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今日德清 >德清动态

谎报案情 两男子被警方处罚
发布日期: 2020-01-02

记者 俞晓勤 通讯员 潘丹华

110报警电话是群众求助的“生命线”,谎报警情、恶意报警等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日前,乾元镇有两男子凌晨报警举报“卖淫嫖娼”,结果警方一阵忙碌后发现,竟是谎报案情。最终,两男子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接到警情是在当天凌晨3点。”办案民警回忆道,值班民警刚结束一起出警,回到值班大厅,就接到了一名男子打来的电话称:乾元镇某宾馆内有人卖淫嫖娼,希望警方尽快出警去查一查。

了解该宾馆所在位置后,值班民警立即带队前往现场,并对该宾馆进行了检查。但未发现有卖淫嫖娼活动。此时,当民警再次拨打报警男子电话进行核实时,其手机始终处于关机状态。

“刚刚还有醉酒男子在闹,现在又突然来检查,今天这是怎么了?”正当值班民警在寻找报警男子时,宾馆前台工作人员的一句话,引起了民警的关注。

民警了解到,凌晨一点多,有两个酒气熏熏的男子前来该宾馆登记入住。两人进房间后,就开始大声说话,还不停地敲打墙壁,隔壁房间的房客不堪其扰,纷纷打电话向前台工作人员反映。

为了不影响其他房客的正常休息,服务员在屡次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将两人劝离,并将房费退还。在此期间,两男子还与前台工作人员发生口角。民警立即展开进一步侦查及核实,发现报警号码正是来自其中一名房客汪某。

次日上午,乾元派出所民警分别在雷甸镇和乾元镇建筑工地,找到了涉嫌谎报案情的嫌疑人汪某与邓某。面对民警的询问,两人默默低下了头,将事实和盘托出。

原来,汪某与邓某被劝离宾馆后怀恨在心,邓某提议拨打110举报该宾馆收留卖淫嫖娼,来给宾馆找点麻烦,于是汪某想都没想就拨打了报警电话。

“汪某与邓某的这种行为,严重扰乱110接处警平台的正常运行秩序,该行为已构成谎报案情的情节。”办案民警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分别给予违法人员汪某与邓某行政拘留八日及六日,并处罚款两百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110报警服务台是宝贵的社会公共资源,是群众遇到危险时的依靠,不能把报警当儿戏,更不能随意谎报警情,扰乱社会秩序。对虚报、谎报110或者恶意报警,扰乱警务秩序的行为,警方将依法处理,严惩不贷。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