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教育局关于转发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小微权力清单和办学行为负面清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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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各类学校、各科室: 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小微权力清单和办学行为负面清单>的通知》(浙教办法〔2019〕6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1.认真组织学校全体教师学习《两张清单》内容,准确把握清单实质要求,做到公开透明,确保教职工不触及负面清单。 2.各校按照学校所在学段,对照相应小微权力清单内容,绘制工作流程图,并将工作流程图编制成册后于9月20日前报县教育局政策法规科备查。
德清县教育局 2019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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