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采贷”有关事项办理指引
发布时间:2021-08-10 浏览次数: 次 文章字号: 大中小
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缓解供应商资金难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特制定德清县“政采贷”办理指引。具体如下:
“政采贷”定义
“政采贷”即政府采购供应商贷款,是指各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以政府采购支付为主要还款来源,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融资条件,直接向申请融资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发放的贷款。
“政采贷”相关产品
政采云平台目前已上线两款贷款产品,分别是合同贷、流水贷。合同贷是供应商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根据合同金额和期限进行融资的贷款产品。流水贷是根据供应商历史成交记录,进行评估趋势分析后,对供应商进行授信方式的融资贷款产品。
“政采贷”办理流程
办理对象为在政采云平台注册入库,并取得德清县政府采购合同的德清县内中小企业投标人。
(一)投标人若有融资意向,可在中标后在政采云平台(https://jinrong.zcygov.cn/)上凭借《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各“政采贷”银行提出融资贷款申请。
(二)“政采贷”银行收到申请后,及时对供应商进行贷前调查并办理融资前期手续。
(三)“政采贷”银行审核后,与供应商签订贷款合同并予以放款。
(四)具体业务流程按照各实施“政采贷”银行操作流程执行。
办理银行和联系方式
中国建设银行德清支行,联系人:邱文佳 13867265260
杭州银行德清支行,联系人:陈桂坤 13819278188
招商银行德清支行,联系人:胡超 18257264327
中国农业银行德清支行,联系人:蔡寿根 13706825117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德清支行,联系人:陈磊 18906728253
湖州银行德清支行,联系人:周海琴 13511236003
注意事项
请各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积极支持和配合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在合同备案环节务必请仔细核对收款银行、账号信息等内容。
(一)合同未签订。代理机构、采购方在合同备案环节务必请仔细核对收款银行、账号信息等内容,配合确认收款银行和账号为贷款银行账号。
(二)合同已签订。供应商如果要进行融资贷款,更改合同备案账户的,代理机构、采购方需进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