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索引号: 330521/2021-11818 发文时间: 2021-08-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来源: 县发改局 发布机构: 德清县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德清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德清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高新区各办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德清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德清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

德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

3

目 录

一、规划背景 5

(一)现实基础 5

(二)形势要求 7

二、总体思路 8

(一)指导思想 8

(二)主要原则 8

(三)发展目标 9

三、推进三大体系建设 10

(一)推进信用制度标准体系建设 10

(二)推进信用支撑体系建设 11

(三)推进公共信用产品体系建设 12

四、打好三大攻坚仗 13

(一)打好信用监管攻坚仗 13

(二)打好惠民便企攻坚仗. 15

(三)打好失信治理攻坚仗 15

五、实施六大工程 16

(一)实施省级信用县创建工程 16

(二)实施政务诚信建设工程 17

(三)实施信用监测工程 17

(四)实施信用示范创建工程 18

(五)实施生产流通消费领域信用建设工程 19

(六)实施社会民生保障领域信用建设工程 20

六、保障措施 21

(一)加强组织领导 21

(二)加大资金支持 21

(三)强化人才培养 22

(四)强化责任落实 22

(五)强化安全管理 22

(六)加强规划宣传 22

4

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提升德清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质量和水平,提升全县域社会诚信意识,助力实现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是德清县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打造“重要窗口”重大决策部署、建设德清“精品窗口”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全面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信用德清”品牌,根据《德清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德政发〔2021〕9号)重要精神,特编制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一、规划背景

(一)现实基础

“十三五”时期,德清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浙江省委省政府,湖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坚持“聚焦重点、统筹推进”,奋力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目前全县信用体系建设整体水平实现重大跃迁,已初步形成与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和运行机制。

工作推进机制不断健全。建立健全县级信用工作领导组织架构,成立了以县长为召集人、常务副县长为副召集人的“信用德清”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德清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加快推进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具有顶层设计意义的制度文件,制定出台《德清县诚信“红黑名单”发布及联合奖惩制度》、《德清县守信联合激励清

5

单》和《德清县失信联合惩戒清单》等多个制度化文件,规范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示范试点创建呈现亮点。获批全省唯一“标准地”项目信用监管试点,《“标准地”企业投资项目信用监管试点德清县实施方案》获得省发改委批复,并率先在全省配套出台了《德清县“标准地”企业投资项目信用监管试点实施细则(试行)》和《德清县工业“标准地”奖惩办法(试行)》。制定《德清县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在全省率先依据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对企业进行分类监管,推进县级环保失信领域的专项治理试点工作。

信用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建成德清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构架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的信用信息关联机制,全面归集两类主体信用信息,共计近442万条,覆盖全县54911家企业、38余万18周岁以上常住人口。建设开发“标准地”企业投资项目信用监管服务平台,对“标准地”企业主体进行信用监管,实现“企业主体承诺践约、政府科学赋分评价、部门合理合规奖惩”的全闭环监管,确保土地资源向高效优质领域流动。

信用惠民便企扩面提速。创新推出“信易贷”产品。践行“两山”精神,试点下渚湖街道,创新推出“生态绿币贷”,在“十三五”期间,“生态绿币贷”已为五百余位优秀治水人发放贷款近亿元;县委组织部联合德清农商银行开发“党建+信贷”产品,率先在全市推出“红色动力贷”,累计授信1.9亿元。为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推出“税银贷”、“民宿乐”、“德续贷”等多个信用贷产

6

品,助力信用惠企。

信用监管创新加快推进。结合德清特色产业打造“信用+监管”创新模式,探索建立莫干山精品民宿信用管理体系,对46家民宿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服务能力和诚信水平大幅提升,获得十余个国家和省级荣誉称号;以“讲道德 更健康”为目标,建设德清县诚信农产品工程,通过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创新农产品信用监管机制,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全县农产品监测合格率达到99%以上。积极开展拖欠工资、安全生产、法院判决不执行、生态环境保护失信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重点领域失信事件发生率远低于全省平均值。

“十三五”时期,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效显著,但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发现仍然存在一系列问题,包括: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尚有提升空间;公共信用体系的信息化、数字化程度距离现实应用需求尚存差距;社会主体的信用获得感较弱,与“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的目标尚有距离;信用应用场景的多方协同、多领域跨越的氛围尚不浓厚;信用与经济社会发展融合程度不够,基础性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二)形势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将“信用浙江”“信用湖州”建设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全国上下形成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浓厚氛围,“信用德清”建设面临重大机遇。从国家看,党中央、国务院主要领导多次强调要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从浙江看,信用建设是“八八战略”的重要内容,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必须深入推进“信用浙江”建设;从德清看,构建规范化、数字化的社会

