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索引号: 330521/2021-08969 发文时间: 2021-10-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德政办发〔2021〕60号 发布机构: 德清县政府办公室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清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府直属各单位:

《德清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7日

德清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决策部署,按照《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和《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62号)等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样板地”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重点解决老旧小区建筑物破损、环境脏乱差、市政设施不完善、治理体系不健全等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基本原则

(一)党建引领、全民参与。完善“党建+”模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老旧小区改造和长效治理中的先锋队作用。强化改造内容的民生导向,找准社区条件和民意需求相结合的平衡点,确保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二)因地制宜、综合施策。结合各小区实际,划分为基础类、完善类和提升类三大改造类别,实施“综合改一次”,科学制定改造方案,将老旧小区改造与未来社区建设、城市有机更新、人居环境提升、污水零直排等项目相结合,全面打通条线壁垒,明确责任分工,整合资源优势,防止重复施工。

(三)内部挖潜、强化管理。在保基本、优环境、强管理的基础上,做好科学规划,充分利用拆改空间和公共空间,市场化运作引入康养、教育、文体等服务,挖掘老旧小区内在就业和消费潜力,充分激发城镇老旧小区自主更新管理活力。

三、改造范围

主要针对建设标准不高、房屋年久失修、配套设施缺损、环境脏乱差且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县域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重点以2000年底以前交付的住宅小区为主。已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或以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不属于城镇老旧小区范畴。

四、改造内容

老旧小区改造采取“居民点单、多方买单”的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改造内容,主要分为基础类、完善类和提升类三个类别。同时,结合未来社区创建要求,以数字化、智慧化改造和“三化九场景”功能嵌入为主,充分整合社区现有运营资源,增补优质公共服务配套,重塑社区生活圈活力。

(一)基础类。改造内容为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涉及市政基础设施配套改造提升以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的维修。其中,市政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包括改造小区内部及与小区联系的供水、排水、供电、弱电、道路、供气、消防、安防、垃圾分类、移动通信等基础设施,以及光纤入户、架空线规整(入地)等。

(二)完善类。改造内容为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涉及内部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筑节能改造、加装电梯等。其中,内部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包括拆除违法建筑,整治小区及周边绿化、亮化照明等,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库(场)、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智能快件箱、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

(三)提升类。改造内容为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等内容,主要涉及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及其智慧化建设,包括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卫生服务站等公共卫生设施、幼儿园等教育设施、门禁监控等智能感知设施,以及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保洁、便民市场、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

五、实施步骤

(一)确定改造小区

1.改造申请。每年3月,由镇(街道)、社区对辖区内老旧小区基本情况进行排摸,全面了解小区基础信息、居民改造需求和出资意愿等;经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后,由业主委员会或小区所在社区向所在镇(街道)提出改造申请,镇(街道)负责审核。

2.方案制定。镇(街道)对符合改造条件的小区编制初步方案,包括项目概况、实施内容、居民意见、实施主体和项目投资估算等,并在小区范围内公示项目方案,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业主委员会或社区结合公示期间收集的居民意见进行方案修改,确定后报送所在镇(街道)。

3.计划确定。每年5月,镇(街道)综合考虑居民自筹资金比例(占总投资比例至少不低于10%)、居民参与度与积极性、长效管理方案等因素,进行条件审核,同意后上报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建设局联合发改、财政等部门进行综合审查,充分评估财政承受能力,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列入下一年度政府投资计划。

其中基础设施差、改造愿望迫切、居民意见统一、居民出资比例占总投资20%以上的项目优先列入下年度改造申报项目。

(二)组织实施

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包括立项、设计、财评、招标、施工、结算审计等),由各镇(街道)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其中方案设计阶段:由镇(街道)完成改造方案设计,并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根据居民意见和相关部门意见,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方案编制完成后,由镇(街道)在小区范围内公示改造方案,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改造方案同步由镇(街道)提交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预审,综合公示意见和预审意见,最终确定改造方案。由县建设局联合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公安、城管、消防、电力、水务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居民代表对改造方案进行联合审查,出具审查会议纪要和联合审查意见表。

(三)验收考评

各镇(街道)按照《浙江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要求,严格执行改造的质量和安全要求,涉及消防、结构、抗震等安全内容的,应严格执行有关标准,依法办理相关手续。项目完工后,对照要求组织各方主体开展竣工验收,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改造工作进行综合考评。

(四)长效管理

已有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老旧小区,在改造结束后,由所在镇(街道)与业委会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移交协议,并结合小区改造内容进行管理;无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老旧小区,在确定物业管理单位时,应将能否提供符合改造标准的服务方案作为选聘的主要依据,做到“改造一个、管好一个”。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属地负责、条线协同、分级考核的模式,构建“县级、镇(街道)、社区、居民”四级联动工作机制,全面开展全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决策协调、任务分解、政策制定和督查管理等工作。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老旧小区改造专项工作,形成合力,协同推进。各镇(街道)、社区要明确改造标准、编制改造方案、做好居民沟通、统筹协调各施工方或委托代建方。

(二)落实要素保障。统筹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居民出资(包含物业维修基金)和关联企业出资等,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立改造资金共担机制,其中镇(街道)配套资金占总投资比例不低于20%,小区居民自筹资金占总投资比例不低于10%。电力、通信、供水、供气等管线部门配合制定各老旧小区改造方案,负责实施区域内线路及相关设施的迁移改造工作,并积极向上争取项目。相关部门要根据项目实际,优化审批环节和流程,适当开辟绿色通道。

