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局
当前位置: 首页
>站群导航 >县教育局 >政务资讯 >文件通知

德清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培训机构星级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12-14 来源:德清县教育局

各有关教育培训机构:

为规范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提高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水平,根据《德清县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星级评定办法(试行)》(德教许201928号)文件要求,结合教育局日常监管和镇街道日常管理,教育局将于12月17日至12月28日开展2020年教育培训机构星级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去年已评定为三星级及以上的教育培训机构,今年不在评定的范围内(二年后复评)。

2.2020年6月30日后批准的教育培训机构不纳入今年的评定范围内。

3.凡参加评定的教育培训机构,须对照德清县教育培训机构星级评定标准,于12月16日前及时认真开展自查自评,自评分达到三星级分值及以上的方可申报,申报须提供申报表和自查自评报告(详见附件1、2),于12月16日下班前交德清县民办教育协会,逾期视作放弃。

附件:1.德清县教育培训机构星级评定申报表

2. 德清县教育培训机构星级评定自评报告

德清县教育局

2020年12月11日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