7

信用体系,将有力助推德清县率先走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地、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县域发展之路。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决策部署,围绕浙江省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战略部署,牢牢扛起“三个地”的政治责任和建设“重要窗口”的使命担当,秉持“政府推动、依法依规,社会共建、因地制宜,强化应用、重点突破,数字赋能、制度重塑”的工作原则,以数字化改革为统领,以省信用“531X”工程和湖州市信用“134X”工程为方向,大力推进德清县信用建设“336”行动,深化建设“信用德清”,信用赋能德清打造共同富裕县域样板。

(二)主要原则

政府主导,依法推动。发挥政府带头作用,以“信用德清”领导小组为引领,强化顶层设计、统筹全局推进,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有关信用建设规定,强化信用主体权益保护,依法依规实施失信约束措施,完善信用异议、信用修复机制,加强信用信息质量和安全管理。

社会共建,因地制宜。立足德清实际,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加强生态信用建设,加大开放合作力度,强化信用赋能基层治理,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同水平,深入推进基础设施共

8

建、信用信息共享、信用产品共用,打造“信用德清”升级版。

强化应用,重点突破。大力拓展信用应用场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发挥作用,并突出重点领域、应用协同推进,全面提升全社会获得感。

数字赋能、重塑制度。贯彻落实数字化改革精神,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技术手段,提升信用数字化支撑能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迭代公共信用、行业信用和市场信用深度融合的产品体系,实现对信用制度体系的优化和重塑。

(三)发展目标

到“十四五”末期,成功创建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县,“信用德清”建设全面覆盖五类主体,全县社会信用意识得到全面提升,与德清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和运行机制全面建成,国内知名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德清模式”打造成型。

——争创全省信用体系建设先行县。到2025年,建成体系完整、功能齐备、运转有序、协同高效的社会信用体系,塑造新时代县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样本,“信用德清”形象深入人心,成功创建“省级信用县”。

——争创全省信用应用体系建设先行地。到2025年,公共信用信息应归尽归,公共信用产品体系基本建立,以信用为基础

9

的监管机制全面发挥作用,信用监测体系全面覆盖,惠民便企场景不断拓展,重点行业领域信用环境明显改善。

——争创全省信用赋能高质量发展先行地。聚焦聚力我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任务,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和高质量发展有机结合,信用体系赋能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和高质量发展,显著提升全县信用建设工作质量效益。

表1 “十四五”德清县信用体系建设主要指标表

序号

指标名称

2025年目标值

指标属性

1

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率(%)

<0.01%

约束性

2

双公示信息上报率(%)

100%

约束性

3

双公示信息合规率(%)

100%

约束性

4

双公示信息及时率(%)

100%

约束性

5

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合规率(%)

98%

约束性

6

信用监管机制覆盖重点领域数量(个)

20

预期性

7

证明事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覆盖率(%)

100%

预期性

8

信用惠民便企覆盖领域(个)

≥10

预期性

三、推进三大体系建设

(一)推进信用制度标准体系建设

1.健全制度体系。深入贯彻《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依法依规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效防范“信用泛化”问题。聚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构建层次清

10

晰、权责明确、具有可操作性的信用制度体系,完善信息管理、应用、奖惩、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制度机制。

2.完善标准体系。研究编制信用数据清单、信用行为清单和信用应用清单。信用数据清单,明确公共信用信息的基本属性(基础信息、不良信息、激励信息等)、具体内容、开放水平、共享频次、有效期限等,形成有关公共信用信息的基础规范。信用行为清单,对主体不良行为的严重程度进行分级分类,为信用信息的开发利用创造条件。信用应用清单,梳理明确各部门应用信用信息的具体事项,涉及行政审批、日常监管、招标投标、资金扶持、表彰评优等事项,应当纳入信用应用清单。

(二)推进信用支撑体系建设

1.迭代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升级迭代县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结合公共信用信息综合管理和政府部门履职需要,建立完善信用建设统计分析、信用数据质量监测、信用产品研发应用、信用服务在线协同、信用信息按需推送等功能模块,通过分析、监测等功能,客观反映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切实发挥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在数字化改革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枢纽作用。

2.提升“信用德清”门户网站服务能力。丰富“信用德清”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加强网站与用户互动,开辟信用信息自愿注册、信用承诺、风险提示、信用监管、信用修复、信用异议等栏目,形成社会公众、数源单位、归集单位、发布单位对发布和使

11

用的信用信息主动校验、相互监督、及时纠正的良性格局。

3.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推动各职能部门逐步建立本行业领域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按照信用数据清单,实现本行业领域公共信用信息统一归集。健全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和督促通报机制,加快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各行业领域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互通共享,探索与湖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时互通,提升和保障信息的全面性和更新的及时性。

