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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会议、培训及各类外出活动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6-10

 

各中小学,有关幼儿园,局各科室:

为加强我县教育系统各类会议、培训及外出活动的内部控制管理,进一步明确报批程序,强化单位内部审批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举办会议、培训的审批

    各单位举办会议、培训按《德清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德清县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德财行〔2014〕86号)及《德清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党政机关会议费培训费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德财行〔2016〕110号)执行,填写《德清县教育系统举办会议、培训申请表》(附件1),审批环节由本单位完成,先由召集部门提出申请,经财务有关支出标准、经费预算等环节审核,然后由召集部门分管领导审核,最后经单位负责人审批。

二、 参加会议、培训的审批

    1.参加会议的审批。教师参加会议原则上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凭会议通知按照差旅费相关规定报销会议期间实际发生费用。单位负责人参加各类会议由书记或其他副职批准(参照财务报销办法),但赴县外2天及以上需填写《德清县教育系统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培训申请表》(附件2),通过管理办公平台报局办公室初审,报局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批准后实施。

    2.参加培训的审批。教师参加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教育行政直属业务部门)负责组织的培训及参加不满足以下情况之一的培训,原则上由学校内部审核,校长批准后实施。①参加人员为5人以上;②培训地点在省外;③一次性支付培训费用10000元以上(不含交通费、途中伙食补助及公杂费)。存在上述情况之一的,填写《德清县教育系统参加会议、培训申请表》(附件3),经教育管理办公平台报请县教育研训中心初审,局计财科审核,局分管领导、局分管财务领导批准后实施。单位负责人参加各类培训由书记或其他副职批准(参照财务报销办法),但赴县外2天及以上需教育局批准,单位负责人个人外出培训填写《德清县教育系统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培训申请表》(附件2)通过管理办公平台报局办公室初审,报局分管领导审核、报局主要领导批准后实施。

三、各类外出活动(含外出考察学习)的审批

1.参加或组织县内各类文、体、艺等活动,年初应编制全年活动计划,所需经费与预算安排相匹配。

2.参加教学活动(含外出学习考察)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①单项活动费用2万元及以上;②地点在省外;③外出人数达10人以上。需填写《德清县教育系统活动计划申请表》(附件4),经教育管理办公平台报局基础教育科初审,局计划财务科审核,并报请局分管领导、局分管财务领导批准后实施;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需局主要领导批准后实施。其它情形的各类教学活动由单位自行审批。

3.各单位党组织、共青团、工会(教育系统工会要求参加的活动统一布置除外)、“三八节”等外出活动须填写《教育系统党组织、共青团、工会等活动审批表》(见附件5),党组织活动原则上在县域范围内举行,由本单位实行审批。确需组织县域范围外的,活动地点要限制在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审批表通过教育管理办公平台报局组宣人事科初审,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共青团、工会活动分别报局基础教育科、局政策法规科初审,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⑴外出地点在省外;⑵外出时间五天及以上;⑶外出人员为单位负责人,需局主要领导批准。

四、具体要求

1.各单位组织或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及活动,严格按有关规定实行经费预算控制,不得超标准组织或参加。各单位认真编制全年计划,单位财务部门严格把关开支标准,财务部门审核上报审批表时对照计划后签署意见。

2.各单位对参加会议、培训及组织活动的必要性、报批材料的真实性、行程安排的合理性严格审核,切实防止以会议、培训、教科研活动、学习考察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本单位每次外出人数一般不超过20人,在审批表中“内容”栏中简要说明相关依据或必要性(外出参加会议、教科研活动、培训、学习参观考察活动相关文件或材料原件作为报销时必要附件)。

3.各单位加强各类外出内控制度建设管理,制定学校内部审批表,加强自行控制,审批表可类同局审批表制作,上报局审批一般在外出5天前。

4.各单位自选培训项目严格把关,县教育研训中心做好指导工作。

5.各单位外出培训、活动等严格控制包车费用,外出人数达到10人以上方可包车。

五、监督管理

1.教育局计财科每年对各单位外出会议、培训及各类活动情况进行抽查,对未按要求审批或未按规定执行的,作为学校发展性评价考核中财务管理内容的依据之一。

2.对未经批准擅自外出参加会议、培训及组织各类活动,或虽经批准但擅自扩大范围或改变线路的,以及借参观、考察等各种名义变相公款旅游等违规违纪所产生的费用,一律由个人承担,同时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分别给予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直至追究主要责任人和经办人的党政纪责任。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清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会议、培训及各类外出活动申报工作的通知》(德教计〔2017〕78号)同时废止。

 

 

                               德清县教育局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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