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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信偏方能治病 村民种罂粟被拘留
发布日期: 2019-05-24 来源:县新闻网



  近日,县公安局新市派出所工作人员全力开展禁种铲毒踏查活动,在新市句城村发现一起种植罂粟案件。据姚警官回忆,当天值班恰巧巡逻至句城村,看到一农村自建房附近的田地中,种植着上百株灰绿色的植物,有80多厘米高,其中大部分已经结果,民警一眼认出这就是罂粟。
  一番调查后,民警找到了这片罂粟的种植者王某。据王某讲述,2018年冬天,王某去桐乡的洲泉镇那边玩,一天早上在附近一家早餐店内用餐时,突然腰部疼痛,当她支撑着腰部站起准备离开早餐店时,一陌生男子询问其是否患有疾病。感受到来自陌生人的关怀,王某如实告知了自己患有腰椎间盘突出的病症。听了王某的描述,陌生男子表示他手上有一种“特效药”,泡酒服用见效很快。随后,男子就回家将一颗果实给王某,并告诉王某捏碎果实就能获得种子,将种子撒进土里即可。王某听信了男子的话,便将果实拿回家进行种植。直到民警找上门,这才知道自己种植的“特效药”居然是罂粟。
  事后,民警在其种植区域发现毒品原植物罂粟424株,并对这些罂粟进行了依法收缴并销毁。目前,德清县公安局依法对王某处行政拘留13日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民警提醒,种植罂粟是违法行为,希望广大群众遵纪守法,时刻树立“种毒违法、种毒必除、种毒必究”的法治理念,充分认识到毒品的危害性和严峻性。同时,如果发现身边有疑似罂粟贩卖或有种植罂粟行为的,均可拨打110或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举报,公安机关将以“零存活、零增长、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私自种植罂粟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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