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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521/2020-06416 发文时间: 2020-10-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来源: 县财政局 发布机构: 德清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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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2019年财政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专项检查结果通报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审计厅 浙江省扶贫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基层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浙财基〔20207号)文件要求,德清县财政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对全县2019年财政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进行专项检查。现将专项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专项检查前期工作部署情况

514日,德清县财政局接到省厅通知后立即召集县农业农村局、县审计局研究商议,决定在全县开展2019年财政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专项检查,委托湖州正立会计师事务所协助检查,并报县纪委、县监委。随后,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农业农村局三部门于521日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全县基层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德财监督〔202054号),布置各安排、管理、使用财政扶贫资金的部门(单位)开展自查工作。检查组制定了《全县基层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明确和细化了有关检查具体内容,有序开展了人员培训、实地检查、汇总讨论等一系列检查工作。

二、专项检查开展情况

(一)单位自查阶段

521日开始,全县各安排、管理、使用财政扶贫资金的部门、单位展自查工作。截至2020531日,各单位已完成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上报县财政局。

(二)县级检查阶段

县财政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局,于61日至618日,对全县安排、管理、使用财政扶贫资金的5个部门和抽取的6个乡镇(街道)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组设组长1名、组员4名,分别由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组成。检查内容和重点包括: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检查涉及低收入农户增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3+1”)等方面的财政扶贫资金,以及中央、省、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和项目管理相关情况;行业扶贫政策资金精确瞄准使用情况。

实地检查中,通过查阅民政、残联、医保、教育、城建等5个部门的扶贫资金相关台账资料并结合选取全县6个乡镇(街道)检查相关基层台账资料,并对其所属的30个村及3个养老院的扶贫对象进行了现场走访,其中:新市镇实地走访栎林、乐安、梅林3个村及海阳养老院,钟管镇实地走访钟管、北代舍、东坝斗、干山、干村、葛山6个村,乾元镇实地走访金火、联星、齐星、明星、卫星5个村,雷甸实地走访双溪、下高桥、杨墩3个村,莫干山镇实地走访四合、仙潭、上皋坞、勤劳、兰树坑、佛堂、何村、东沈、筏头9个村,阜溪街道实地走访兴山、郭肇、龙山、三桥4个村及元墅养老院,另单独走访了武康街道爱暮佳养老院。走访过程中,查看了各村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及情况,对受益村民进行了入户核实和问卷调查,共计收回调查问卷128份,问卷总体反馈情况较好。

本次检查对纳入清单管理的扶贫资金项目自查覆盖面达到100%,其中财政部门会同扶贫部门对扶贫资金安排项目的抽查覆盖面达到2019年度扶贫资金总额的67.64%

本次检查将近年各级巡视、督查、审计及财政专项检查、绩效评价、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整改情况作为重点,关注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是否规范整改、违法违规问题是否重点查处、责任人员是否严肃问责、制度漏洞是否及时弥补等。经检查,各部门基本已按要求完成整改,但部分问题在本次检查中仍有发生,例如:残联项目中以前年度检查发现的公示公告时间早于镇初审意见时间的问题仍然存在;民政移民类项目中前年度检查发现的台账资料不规范和项目管理不严等问题以前年度基本已整改完成,但本年类似问题仍然存在;未按专项核算、会计基础工作不到位、会计核算不规范等会计信息质量问题本年也仍然存在。对上述问题需在今后工作中加大监督和处理力度。

三、检查发现的问题及部分整改情况

(一)项目实施管理不规范

1.审核手续不完整

1)德清县培康学校春季学期部分学生的资助申请表没有乡镇审核盖章。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该学校为特殊教育类别的县属学校,按湖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和湖州市创建无证明城市及最多跑一次的要求已不需要乡镇街道盖章审核。

2)水库移民类项目-乾元镇金火村新文化礼堂土建基础项目工程,20199月支付文化礼堂建设工程款40万元未经审批人签字。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2. 台账资料不严谨

1)阜溪街道、雷甸镇、莫干山镇部分下属村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台账资料管理及保存不规范,部分村公示时间、审核日期填写不规范。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2)阜溪街道龙山村、雷甸镇杨墩村、乾元镇幸福村、莫干山镇部分村等残联资金的公示表、申请表日期由于残联申报审核系统原因填写不规范,部分村有倒签现象。另有莫干山镇部分村由于公示栏近期场地拆迁或改造被拆除尚未重新恢复等客观原因目前无法进行公示。整改情况:关于公示日期倒签现象系残联系统问题造成,截至2019年底系统已调整正确;关于无法进行公示问题,由于客观原因目前无法公示的情况尚在整改中。

3)阜溪街道三桥村、新市镇新塘村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补助项目台账资料不完整,缺少必要的公示材料和村级决策资料。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4)水库移民类项目-乾元镇齐星村厂房维修加固项目,村民代表大会会议日期(2019127日)在公示日期(2019123日)之后。整改情况:今后严格按照工程项目规定流程执行。

3.合同订立不规范

水库移民类项目-乾元镇联星村老村委改造和文化礼堂提升项目,施工合同计划开工日期、计划完工日期、签订日期未填写;阜溪街道兴山村移民项目招标代理合同订立日期未填写。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4.项目结算审计报告不规范

水库移民类项目-阜溪街道兴山村文化礼堂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结算审计报告正文中送审和审定金额与附表相应金额不一致。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会计信息质量有待提高

1.未按项目专账核算、科目设置不规范

水库移民类项目中部分村建设支出未能单独列明移民扶持资金专项核算,部分村收到专项资金款未列入专项应付款科目,而是计入补助收入科目。新市镇栎林村文化礼堂项目同时在在建工程科目下设置了两个明细科目核算。莫干山镇勤劳村杨家桥至百家坞水利建设工程项目支出,后附的原始发票注明为一事一议助推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2.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

水库移民类项目新市镇宋市村组级道路二期工程项目,有一张工程款40万元的发票,发票开具日期为2019513日,而入帐日期为4月份,入账日期早于开票日期;莫干山镇勤劳村杨家桥至百家坞水利建设工程项目征地款155470元,向镇领取时以小组为单位代领,追查村发放至户,没有村民领用签字单,且全部以现金支付。整改情况:已责令宋市村项目需按会计制度规定根据费用实际发生日期入帐,不能提早或推迟入帐;已责令勤劳村补各户签领单,以后各项财政资金不能现金支付,应以转账形式支付。

3.项目竣工结算及结转固定资产不及时

水库移民项目中新市镇栎林村文化礼堂项目、莫干山镇何村村全村主干道沥青浇筑提升工程等项目已完工时间较长,尚未进行竣工结算,雷甸镇下高桥村购置店面房项目,店面已出租,相应的资产尚未结转固定资产。另有部分村的项目竣工决算后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整改情况:加强监管,督促尽快竣工结算,及时结转固定资产。

四、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

(一)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补助项目中雷甸镇双溪村赵水生危房改造款共计3万元,虽已按要求拨付至个人银行卡,鉴于此人为精神残疾五保户,其银行卡由村代为保管,危房也由村代为拆建,但由于其个人民事行为能力所限,无法与村签订相关代建协议。(该户银行卡平时由村会计代为保管,除了代为支付危房改造相关支出以外不使用,实际支付时由村委决策支付危房改造款项)

(二)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补助项目中新市镇新塘村王金大本人因无劳动能力,委托村委进行改建,故上级补助资金下拨后由新塘村代收,未拨付到其个人账户。

 

 

 

 

德清县财政局

                              2020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