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地生态葬 回归自然中 | |||
发布日期: 2019-03-18 来源:县新闻网 | |||
3月15日上午,根据逝者意愿,市民杨先生以树林葬的形式将亲属骨灰安葬于县节地生态安葬区。按《德清县树林葬管理办法》规定,县民政局给予逝者亲属5000元奖励。据悉,这也是我县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以来,首例以树林葬方式安葬的案例。 “选择树林葬也是他的选择”。杨先生介绍,亲属生前曾与他商量过,表示想要选择树林葬节地生态葬的方式。只是后来才知道选择节地生态葬的家属还能领到奖励和补贴。 树林葬指的是遗体火化后,在一片树林中的指定位置采取深埋方式进行安葬,不留坟头、不对应树木、不私自立碑。县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嵇红说,逝者姓名将统一刻在集体纪念碑上,亲属可在县节地生态安葬区内的公共祭祀点内以鲜花祭祀。 眼下,建坟立碑的埋葬方式占据了大量的土地资源,死人与活人争地的矛盾逐渐产生。“传统墓地修建大多采用大理石等长时间无法降解的材料,若是一直不变,可以想象一下,几十年几百年后,漫山遍野的墓地得占用多少土地资源。”嵇红说,去年我县被确定为省级树林葬试点县后,县民政局迅速出台了《德清县开展树林葬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建成县级树林葬区,为这一矛盾提供了解决方案。传统墓地双穴位占地是一平方米,树林葬只是占原先面积的1/5。此外,树林葬没有坟头、没有墓碑、不做标记,采用的骨灰盒也是可以降解的,土地可以循环利用。 自方案出台以来,我县已有不少文化程度较高的老年人,思想开明且生态环保意识较强的中年人,通过电话、上门等方式进行咨询。根据逝者生前意愿,若需办理树林葬,逝者家属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逝者身份证到逝者户籍所在的村(社区)提出申请,并填写《树林葬申请表》即可。 目前,县民政局正在规划建设县、镇(街道)、村三级树林葬区,对试点规模、安葬方式、鼓励措施等进行具体规定,切实加大生态葬法的推广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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