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局
当前位置: 首页
>站群导航 >县教育局 >政务资讯 >文件通知

德清县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德清县2019年名师名校长选树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4-02 来源:德清县教育局

各级各类学校:

根据《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教育局关于名师名校长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德政办发〔2013〕77号)精神,现就2019年名师名校长选树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树名额

县名师15-30名,县名校长5-10名。

    二、选树办法

1.首次申报   

首次申报的人员,按德政办发〔2013〕77号规定执行。

2.再次申报  

2016年已获得县名师名校长称号的人员(包括当年复评成功的),且符合德政办发〔2013〕77号有关规定的,可再次申报,视作复评。计分时,2016-2019年名师或名校长履职期间的考核情况和2016年6月1日之后业绩各占50%(业绩按名师名校长量化评分细则计分)。其他评选程序按德政办发〔2013〕77号执行。

2016年之前获得县名师名校长称号的参评人员,不视作复评,按首次申报进行。

三、量化评分

详见附件1。

四、报送要求

各校在4月19日前将推荐表(详见附件2、3)的电子稿通过教育办公平台发送至组织人事科陈燕华处;纸质推荐表及相关佐证资料的复印件均一式2份报送组织人事科(行政中心B楼1210室),纸质资料恕不退还。

 

附件:1. 德清县名师名校长评选量化评分细则   

2. 德清县名师推荐表

3. 德清县名校长推荐表

     

 

                   德清县教育局

              2019年4月1日

  德清县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德清县2019年名师名校长选树工作的通知(人42号).doc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