4.强化公共信用信息安全管理。健全信用信息安全管理体制,加强信用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和安全防护能力建设,明确信用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防护。加强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保护,严格执行采集、查询和使用的权限和程序。建立完善信用信息安全应急处理和责任追究机制,实行最为严格的信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确保信用数据全过程留痕。

(三)推进公共信用产品体系建设

1.升级迭代信用档案类产品。围绕建立公共信用档案,加快制定公共信用档案规范,以公民身份号码、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加强公共信用信息整合,形成统一档案。切实将个人违法行为和有违公序良俗行为纳入个人信用档案。建立法人和其他组织失信记录与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信用档案的关联关系。

2.大力推行信用评价类产品。探索建立具有德清特色的信

12

用评价体系,将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监管对象作出的信用承诺及其履约践诺情况、与监管对象直接相关的监督检查结果等信息纳入评价指标,推动各职能部门依托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建立行业信用评价模型和信用监管预警模型,构建以行业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为基础的行业信用监管机制,为全面构建和深化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作出有益探索。

3.规范应用红黑名单类产品。根据国家和省级部门确定的红黑名单认定标准,推动各有关部门做好本行业领域红黑名单认定工作,规范流程、严格程序,确保红黑名单认定科学有效。对于各部门自行创设的红黑名单认定标准,予以清理废止。建立信用联合奖惩措施清单,以红黑名单主体为联合奖惩对象,依法依规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联合奖惩措施,为信用联合奖惩工作规范开展创造条件。依托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健全联合奖惩跟踪、监测、统计、反馈、评估和督促、考核机制,实现联合奖惩对象名单信息自动化、智能化和高效化共享、应用。

四、打好三大攻坚仗

(一)打好信用监管攻坚仗

1.全面推广信用承诺。以主动承诺型、行业自律型、审批替代型(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型、信用修复型等信用承诺为重点,构建以承诺促自律、以践诺增信任的新型机制。推动各职能部门、行业协会依托门户网站,建立信用承诺栏目和标准模板,方便各类市场主体在线作出信用承诺。不断丰富和畅通信用承诺

13

线上线下渠道,加快信用承诺信息共享公开,多元监督促进承诺主体履约践诺。将承诺主体违背信用承诺信息作为不良信息纳入其信用档案、信用评价。

2.全面推进“信用+政务服务”。按照信用应用清单,进一步深化公共信用产品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的应用,针对主体不同信用状况建立实施相应的政务服务措施。对具有信息化业务系统支撑的事项,自动化实现对办事主体公共信用产品的全流程调用以及应用情况的全流程反馈。对评优评先等可能不具有信息化业务系统支撑的事项,要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查询反馈机制。积极推进审批替代型(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型信用承诺在“信用+政务服务”中的广泛应用,实现承诺、践诺信息与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全面共享。

3.全面深化“信用+行政监管”。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监管重点对象库,切实将黑名单等信用不良主体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并及时推送各行业监管部门。依托信用分级分类和信用评价基础,统一按照优秀、良好、中等、较差、差等信用等级,制定相对应的监管措施并通过技术手段实现自动匹配和实时对应,并将监管结果信息实时回传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形成信用监管的流程闭环。

4.积极探索社会协同监管。畅通市场主体不良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创造有利于社会协同监管的条件。支持行业监管部门与第三方机构合作,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科

14

学选择市场主体风险特征指标,加强行为监测,提升执法监管的预判性、精准性。将信用状况连续恶化,但尚未达到重点监管对象认定标准的市场主体纳入重点关注名单,适度加大监管力度。

(二)打好惠民便企攻坚仗

1.凝聚信用惠民便企共识。倡导对守信主体以信任替代证明、手续和押金,实施差异化定价,推动优化资源配置效率,实现公共资源、市场资源向守信主体的适度倾斜。打造德清“信易+”品牌,依法依规推出相关激励政策,吸引市场化、社会化机构参与德清县“信易+”服务,成立“信易+”联盟,并在应用场景显著区域建立标识,探索建立“信易+”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多元化和品牌化的“德清模式”。

2.突出信易贷引领作用。着力提升信易贷的集成性和覆盖面,依托湖州金融服务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打造德清金融服务信用信息共享子平台,探索将企业、个人、农户等各类主体纳入平台,丰富信易贷产品种类,实现政府、市场主体、银行机构三方协同,创造有利于守信主体更好发展的金融环境。

3.拓展信用惠民便企场景。鼓励各有关方面集聚市场、行业、社会的信用惠民便企资源。以吃、住、行、游、购、娱,以及就医、就学、就业等民生事项为重点,广泛调动各方资源,为守信个人提供优惠和便利,全方位提升守信个人获得感。积极推动银行机构、保险机构、担保机构、租赁公司等市场机构在展业

