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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521/2020-12042 发文时间: 2020-07-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德政办发〔2020〕38号 发布机构: 德清县政府办公室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清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造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府直属各单位:

《德清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造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72

德清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造提升

工程实施方案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总结本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经验的基础上,为进一步优化县域医疗资源配置,改善基层医疗环境和群众就医获得感,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医改工作要求,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的意见》(浙委办发〔201867号)中“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省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的通知》(浙卫发〔2017104号)的具体要求,结合《德清县深化县域健康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德政发〔201910号)等文件精神和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现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健康优先战略,从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满足城乡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出发,合理配置全县医疗卫生资源,建立体系完善、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分工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到2024年,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达到省标准化建设要求,全县美丽村卫生室实现全覆盖,集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签约服务、分级诊疗为一体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医共体基层分院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服务能力普遍明显提升,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真正做到群众就医“小病不出镇,大病不出县”。实现群众医疗卫生服务获得感、满意度显著提高,“健康德清”建设成果有效显现。

二、主要任务

(一)2020年改造提升任务。一是完成武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扩建工程、阜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扩建工程、新安镇卫生院康复楼建设工程、莫干山镇筏头卫生院康复楼整体改造工程等4家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改扩建。二是雷甸镇卫生院扩建工程、钟管镇中心卫生院干山分院改建工程等开工建设。三是各镇(街道)创建美丽村卫生室25家。

(二)2021年改造提升任务。一是加快推进2020新开工的雷甸、钟管镇干山分院建设进度,钟管镇中心卫生院干山分院改建工程年底前完工。二是阜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传染病医院)新建扩建工程等4个工程开工建设。三是各镇(街道)创建美丽工程、洛舍镇卫生院扩建工程、新市镇中心卫生院改建工程、钟管镇急救中心村卫生室27家。

(三)2022年改造提升任务。一是加快推进已开工项目建设进度,雷甸、钟管2家镇卫生院改扩建工程年底前完工。二是乾元镇中心卫生院(人民医院乾元院区)整体改建工程、禹越镇卫生院整体迁建工程、舞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整体迁建工程等3个工程开工建设。三是各镇(街道)创建美丽村卫生室26家。

(四)2023年改造提升任务。一是加快推进已开工项目建设进度,新市、洛舍等2家镇卫生院建设项目年底前完工。二是围绕国际旅游度假区建设和康养产业发展需要,推进莫干山镇卫生院、下渚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确保当年开工建设。三是各镇(街道)创建美丽村卫生室28家。

(五)2024年改造提升任务。一是阜溪、舞阳、禹越等3家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年底前完工,其余开工项目加快推进。二是各镇(街道)创建美丽村卫生室23家,全县美丽村卫生室实现全覆盖。

三、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镇(街道)和县有关部门要从改善民生的高度、深化医改的要求出发,充分认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基础性、重要性。坚持政府主办的导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医共体基层分院改造提升建设方案和美丽村卫生室建设纳入各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制订实施方案,鼓励结合党群服务中心、幸福邻里等项目开展美丽村卫生室建设,县有关部门要建立起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积极稳妥加以推进。

(二)部门配合,明确职责。各镇(街道)是美丽村卫生室的建设主体,负责提供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布局装修由镇(街道)卫生院负责实施,建设资金由镇(街道)统一调配使用。县卫生健康局作为牵头职能部门,要加强行业管理,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造提升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并协调县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建设、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全力支持建设项目的扎实推进;县财政局要做好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造提升经费的保障工作。

(三)加大投入,政策引导。完善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筹资机制,强化各级财政对基本医疗卫生领域的投入责任。从2020年起,县财政应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经费,用于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改造提升。对于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按照项目建设总投资由县财政对各镇(街道)给予70%的补助;对符合建设规划要求的美丽村卫生室,经工程决算审计,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县财政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落实一次性专项补助,补助标准按投入资金50%算,其余部分由镇(街道)和村(社区)统筹解决,鼓励村(社区)集体经济加大对美丽村卫生室建设的投入;鼓励村卫生室结合党群服务中心和幸福邻里等项目开展建设,对于依托党群服务中心或幸福邻里等资源开展美丽村卫生室创建的,在已享受党群服务中心或幸福邻里建设补助基础上,再给予一次10万元的美丽村卫生室补助。县财政补助资金设定最高限额,新建补助限额25万元,改扩建补助限额15元。鼓励在满足“15钟医疗卫生服务圈”的条件下,相邻村(社区)共建卫生室,补助政策由县卫生健康局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解决。

