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教育局 德清县文化和广电旅游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德清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 |||
|
|||
各中小学、景区(点)相关单位: 为有序推进我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建设,打造具有德清文化特色的研学精品线路,根据省教育厅、省旅游局等10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8〕67号)精神和《德清县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湖教基〔2018〕24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德清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范围 德清县范围内,凡符合《德清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基地申报认定和管理细则(试行)》(见附件1)明确的基地或营地基本条件的项目,均可由其法人单位提出,申报德清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或营地。已被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公布为全国、省级和市级的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的单位申报市级基地、营地项目的,自动成为县级基地、营地。2019年开始,已认定为县级研学营地、基地的,方可申报市级的营地、基地。 二、申报推荐和认定工作基本流程 (一)自评申报。申报单位对照《德清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基地申报认定和管理细则(试行)》,如实进行自评,准确填写《基地自评表》(见附件2)或《营地自评表》(见附件3)。并随附基地9条、营地20条基本条件对应的佐证材料原件或复印件。自评符合要求的,填写《基地申报表》(见附件4)或《营地申报表》(见附件5)。同时须提供:(1)申报项目基本情况及特色简介(基地1000字、营地1500字);(2)研学实践教育课程文本资料、相关场景图片资料;(3)申报营地的还须提供营地辐射式研学旅行线路设计方案、5分钟的营地视频介绍资料。同一项目不得同时申报县级营地和基地。 (二)统一受理。申报单位统一向县教育局基教科及县文广旅体局递交纸质和电子申报材料。《申报表》、《自评表》及佐证材料的纸质文本、电子文本各一式1份。县教育局联系人:朱东亮,联系电话8367929。县文广旅体局联系人:吴琰,联系电话:8076662。 (三)会审评议。由县教育局会同文广旅体局对申报项目进行会审评议,对照县级基地、营地的基本条件对受理申报的项目进行现场踏勘核实并作记录,形成踏勘核实意见。召集相关部门业务处室和专家,按类别进行专家会审,出具专家评定意见。 (四)认定公布。德清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评定结果,在县教育局、县文广旅体局官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基地营地项目名称、所属区域和详细地址、基地营地法人单位全称及法定代表人、基地营地具体开放时间及咨询服务电话等。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由县教育局和县文广旅体局联合发文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项目申报必须真实。申报材料失实或不符合基本条件的,不予认定。若发现相关申报项目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3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二)项目申报必须及时。2019年县级基地、营地申报工作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德清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基地申报认定和管理细则(试行) 2.德清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自评表 3.德清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自评表 4.德清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表 5.德清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申报表
德清县教育局 德清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19年5月23日 德清县教育局 德清县文化和广电旅游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德清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基89号).docx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