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索引号: | 330521/2021-06656 | 发文时间: | 2021-03-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德交发〔2021〕2号 | 发布机构: | 德清县交通运输局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各镇(街道),县公路管理局:
现将《全县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清县交通运输局 德清县公安局
德清县综合执法局
2021年1月27日
全县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美丽浙江建设,市委、市政府建设“重要窗口”等工作要求,高质量推进全县公路边洁化、绿化、美化工作,全面提升公路路域环境整体形象,现就开展全县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按照美丽浙江建设要求,强化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按照“八个无”要求(交通标志前后500米无广告(其中高速公路保持沿线无广告整治成果);无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的设施;无违法非公路标志;路基路肩边坡无非法种植物;无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公路用地范围内无堆积物)实现公路沿线干净整洁,绿化景色美观、环境优美协调,建立完善公路路域环境治理长效机制,为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和公众出行提供“畅通、安全、舒适、优美”的公路通行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环境卫生。包括公路路面、路肩、中央分隔带及公路两侧边沟、上下边坡、护栏、公路服务站、收费广场等垃圾杂物易滞留区域。
(二)通行秩序。公路沿线穿城镇区域集市贸易、摆摊设点、打场晒粮、占道经营等交通秩序混乱路段,以及秩序管理不善的公路服务站。
(三)桥下空间环境。公路桥下空间堆放的各类工业、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违法建筑物和构筑物。
(四)公路用地及建筑控制区环境。公路用地及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法修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法设置的非公路标志(含广告牌)。
(五)公路沿线绿化。公路沿线可绿化未绿化路段,路边裸露边坡、互通区未种植绿化和未及时管养路段。
(六)标志标牌。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或设置不规范、不合理的公路交通标志。
(七)其他。其他影响公路安全运行和路容路貌的情况。
三、实施范围和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范围为全县所有公路。
整治分三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环境卫生集中整治、问题排查摸底阶段(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10日)
1.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对全县所有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2月10日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并保持好整治成果,以干净整洁的路域环境,迎接新春佳节。
2.问题排查摸底。在开展公路路域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的同时,对路域环境内违法设施、标志标牌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在2月9日前上报县交通运输局。
第二阶段:全面整治阶段(2021年2月18日至2021年5月31日)
对公路路域环境的保洁工作开展常态化管理;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治的时间节点、整治事项、责任边界和责任人,做到时间、任务、责任“三明确”,确保全面完成整治工作任务;组织检查验收工作。
第三阶段:构建长效、常态化管理机制阶段(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在全面整治、巩固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健全和完善规范出行行为准则,开展随意抛洒行为专项整治,制定保洁细化标准和监督考核等办法,构建公路路域环境治理长效、常态化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积极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
要求行车道路面无影响通行的杂物、明显污染物和废弃物,中央分隔带、路肩、边坡、边沟、公路服务站等区域无杂物垃圾,防撞护栏干净整洁、无大面积锈蚀,隧道内排水沟和电缆沟无淤泥垃圾堵塞,隧道内壁干净整洁,照明设施完善,公路服务站干净整洁、无异味。集中整治结束后,加大资金投入,增加人员设备配备,提高日常保洁频率,国省道路面清扫每天不省于1次,农村公路路面清扫每周不少于1次,中分带、边坡清理每月不少于1 次,公路服务站每天及时清扫。对特别脏乱差路段加大清扫频率。
(二)全面开展公路两侧问题点位排查
在集中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的同时,对公路两侧洁化、绿化、美化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按照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瞒报漏报的要求,开展地毯式排查并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治时间及责任人,于2021年2月9日前上报县交通运输局(问题清单格式见附件2 )。
(三)联合开展路域环境问题综合整治
要会同“三改一拆”办、公安交警、城管执法、公路路政等部门,积极开展公路沿线问题点位整治。一是对公路用地范围内的乱堆乱放等脏乱差问题,及时发现制止,做到发现一处、清除一处,通知物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清理,不能明确物主的,以书面形式通知养护部门组织力量进行清理。二是坚决拆除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对擅自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的非公路标志标牌,一律清除。对发现的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其它环境问题,要抄告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三是严管抛洒滴漏,交通执法部门要加强抛洒滴漏违法违规现象查处力度,确保路面保洁效果;养护单位要加强路面巡查,发现抛洒滴漏问题,及时安排清理。
(四)全面提升公路沿线绿化水平
及时做好公路边坡空地复绿工作,中央分隔带的绿植要及时修整和补植,确保无死(枯)株和空白段。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有条件的路段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打造特色绿化景观。公路绿化要满足行车视距要求,保证视线畅通和行车安全,排水畅通无堵塞。
(五)进一步提升公路服务站服务质量
继续推进服务站综合环境大提升。进一步完善服务站服务设施和标志标线设置;加强保安、保洁服务人员力量,增加保洁频次,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干净;加强秩序管理,强化车辆停放引导;加强绿化管理,定期修剪养护;巩固深化服务站“厕所革命”,进一步完善通风、照明、用水等设施。
(六)健全完善长效管控机制
要落实好“路长制”,加大路政和养护巡查频率,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理。要增加养护保洁投入,增加道路清扫车辆和养护人员配备,积极推广公路路面保洁新设备、新手段,提高机械化水平。要在国家行业技术规范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适当提高标准,制订常态化公路保洁作业和管理指导标准,按照公路等级、公路在路网中所处的位置和重要性,分类作出规定,实行精细化管理,防止反弹回潮。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交通运输局将成立专项整治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推进整治。各责任部门要以“重要窗口”的使命担当,高度重视路域环境专项整治,迅速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抽调专门人员开展整治。县交通运输局要统筹协调各相关单位,理清职责,落实责任,确保每项工作、每个点位责任都落实到人。公安交警部门要全力支持养护单位进行路面清理养护工作,指导制定路面保洁作业的交通组织方案,做好封道作业交通疏导;加强执法检查,及时查处车外抛物等违法违规行为。综合执法局对环境卫生、公路沿线绿化做好指导工作,制定标准,并进行长效管理。
(二)加强监督检查。交通运输局要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加强督促指导。县交通运输局将把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年度工作重要内容,采取分组检查等方式,对整治活动进行督查、考核,对排查整治工作不得力、措施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三)确保安全有序。要高度重视整治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特别是对主干线带进行保洁清理时,尽量利用交通低谷期,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安全有序。
(四)注重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积极开展文明出行和道路保洁宣传。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布举报投诉电话,鼓励社会公众对公路路面上乱扔垃圾等行为进行视频举报,提升整治工作的群众参与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其他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详见附件4),并于2021年1月28日前报送联络人名单。
(二)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2月10日,每周四上午前报送本周工作进展情况;2021年2月18日至2021年5月31日,每月最后一天(遇周末自动提前至每月最后一周周五)上午前报送当月工作进展情况;2021年1月20日前上报第一阶段路域环境集中整治工作进展情况;2021年2月8日前报送第一阶段路域环境集中整治情况和问题点位排查统计表;2021年6月1日前报送全面整治工作整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