(四)加强督导,持续发展。德清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造提升计划列入县对镇(街道)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之一,县财政局和县卫生健康局要严格监督资金使用,做到专款专用,督促各镇(街道)按建设方案确定的目标,扎实有效推进工作。

附件:1.德清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造提升建设计划表

2.德清县美丽村卫生室建设计划表

附件1

德清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造提升建设计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

性质

建设规模和内容

建设年限

项目新增用地(亩)

总投资(万元)

备注

1

武康街道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改扩建工程

改建

改建门诊楼、公共卫生楼、辅助用房等3400

2019―2020

—­—

495


2

阜溪街道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改扩建工程

扩建

新建公共卫生楼、辅助医疗用房,建筑面积3200㎡;原门诊楼外立面及内部装修,新增床位40

2019―2020

3.3

2110


3

新安镇卫生院

康复楼建设工程

扩建

新建康复楼、辅助用房3000㎡,新增床位40

2019―2020

2.1

1385


4

莫干山镇筏头卫生院

康复楼整体改造工程

改建

康复楼内部装修面积1000

2020

—­—

320


5

雷甸镇卫生院

扩建工程

新建

拆除原卫生院北侧三幢民房,新建门诊楼、公共卫生楼、辅助用房等,总建筑面积8000㎡,新增床位40

2020―2022

8

5000


6

钟管镇中心卫生院

干山分院改建工程

改建

重建门诊楼1000㎡、原住院楼外立面改造及内部装修

2020―2021

—­—

600


7

阜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传染病医院)新建工程

新建

新建31500㎡,新增床位160床,平时承担阜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能,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期间转为县级传染病定点救治中心职能

2021―2024

33.9

23000


8

洛舍镇卫生院

改扩建工程

扩建

新建住院楼4500㎡,辅助用房500㎡,新增床位60

2021―2023

9.37

3300


9

钟管镇急救

分中心扩建工程

扩建

在钟管镇中西卫生院区内扩建急救中心1500

2021―2022

—­—

1000


10

新市镇中心卫生院

改建工程

新建

将原三院院区住院楼改造,改造面积约8000

2021―2023

—­—

1600


11

禹越镇卫生院

整体迁建工程

新建

新建门诊楼、公共卫生楼、辅助用房等,总建筑面积5000㎡,其中地下1000

2022―2024

15

4000


12

乾元镇中心卫生院(人民医院乾元院区)整体改建工程

新建

拆除医院西侧原化纤厂宿舍楼,在院区西侧新建门急诊楼、住院楼、辅房等19250㎡,原住院楼8600㎡装修改造

2022―2025

11.3

16100


13

舞阳街道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整体迁建工程

新建

新建门诊楼、公共卫生楼、辅助用房等,总建筑面积5000㎡,其中地下1000

2022―2024

15

4000


14

下渚湖街道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整体迁建工程

新建

新建门诊楼、公共卫生楼、辅助用房等,总建筑面积5000㎡,其中地下1000

2023―2025

15

4000


15

莫干山镇卫生院

整体迁建工程

新建

新建门诊楼、公共卫生楼、辅助用房等,总建筑面积5000㎡,其中地下1000

2023―2025

15

4000


附件2

德清县美丽村卫生室建设计划表

镇(街道)

2020年(家)

2021年(家)

2022年(家)

2023年(家)

2024年(家)

合计

(家)

乾元镇

3

2

2

2

2

11

新市镇

2

3

4

5

4

18

钟管镇

2

3

3

4

3

15

洛舍镇

1

2

1

0

0

4

雷甸镇

3

2

2

2

1

10

禹越镇

2

2

2

2

2

10

新安镇

2

2

2

2

2

10

莫干山镇

1

2

2

5

6

16

武康街道

2

2

2

2

1

9

舞阳街道

2

2

1

1

0

6

阜溪街道

2

2

2

1

0

7

下渚湖街道

2

2

2

2

2

10

康乾街道

1

1

1

0

0

3

合计

25

27

26

28

23

129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7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