫生。

(二)项目部保洁人员负责整个办公楼公共部分卫生,地面保持清洁。大、小会议室用前,用后必须随时清扫。卫生间、淋浴室、洗漱间要擦拭干净,消除异味;院内卫生由门卫负责,保持整洁。

(三)项目部区域内垃圾应分类打包放到堆放处并及时运出。

(四)卫生检查由综合办组织部门负责人每周检查一次,分别评出办公场所和卫生宿舍第一名、第二名并发卫生流动红旗。

(五)项目部卫生监督委员会不定期抽查,对卫生达不到要求的要进行公示。

(六)各分部应制定相应的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域卫生管理制度(包括民工生活区卫生管理制度)。

第十五章 宿舍管理规定

第七十七条 住宿房间由综合办统一分配和调整,住宿按两人或三人一个房间进行分配。

第七十八条 员工入住后,综合办对房间内所有设施均清理登记,由入住人签字确认,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入住人员应自觉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主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第七十九条 鉴于宿舍紧张,员工家属探亲原则上在项目部外自行解决。

第八十条 所有住宿人员必须遵守项目部作息时间及各项规章制度,爱惜宿舍设施,注意节约用水、用电,不大声喧哗,不酗酒闹事。

第八十一条 保持宿舍卫生,对伸手可及的地方每天要进行打扫,所有物品按项目部配置的标准整理到位,做到面洁、窗明、物整齐。

第八十二条 床、衣柜等摆放做到整齐、美观、舒适、大方。

第十六章 门卫管理规定

第八十三条 门卫人员值班必须穿制服,保持穿戴整洁,接访客人要注重礼节。

第八十四条 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门卫作息时间,按时开门和关门。

第八十五条 门卫必须对出入项目部人员实行登记,严禁非本单位人员和儿童在项目部院内任意出入走动。严禁小商贩和拾垃圾者进入项目部。因门卫私自允许非本单位人员进入项目部造成损失的,由门卫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十六条 负责指挥车辆的进出、停放,保证道路畅通。

第八十七条 门卫人员负责项目部院内及道路的卫生打扫工作,保持院内卫生清洁。

 

第十七章 防火防盗安全管理规定

第八十八条 项目部全体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严禁闲散人员随便出入。并要在办公区域进行不定时巡视,一旦发现不熟悉人员和异常情况,要进行询问并及时通报综合办和安质部。

第八十九条 各部门在下班后要关好门窗,部门领导在下班前要检查各部门门窗是否关好。重要的办公室要安装防盗门。 

第九十条 定期检查电线线路及线路周围的易燃品,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第九十一条 灭火器要按规定放置、定期检查维修,一旦出现火情,要保证灭火器的正常使用。

第九十二条 办公室的钥匙不得交给非本部室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来人员单独留在办公室。

第九十三条 个人的现金、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办公桌抽屉、橱柜,以防被盗。

第九十四条 要认真做好防火工作,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不准乱接电源,以防火灾。

第九十五条 电梯使用必须按专业规定检修合格,符合使用条件方可使用。

用水用电管理制度

第九十六条 综合办负责项目部的水电管理工作,指定专业水电工负责项目驻地范围内的水电安装及维护维修工作,电工应持证上岗,人员相对稳定。水电安装、维修必须按规范,标准规程操作,布局合理,美观,符合行业和业主标准化要求。

第九十七条 所有驻地人员,禁止私拉电线,私接电源,严禁个人在宿舍,办公室内以及生活区、办公区场所内使用大功率电器烧水、取暖,如电磁炉,电热得快等,每违反一项给予罚款500元处罚,造成损失的后果自负。

第九十八条 大力提倡节约用水、用电,水笼头随开随关,减少水污染。对公共区域照明,人人有义务,根据需求及时开、关,以展示员工维护企业形象,节约成本的思想品德。

第九十九条 用水、用电费用由综合办安排并监督水电工进行每月抄表记录,审核结算费用支出,按规定办理审批付款手续。费用开支过大时要进行分析,采取措施,达到节约用水,用电目的。

以上规定,请项目部、分部严格遵照执行,广大员工自觉遵守,不得出现违规、违章、违纪行为,确保项目各项工作有序规范运行,推动项目的全面建设。

 

 

 

 

施工期环保措施及落实情况:

环保措施:设置环境保护组织机构:

在本项目部,配置1名专职环保监控员,检查、管理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及处理环保有关事宜,其他相关部门及各分部设置兼职环保员在业务上接受当地环保部门的指导。环境管理组织结构见图1。

1环境保护组织机构图

环境保护组织机构职责:

1定期召开环保专项会议,传达上级有关环保文件精神,及时通报各施工队存在的环保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及措施。

2、负责督促检查月度环保的落实和控制情况,对下达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予以监督核查。

3、对落实环保措施的经费实行管理,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在施工整个过程中都得坚持进行环保工作。

4、制定突发环保事件应急预案,遇突发环保事件,全面负责处理,做好善后工作,并负责月度奖罚事宜的研究和决定。

 

落实情况:控制扬尘污染

1砼拌合站所用砂石料适当洒水降尘,灌装水泥要确保输送管道密封不泄漏,拌合站料仓、搅拌机全封闭施工。

2)生产、生活区道路要定期清扫,洒水降尘。

3)根据施工场地整体规划,生产及生活区周边进行适当绿化,种植抗粉尘树种(乔木)如、女贞子、柏树等,树距3米。

4)施工过程中受大气污染最为严重的是施工人员,对于施工人员,我们采取防护和劳动保护措施,减轻其危害。如拌合站人员戴防尘口罩。

5)风镐凿除桩头时洒水湿润砼表面,尽量减少粉尘产生。

6)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根据地方法规的要求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7)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措施,并应在规定期限内将废弃物清理完毕。

8)在城区及居民区附近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采取保证车辆清洁的措施。

9)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大模板等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入库、入仓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10)在城区及居民区附近的施工现场混凝土搅拌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措施。

11)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车辆的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的要求。

12)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开工时间:

2018.1.1

工期:

2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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