(三)严格督导宣传。严格开展全过程服务、督导和评比,将各镇(街道)在工作推进、试点创新、改造成效、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考评,作为县对镇(街道)考核的依据,推动基层工作落实有力,确保改造任务顺利完成。同时,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加大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宣传引导,强化居民的主人翁意识,为工作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1.德清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2.德清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及改造标准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7日

附件1

德清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波

副组长:陈亦平

成员:姚建强(县政府办公室)高奇凡(县委组织部)

余小堂(县委宣传部)宣坚锋(县发改局)

施剑锋(县经信局)邱芳荣(县政务办)

姚新乔(县应急管理局)丁燕英(县教育局)

章陈立(县公安局)杨力平(县民政局)

施敏丽(县司法局)郭坤华(县财政局)

姜庆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唐捷(县建设局)

朱海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许哲锋(县卫生健康局)

邱连荣(县综合执法局)肖新方(县市场监管局)

沈神武(县邮政管理局)巫一波(县新闻中心)

何来春(县消防救援大队)胡勇明(县供电公司)

陈渊(电信德清分公司)范勇(移动德清分公司)

俞国浪(联通德清分公司)李斌(县水务公司)

王明镇(滨海燃气)周崇才(振能天然气)

章卓玮(乾元镇)徐畅(新市镇)

徐燕燕(钟管镇)陈福星(洛舍镇)

白桦(雷甸镇)施杰(禹越镇)

沈星一(新安镇)蔡加星(莫干山镇)

侯海明(武康街道)许定福(舞阳街道)

郑滔(阜溪街道)郭宁宁(下渚湖街道)

沈群涛(康乾街道)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建设局,唐捷兼任办公室主任,许遗欧、潘皓、俞明耀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德清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及改造标准

项目

名称

改造内容及标准

1

供水

对破损、老旧的供水管道及设施进行更新改造,确保水压稳定;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

2

供电

对破损、老旧的供电线缆进行更新改造;对设计供电容量不足的,进行增容改造,确保电压稳定;对供电线缆进行规整,具备条件的,原则上全部入地,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供电设施进行迁改。

3

供气

条件成熟的,未通管道燃气的小区建设天然气管道,实现管道燃气入户;对破损、老旧、不符合标准规范的管道设施进行更新改造。

4

弱电

对通信、有线电视、治安监控等弱电管线进行规整,原则上全部入地(“上改下”),统一走管,并对原有明线进行拆除,恢复相关部位原貌。

5

排水

对雨污合流管道进行改造,实现雨污分流;对破损、老旧、不符合标准规范的管道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对污水管道以及化粪池进行全面疏通清淤,接入市政污水主管网;对雨水管道进行全面疏通清淤,接入市政雨水主管网。

6

通行

设施

改造或新建小区内通道,同步考虑坡道建设;人行道应采用透水铺装。

结合实际需要,小区外进出通道可与

周边区域交通微循环一并实施改造。小区内的车行道尽量采用沥青路面。

增加无障碍设施,包括无障碍坡道,人行道盲道,无障碍停车位,无障碍出入口等。

7

停车

设施

原停车设施被改变用途的,先进行整治,恢复停车功能;优化布局,合理增设停车泊位,鼓励建设生态停车场及智慧停车系统;有条件的可建设立体停车设施;合理设置交通标识、标线及充电桩设施。

8

消防

设施

应检查修缮小区公共部分原有的消防设施,同时消防水源应与生活饮用水独立分开。对存在消防隐患的部位进行整改,疏通消防通道,更换、增设消防设施,完善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区域,优化设施布局。

9

安防

系统

根据实际需求,设置小区出入口,增设道闸、门禁及监控系统。

10

环卫

设施

重新布局和增设垃圾分类收集设施。

11

路灯

根据实际需要,更换、维修、增设路灯等小区公共照明设施,鼓励进行节能改造。

12

文体

活动

设施

结合小区实际,合理布局,改造、增设居民文体活动场地,增加运动健身设施。

13

绿化

美化

合理平衡功能性用地与绿化用地的关系,充分保留利用原有树木,合理布局小区绿化。对老旧、破损围墙进行修改造,结合历史文化及党建工作建设特色文化墙,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建筑物本体

14

屋面

防水

对漏水、渗水的屋面进行防水改造。

15

楼道

修缮

对楼道、扶手等进行修缮更新,对楼道出入口进行坡化处理。

16

楼道

照明

更换、维修或增设楼道内公共照明设施,鼓励节能改造。

17

单元

门禁

根据实际需求,更换、维修或增设单元门禁系统。

18

立面

整治

对脏污、破损的外立面进行清洗、修复,可适度粉刷或改造。对室外空调机建议统一加装室外空调机隔板。

19

楼内

管线

楼内给水、排水管道,可进行更换。小区雨污分流从源头进行改造。

20

加装

电梯

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加装电梯。

公共服务设施

21

功能

用房

具备相关条件的,可统筹完善功能用房(物业用房、值班室等)。

22

互联网社区

完善社区网格化平台建设,结合5G建设,打造智能化社区,鼓励引入共享图书室、无人超市、快递驿站、互联网医疗等服务设施。

社区 治理体系

23

党组织建设

建立完善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机制,成立小区党支部或党小组,强化基层党组织功能,把加强党的建设贯穿于老旧小区改造及基层社会治理的全过程。

24

自治

管理

创新居民自治管理模式,推动成立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小组,引导居民合理选择自治管理或物业管理,不断巩固改造成果,推进小区后续管理专业化、常态化。

25

协商

机制

构建完善的居民议事及共同协商处理小区事务的机制,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