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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资没谈拢女子报警谎称被网友强奸
发布日期: 2019-03-22 来源:县新闻网

  因为嫖资发生争执,女子居然赶到派出所谎称被人“强奸”,希望警方惩处“元凶”。近日,下渚湖派出所接到这样一起警情,经警方侦查发现,这竟是一场因卖淫嫖娼引发的闹剧,德清警方对当时男女依法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昨日上午,下渚湖派出所办案民警向记者介绍了该案件的来龙去脉。3月12日下午,当事人周某在丈夫的陪同下,来到下渚湖派出所报警,称自己在下渚湖街道被人强奸。

  “针对该案件,警方展开了持续一周的昼夜侦查,发现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民警表示,如果涉嫌强奸,这将是一起刑事案件。接报后,下渚湖派出所就联合乾元刑警队开展了现场勘察和调查访问,并于3月19日当天,在杭州市塘栖镇抓获了涉嫌强奸的当事人宋某。审讯后,宋某表示,周某是因价格没谈拢,诬告他强奸。

  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警方对周某及宋某两人分别展开了二次审讯。原来,周某之前在塘栖一家浴室工作,和宋某早就认识,还互相加了微信。加了微信后,宋某经常与周某聊天,言语交流较亲密。从聊天记录中可以看到,3月12日中午,两人约好见面,在一处僻静地方,两人在车上发生关系。

  事后,周某以发生性关系为由,向宋某开口索要600元,而宋某表示只肯支付200元。两人因此争执不下,周某便说要打电话叫人前来殴打宋某,宋某听到周某要对自己使用暴力,心里有些害怕,表示要去派出所报警。得知对方要报警,周某生气地告诉宋某,要一起去派出所“理论一番”。

  在审讯中,周某交代,当宋某开着车前往派出所时,发现宋某一直在绕路,并非开往派出所。而宋某则表示,害怕周某找人对他使用暴力,便带着周某一直在路上兜着,不让周某下车。

  在车上争执一番后,周某下了车。回家后,因为没有收到钱,周某仍很生气,向丈夫谎称自己去见一个网友被强奸了。于是,便有了丈夫陪着她,到下渚湖派出所报警这一幕。

  在事实面前,谎言被戳破。目前违法行为人宋某,因嫖娼行为被德清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违法行为人周某,因卖淫行为、谎报案情行为被德清警方依法合并处以行政拘留八日,罚款3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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