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大学生资助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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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普通高中、职业学校: 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是维护社会稳定与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举措,也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效手段。为做好2019年我县家庭贫困大学生就学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推荐条件 1.资助对象:德清县户籍,参加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被正式录取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贫困学生。 2.推荐对象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品行端正; (2)具有强烈的求知欲望,能够将学业坚持到底; (3)持有县民政局、总工会和残联等颁发的《城镇、农村低保救助证》、《德清县特困职工优惠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有效证件的,或因家庭成员大病、久病或家庭突遭天灾人祸等突发事件和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无力承担子女教育费用; (4)未获得社会其他渠道资助。 二、资助形式和资助额度 1.资助形式:为一次性资助或结对资助(逐年)。届时将组织资助仪式,在资助仪式上,一次性资助生当场领取资助金,结对资助生需与资助方签定协议。要求资助生本人或委托近亲属参加资助仪式,无故不参加仪式视作自动放弃。 2.资助额度:一般为5000元至8000元。具体额度由县资助贫困大学生就学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根据资助经费筹集情况和资助对象困难情况而定。 三、申报材料 需提供的相关材料:①资助申请书;②《德清县2019年贫困大学生资助申请表》;③身份证和户籍簿;④由县民政局、总工会和残联等颁发的《城镇、农村低保救助证》、《德清县特困职工优惠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有效证件;⑤大学录取通知书(学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学校收齐上交)。上述材料中,①②提供原件,③-⑤提供复印件,全部材料一式二份。 四、推荐方法 1.宣传。学校要加强宣传,将本通知精神认真贯彻到本校毕业班全体学生和家长。 2.申报。由家庭贫困学生或家长向就读高中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德清县2019年贫困大学生资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 3.审核。学校建立由校长、政教、教师、学生代表组成的审核小组。审核小组实地调查确定困难真实情况,认定困难类别,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定本校受助学生名单。 4.公示。本校拟定的受助学生名单须在校务公开栏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资助推荐名单、资助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式二份)于6月20日前送交县教育局计划财务科,逾期不再办理。 五、推荐名额
备注:表内数据为预估数,实际推荐以核实的困难学生数为准。 六、有关要求 为了保障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顺利进行,各校需确定一名联络员,要求政治素养好、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联络员全程负责本校贫困大学生资助业务工作,具体包括政策宣传、表册发放、材料初审、实地调查、资助协调、材料报送、思想教育、通知联络及其他相关工作。请各校将联络员名单于5月24日前报县教育局计划财务科陈丹红,联系电话0572-8367939(555939),13819274418(554418)。
附件:1.德清县2019年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联络员名单 2.德清县2019年贫困大学生资助申请表 3.德清县2019年贫困大学生资助推荐名单
德清县教育局 2019年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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