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 一念之间 | |||
发布日期: 2019-06-11 来源:县新闻网 | |||
从5月20日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连续对“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上路”行为进行严查。昨天上午,记者随机选取了县城区两个路口,对电动车主佩戴头盔上路情况进行暗访。记者发现,在没有交警执勤的时段及路口,电动车主自觉佩戴头盔率较低。 当天上午,记者首先来到曲园南路和东升街丁字路口,从9点至9点05分进行观察。5分钟内,来往该路口的电动车共24辆,佩戴头盔的电动车主13位,此路口的头盔佩戴率为54%。 在永安街沃尔玛斑马线路口,记者现场统计,5分钟内,经过该路口的电动车共40辆,佩戴头盔的车主共23位,佩戴头盔率为57%。 从现场观察来看,来往于这两个路口的电动车,大多数车主能够自觉正确佩戴头盔上路,少部分车主仍旧“光头”上路,极个别车主将头盔挂在车头。 未佩戴头盔的电动车主陈先生不紧不慢对记者说:“头盔带了,挂在车头。等一下戴没关系吧。”车主沈先生也没有佩戴头盔,他连忙说:“下次注意,我下次戴。” 众所周知,骑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属于交通违法行为,是要被记分并罚款的,而对骑电动车戴不戴安全头盔,大家认为只是个人自己的事。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每年因骑电动车时不戴安全头盔而引发人员伤亡的事故时有发生。在我县,骑电动车发生事故死亡率高达50%以上。为此,我县交警部门从5月20日起,每天早晚高峰设卡,对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行为进行严查,采取的措施是电动车现场滞留,直至车主取来头盔正确佩戴好后,方可再次上路。 近一个月时间以来,在交警执勤严查下,电动车主佩戴头盔率明显提升,车主的佩戴意识逐渐提高。但是,在没有交警执勤的情况下,通过记者暗访发现,车主自觉佩戴安全头盔的仍旧不多,唯有已养成习惯的车主,在每次出门前都会佩戴好头盔后上路行驶。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上路的电动车主潘女士告诉记者:“现在大家骑电动车都开始戴头盔了,考虑到安全问题,这是好事情。我已养成习惯,每次出去都戴,出门骑自行车的时候都习惯戴了。” 目前,在众多交通工具中,电动车具有方便快捷等优点,深受市民青睐,但其最致命的弱点就是在行驶中稳定性较差,容易引发事故。且往往造成驾驶人头部受伤。许多市民认为,交通事故偶尔发生,离自己似乎很遥远,存在侥幸心理。在此提醒电动车主,驾驶电动车时戴不戴头盔是一件小事,可一幕幕血淋淋的事故悲剧告诉我们:交通安全无小事。你的人身安全就在于“戴”与“不戴”的一念之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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