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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521/2021-11558 发文时间: 2021-12-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德政办发〔2021〕74号 发布机构: 德清县政府办公室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清县智慧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府直属各单位:

《德清县智慧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227

德清县智慧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深度融合,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和《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智慧社区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民基〔202185号)精神,全面推进德清县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建立健全“智慧社区”数字管理平台,依托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对接各级各部门既有数字系统,充分使用好“数字乡村一张图”和“我德清”相关功能,促进社区管理服务、职能部门监督管理、党政领导决策咨询等多层次功能的一体化。结合城乡社区治理和“幸福社区”建设的主要任务,综合居民、社区、党政机关的管理服务需求,多维度开发“智慧社区”的应用场景,促进社区管理服务的线上线下资源和功能的深度融合,实现社区治理和服务参与面的扩大、便捷度的改善、精准度和智慧程度的提高。

二、重点任务

夯实智慧社区基础,完善社区安防、医疗、养老等管理与服务的智慧感知、传输和自助服务设施。建设完善社区治理和服务数字系统,设置需求端、供给端、监管端、决策端,建立社区、镇(街道)和县级管理服务平台。以武康街道、康乾街道等中心城区为起点,逐步向阜溪街道、舞阳街道直至农村社区推进“智慧社区”数字系统。整合衔接与社区管理和服务相关的省部级和市县级数字系统。组建专业的平台管理团队,创新平台管理运营机制,推动智慧社区综合平台的不断发展与完善。结合社区管理和服务职能,打造“数智党建”“智慧安防”“智慧办公”“智慧医养”“智慧城管”“便民服务”“基层治理”“智慧地名”等八大场景。开发多主体应用功能,改善用户体验,吸引社区管理服务各种主体入驻使用“智慧社区”数字系统。做好人员培训和系统服务工作,多角度、多层次提高社区智慧服务水平。

三、实施步骤

(一)系统建设(202110—202112月)。深入调查居民和社区管理服务需求,了解镇(街道)和县级党政部门的业务监管流程,建立健全“智慧社区”数字管理平台,改造智慧社区相关基础设施。

(二)稳步推进(20221—202212月)。从武康街道、康乾街道、阜溪街道等开始试点,调试运行“智慧社区”数字系统,并逐步向农村社区推进。吸引尽可能多的相关主体入驻和使用“智慧社区”数字管理平台,形成并做大智慧社区治理的相关数据。

(三)总结完善(202212—20236月)。健全智慧社区综合信息平台的数据共享、决策咨询、项目运营、主动推送等功能。全面总结智慧社区试点经验和成果,调适智慧社区体制机制,建成一批智慧社区示范点,制定智慧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和评价体系,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智慧社区建设模式。

四、部门和各镇(街道)职责

各镇(街道)是智慧社区试点的主要实施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根据特色定位,明确目标、制定计划、安排项目、完善措施。

各责任部门要根据任务分解,将相关工作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做到通力合作配合、资源高效整合,创新服务机制,提升服务效能。

各镇(街道):负责各自辖区内智慧社区建设工作,推动便民服务场景实施落地。

县委组织部:指导推动做好数智党建相关工作。

县委宣传部:配合做好智慧社区试点的宣传工作。

县公安局:做好数字身份识别技术推广、人口信息安全保障等工作,指导推动智慧安防场景实施落地。

县民政局:指导推动基层治理、智慧养老、智慧地名等相关场景实施落地。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有关财政激励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实施单位向上争取财政支持。

县建设局:负责配合和指导智慧社区相关的社区用房规划与建设。

县交通运输局:指导推动智慧社区交通场景实施落地。

县农业农村局:指导推动乡村建设中落实智慧社区理念。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落实分级诊疗及优质资源共享理念,研究制定智慧社区医疗服务相关政策,指导推动智慧社区健康场景实施落地。

县综合执法局:指导推动智慧城管相关场景实施落地。

县大数据局:负责智慧社区数据资源管理协调工作,促进数据共享,给予数字化应用技术支撑,参与制定相关标准规范和政策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县、镇(街道)成立智慧社区工作领导小组,设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村(居、社区)要按照所属镇(街道)工作要求,主动作为,配合做好智慧社区工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全面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迅速开展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宣传,层层发动,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共同参与、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调度,确保成效。县民政局要切实加强智慧社区工作的检查、指导、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工作成效等情况,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单位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确保试点任务按时完成。

附件:德清县智慧社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德清县智慧社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对我县智慧社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德清县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洪延艳

副组长:周立峰(县政府办公室)

杨力平(县民政局)

成员:杨铭海(县委组织部)

朱华(县委宣传部)

李冶磊(县公安局)

吕正洪(县民政局)

俞明耀(县财政局)

许遗鸥(县建设局)

吕建强(县交通运输局)

杨珍(县农业农村局)

李治国(县卫生健康局)

沈立强(县综合执法局)

姚朔舟(县大数据局)

蔡瑛瑛(乾元镇)

沈琪(新市镇)

皮勇华(钟管镇)

吴伟(洛舍镇)

祝庆(雷甸镇)

徐晓飞(禹越镇)

高雅荣(新安镇)

宋建根(莫干山镇)

李俊(武康街道)

高小丽(舞阳街道)

郑秋红(阜溪街道)

高文英(下渚湖街道)

蔡欣怡(康乾街道)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和具体业务指导,吕正洪兼任办公室主任。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2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