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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521/2021-11488 发文时间: 2021-12-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德政办发〔2021〕76号 发布机构: 德清县政府办公室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清县进一步推进全县商品交易市场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府直属各单位:

《德清县进一步推进全县商品交易市场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224

德清县进一步推进全县商品交易市场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巩固商品交易市场改造提升成果,不断提高商品交易市场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改善我县商品交易市场购物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和市民生活质量,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追求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为民办实事的服务宗旨。通过开展“五化”市场、“浙江省放心农贸市场” “星级文明规范市场”等系列创建活动,健全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商品交易市场价格公示化、监管信息化、经营诚信化、创建标准化和管理精细化。逐步使商品交易市场成为布局合理、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管理规范、购物方便、卫生安全、群众满意的购物场所。

(二)具体目标

1.根据省政府为民办实事要求,用三年时间完成我县商品交易市场“便利化、智慧化、人性化、特色化、规范化”(以下简称“五化”)改造提升。打造集“五化”为一体的市场服务体系,推动市场治理体制机制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实现市场高质量和现代化发展。2021年底前完成德清县武康城东菜市场、浙江临杭金属材料市场、德清县新发地农贸市场、德清县武康街道兴康综合市场、德清县新市仙潭市场“五化”创建,达到“五化”标准,通过省局验收;2023年底前,全县50%以上的三星级农贸市场和专业市场达到“五化”标准。

2.继续开展放心农贸市场创建。根据省、市工作要求,按照“五个放心”的创建标准,开展“回头看”活动,巩固创建成果,每年完成26家放心农贸市场的创建任务。

3.实现全县乡村农贸市场星级创建全覆盖。市场监管部门继续做好市场举办单位星级市场创建指导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县农贸市场全部建成星级农贸市场的目标任务。

4.建立健全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和垃圾分类考核奖惩机制。为了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完善文明城市常态长效机制及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农贸市场专业化管理和长效管理机制、垃圾分类考核奖惩机制。县农提办牵头制定《德清县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和垃圾分类督查考核办法》,每月定期进行检查考核,落实奖惩措施。

二、政策措施

县政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专项用于考核奖励全县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及市场创建工作。

(一)县农提办定期对全县商品交易市场的日常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对年度考核达标的商品交易市场,对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的市场按照市场规模分别给予不超过20/10/5万元奖励。对长效管理验收不合格的商品交易市场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由其所在镇(街道)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对市场开办单位实施限期整改,停业整顿。

(二)积极鼓励农贸市场举办者加强自身管理队伍建设,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创建“五化”市场、省放心农贸市场、星级文明规范市场,建立垃圾分类就地处理设施,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1.创建“五化”市场奖励。对依法登记、纳入三年行动计划的,并按照《浙江省农贸市场“五化”提升创建标准》《浙江省专业市场“五化”提升创建标准》的市场,经验收合格,在省补基础上,县政府对首次创建的市场给予8万元一次性奖励。2.创建省放心农贸市场奖励。对成功创建省放心农贸市场的,在省补基础上,县政府给予10万元奖励。3.创建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奖励。对经评定达到星级文明规范市场的,县政府对首次创建的市场按三星级3万元、四星级10万元、五星级2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4.农贸市场垃圾分类就地处理设备补助。根据《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湖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德清县生活垃圾管理实施方案》《德清县生活垃圾分类长效管理考核办法》等文件要求,支持我县农贸市场开展果蔬菜皮就地处理、净菜进城试点,对列入省、市、县年度工作计划,配置果蔬菜皮就地处理设备的,县财政给予设备金额50%的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各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好属地责任,负责实施辖区内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及市场创建的相关工作。县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结合各自职能,做好行政指导工作,要创新方法、放宽条件、简化手续、优化服务,全力支持和指导市场长效管理及市场创建工作。

(二)完善督查考核。县市场监管局(县农提办)对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及市场创建工作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每月组织一次督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对推进工作进展较快、切实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的予以表彰;对思想重视不够、行动迟缓、市场管理松散的实行问责,考核办法由县市场监管局(县农提办)另行制定。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对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及市场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各项政策举措进行广泛宣传,并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和“点”上曝光、“面”上讨论相结合,切实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农贸市场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2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