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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0-09-24 来源:本站发布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0年第34期)2020年江西九江食品自主匹配抽检计划公布的检测结果中涉及我1农贸市场、1家生产企业共2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胥扣红销售的萝卜干

)胥扣红销售的萝卜干(购进日期:2020年7月10日),经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检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胥扣红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鉴于当事人能积极配合本局调查,且在经营过程中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自己未经过再加工,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之规定,经德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决定,对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萝卜干行为,免予处罚。

二、浙江雪海梅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桑葚果干

(一)浙江雪海梅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桑葚果干(生产日期:2020421日,规格:66克),经九江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 GB 1488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浙江雪海梅乡食品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属于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700元,2、罚款人民币50000元,罚没款合计50700处罚文书编号为德市监处〔20204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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