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德清县2020年幼儿园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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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幼儿园: 《德清县2020年幼儿园阳光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阳光招生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
德清县教育局 2020年4月9日
德清县2020年幼儿园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行为,确保招生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促进公办、民办协调发展,切实保障本县户籍适龄幼儿和符合相关条件的新居民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 二、主要工作 (一)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 1.招生对象 符合小班入园年龄(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2.报名方式 (1)采用手机“浙里办”APP在线登记。在线登记时间为5月6日至5月20日;补登记时间为5月25日。 (2)家长下载软件“浙里办”,根据软件提醒进行登记。家长操作指南将在“德清教育”微信公众号同步推送。各幼儿园的微信公众号也将公告幼儿园招生简章。 3.招生批次 (1)第一批招生确认及录取办法 ①招生幼儿园及范围
②招录流程 根据各幼儿园制定的招生方案以及“浙里办”APP在线登记信息和现场资料审核情况按条件录取。 审核。已进行手机在线登记的家长,于5月30日8:30-12:00到所申报幼儿园主园区进行现场资料审核。家长随带资料:手机“浙里办”APP报名登记码、房产证、户口本、土地征用和拆迁凭证、机关部门和机关幼儿园协议单位凭证、远望幼儿园出资单位凭证、地理信息小镇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及高新区管委会凭证原件、复印件(具体详见各幼儿园招生简章)。 录取。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于6月2日前办理录取手续,缴纳保教费等。逾期未办理录取手续的,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6月4日教育局将公布第一批招录情况。若有剩余学位纳入第二批招生。 (2)第二批招生确认及录取办法 ①招生幼儿园 第一批招录后有剩余学位的幼儿园、第二实验幼儿园宋石分园区、城东幼儿园。 ②报名条件 幼儿户籍在县中心城区(原武康建成区)且监护人在县中心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户口迁入时间截止2020年4月30日。 ③招录流程 审核。6月6日8:30-12:00,到德清县实验学校(曲园南路466号)参加现场资料审核。家长随带手机“浙里办”APP报名登记码、户口本、中心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凭证的相关原件和复印件,通过审核确认的,由系统生成摇号号码并核发摇号号码凭证。 摇号。6月7日8:30-12:00在德清县实验学校(曲园南路466号)组织摇号。现场公开抽取选择顺序号,抽取的顺序号数等同于各幼儿园剩余学位数。按选择顺序号当场在各幼儿园报名点录取,录取幼儿发放录取通知书。 录取。持有录取通知书的家长于6月9日前办理录取手续,缴纳保教费等。逾期未办理录取手续的,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6月11日教育局将公布第二批招录情况。若有剩余学位纳入第三批招生。 (3)第三批招生确认及录取办法 ①招生幼儿园 第二批招录后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幼儿园。 ②报名条件 户籍不在县中心城区(原武康建成区)的本县户籍幼儿,且监护人在县中心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以及具备下列条件的新居民幼儿:幼儿为监护人直系亲属子女,监护人需持有居住证且在县中心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与合法稳定职业,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持有1年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营业执照,并在本县人力社保部门缴满1年以上养老保险。 ③招录流程 审核。6月13日8:30-12:00,家长到德清县实验学校(曲园南路466号)参加现场资料审核。德清县非中心城区户籍幼儿随带手机“浙里办”APP报名登记码、户口本、中心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新居民幼儿随带手机“浙里办”APP报名登记码、监护人居住证、合法稳定住所凭证、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持有1年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营业执照、并在本县人力社保部门缴满1年以上养老保险等的原件和复印件。通过审核确认的,由系统生成摇号号码,并核发摇号号码凭证。 摇号。6月14日8:30-12:00在德清县实验学校(曲园南路466号)组织摇号。现场公开抽取选择顺序号,顺序号数等同于各幼儿园剩余学位数。按选择顺序号当场在各园报名点录取,录取幼儿发放录取通知书。 录取。持有录取通知书的家长于6月16日前办理录取手续,缴纳保教费等。逾期未办理录取手续的,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4)政策性安置办法 2020年继续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政策性安置。符合国家和省、市、县相关政策,纳入政策性安置的,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军烈属子女、2020年抗疫援鄂医护人员子女等,经政策主管部门认定后于5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到行政中心11号教育窗口报名。需带材料请咨询0572-8070302。 (二)非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 1.招生幼儿园 县中心幼儿园、乾元第一幼儿园、乾元第二幼儿园、新市第一幼儿园、新市第二幼儿园、士林幼儿园、钟管幼儿园、干山幼儿园、洛舍幼儿园、雷甸第一幼儿园、雷甸第二幼儿园、徐家庄幼儿园、高桥幼儿园、新安幼儿园、下舍幼儿园、莫干幼儿园、筏头幼儿园、上柏幼儿园、三桥幼儿园、三合幼儿园。 2.招生对象 符合小班入园年龄(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3.报名方式 (1)采用手机“浙里办”APP在线登记。在线登记时间为5月6日至5月20日;补登记时间为6月17日。 (2)家长下载软件“浙里办”,根据软件提醒进行登记。家长操作指南在“德清教育”微信公众号将同步推送。 4.招生录取 由镇(街道)幼儿园根据各园的招生方案自行招录,录取时间、批次参照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 (三)民办幼儿园招生 1.招生幼儿园 金蓓蕾幼儿园、绿城庆安幼儿园、阳光幼儿园、塔山小区幼儿园、鑫盛小区幼儿园、都市桃源幼儿园、五龙爱心幼儿园、回龙小区幼儿园、金都诺亚舟幼儿园、振兴幼儿园、乐乐幼儿园、伊顿幼儿园、圆圆幼儿园、绿城庆安幼儿园乾元分园、新市康乐幼儿园。 2.招生对象 符合小班入园年龄(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3.报名方式 (1)采用手机“浙里办”APP在线登记。在线登记时间为6月17日至6月24日。 (2)家长下载软件“浙里办”,根据软件提醒进行登记。家长操作指南在“德清教育”微信公众号将同步推送。 4.招生录取 (1)民办幼儿园根据各园的招生方案自行招录。 (2)小区配套的民办幼儿园,包括金蓓蕾幼儿园、绿城庆安幼儿园、阳光幼儿园、塔山幼儿园、鑫盛小区幼儿园、都市桃源幼儿园、五龙爱心幼儿园、回龙小区幼儿园、金都诺亚舟幼儿园、绿城庆安幼儿园乾元分园,须先确保本小区业主直系亲属子女入园。 (3)优先考虑所在城区居住,有稳定工作,缴满一年以上社保的人员子女入园。 三、其他规定与说明 (一)每个适龄幼儿只能选择一所幼儿园在线登记,如发现重复登记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中心城区幼儿园招生未详事项由德清县教育局负责说明,咨询电话0572-8070302、0572-8069705。非中心城区幼儿园招生未详事项由镇(街道)幼儿园负责说明(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三)招生过程中,县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和教育局政策法规科全程参与监督,监督电话0572-8066783。 本方案解释权在德清县阳光招生领导小组。
附件 德清县幼儿园地址及咨询电话
附件 德清县幼儿园地址及咨询电话
德清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德清县2020年幼儿园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学前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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