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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薪玩“失踪” 或将面临刑责
发布日期: 2019-02-20 来源:县新闻网

  春节前后是务工人员讨薪事件多发时段,对于每个外出务工者来说,能够拿着辛苦钱回家过年,是他们最朴实的愿望。县公安局忠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积极帮助务工人员解决劳资纠纷,一场“无欠薪”行动的攻坚战,从春节前一直持续到春节后。昨天,记者从县公安局获悉,新市一名欠薪逃匿老板于近日落网,并被德清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针对此案,我们已经持续追踪侦查了近三个月,考虑到工人工资一直没有拿到,哪怕是过年,也一直未间断该案的侦查。”新市派出所民警简海平告诉记者,就在2018年11月27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新市派出所移交了该案件。主要情况是一家设计制作有限公司拖欠7名工人2018年3月至10月工资总计约20万元。

  接到线索后,新市派出所立即调派警力开展侦查。警方经走访及调查取证了解到,薛某于2018年1月注册成立该公司,自成立以来效益一直不好,订单较少,还有客户拖欠货款。

  面对这样的情况,薛某不是用心经营并拿回欠款,而是打起了工人薪资的主意,其间只是给工人们象征性地发一些生活费安抚情绪。到了2018年10月底,公司经营不善,难以为继,薛某便直接收拾行李离开了德清,在微信中将被拖欠工资的员工拉黑,彻底“失联”。

  老板失踪,意味着辛苦劳作的应得报酬没了下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欠薪员工投诉后,立即对此情况展开调查,随后按照法定程序下达指令书,责令薛某限期支付员工工资,但薛某欠薪藏匿且拒不限期改正,已属恶意欠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这起案件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交至公安机关。

  然而,为了躲避警方的追捕,薛某不接任何陌生电话,经常变换落脚处,与外界切断了联系。今年1月17日,德清警方对薛某进行上网追逃。

  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警方深入侦查及跨年日夜奋战,最终在网警大队、杭州东站派出所的协助下,于2月16日上午,在杭州火车东站站台处将犯罪嫌疑人薛某抓捕归案。

  坐在审讯室内,薛某对恶意欠薪逃跑的事实供认不讳。当得知该行为或将面临刑事责任时,他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目前,警方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犯罪嫌疑人薛某依法刑事拘留。

  “事实证明,法治社会,不论涉事者跑得多远,最终都必须正视现实,积极解决问题。”办案民警表示。

  在此,警方也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如发生工程款或工资纠纷,可以向劳动监察等部门举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非法讨薪的行为无助于事情的解决,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也正告欠薪者:恶意欠薪涉嫌违法犯罪,必须履行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新闻辅读

  什么是无故拖欠工资?

  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公会同意后,可暂时过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

  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怎么办?

  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农民工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农民工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此也提醒大家,在碰到拖欠工资等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时,千万不能采取爬楼、堵路等过激行为和暴力等手段,一定要依靠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否则,一时冲动不但于事无补,还有可能因触犯刑律被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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