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教育局转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 学校收费管理等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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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各类学校: 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等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8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收费管理工作。 德清县教育局 2020年5月6日 附件: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 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 管理等工作的通知 德清县教育局转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等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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