15

过程中为守信主体提供优惠和便利,提高信用便企的含金量。

(三)打好失信治理攻坚仗

1.加强行业失信问题治理。认真贯彻中央文明委《关于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的工作方案》,建立行业失信问题治理常态化机制。基于行业不良信息开展失信问题综合研判,对高发、频发失信行为实施预警,加强重点监管。加强不良行为主体警示约谈,推动整改自新。对符合条件的不良行为主体,积极引导信用修复,提升区域信用优良率。

2.加强失信行为修复力度。创造有利于失信主体信用修复的外部条件,加强信用修复培训,推动相关失信主体整改自新,将失信主体及时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信用修复承诺作为支持信用修复的重要条件。各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完善严重失信名单退出工作机制,支持整改自新后符合条件的严重失信名单主体有序退出。

3.加强失信案例核查。建立失信事件监测核查机制,重点解决政府在履职过程中无法及时发现失信事件的问题,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在线监测失信行为,将失信行为核查与部门职责紧密结合,推进依法核查、依法治理。及时将失信案例核查结果信息向社会公开,回应公众关切,防止失信事件发酵,造成恶劣影响。

五、实施六大工程

16

(一)实施省级信用县创建工程

以创建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县为契机,以推进信用法规建设为基础、以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共建为支撑、以构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为举措,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治化水平,全面推进示范创建数字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科学制定创建方案、细化落实工作任务,深入推进省级信用县创建工作,为实施数字化改革、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强有力信用支撑和保障。

(二)实施政务诚信建设工程

坚持以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取信于民,以行政行为的法律制度保障取信于民,以政府在信用管理中的更大作为取信于民,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和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着力提升政府公信力。深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招标投标领域、招商引资领域、政府债务领域、镇(街道)等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巩固“最多跑一次”改革、政府数字化转型成果,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优化行政监管和政务服务效率,切实降低行政复议纠错率、行政诉讼败诉率。加强公共事件监测预警、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能力建设,完善信息全流程公开披露机制。

(三)实施信用监测工程

1.实施镇(街道)信用监测工程。选择若干镇(街道),结合城市信用监测指标和镇(街道)实际情况,研究建立信用监测指标,开展试点。推动政府及其派出机构提升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率、区域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状况优良率,将拖欠民营

17

企业账款、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况作为监测指标给予重点关注。

2.实施行业信用监测工程。以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和绿色家居三大主导产业和地理信息、通用航空两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以信用监管、行业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失信主体信用修复等为主要内容,开展行业信用监测。

(四)实施信用示范创建工程

1.实施重大开放平台信用建设示范工程。以建设联合国全球地理信息知识与创新中心为契机,依托德清地理信息小镇大力推进地理信息企业信用建设,全面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地理信息企业信用优良率明显提升,全面树立良好信用形象,为德清县高水平举办联合国世界地理信息大会提供保障。

2.实施“信用+基层治理”示范创建工程。以村(社区)为单元,以信用集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打造宋市村、东衡村等“信用+基层治理”试点村(社区),推行村(社区)中教育体现诚信、文化融入诚信、生活蕴含诚信、服务恪守诚信、管理突出诚信等理念,实现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

3.实施街区和园区诚信示范创建工程。探索对街区商户实施诚信积分管理,打造东城时代等“诚信街区”,引导商户做出诚信经营承诺并在显著位置公开,定期组织开展街区诚信经营示范户评选,建设诚信街区治理平台,实时展示街区诚信经营示范

18

户、街区商户信用状况、消费者投诉处理状况等。发挥园区市场主体密度高、信用信息可得性强的优势,加强园区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创建一批信用示范园区。将市场主体信用状况作为园区招商引资、实施优惠政策的重要参考。

4.实施全域“信易游”建设示范工程。整合全县乡村旅游、民宿景区等各类旅游资源,构建全域“信易游”格局。深化莫干山精品民宿“诚信示范”建设,打造信用赋能全域高品质旅游创新模式。以“信易游”为牵引,推动吃、住、行、游、购、娱等各类信用惠民场景体系化,形成协同效应。

(五)实施生产流通消费领域信用建设工程

1.实施生产领域信用建设工程。以园区为载体,统筹推进三大主导和两大新兴产业集群企业信用建设,创建一批诚信示范园区、诚信示范企业。完善线上线下追溯体系,健全不合格商品公告和召回机制。强化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工程建设等重点企业安全生产信用建设,建立覆盖重点企业和重点场所的安全生产信用监管平台,实施分级分类、重点监管,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惩处力度,确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2.实施流通领域信用建设工程。完善交通运输和物流行业等流通企业信用信息记录和共享机制,加强超限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等重点领域失信问题治理,更好发挥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德清片区节点作用。建立网约车、外卖平台等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将信用监管嵌入行业管理全过程。针对运输、仓储等流通环节,分别制定信用考核评价标准,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3.实施消费领域信用建设工程。以平台电商、跨境电商、直播电商等线上新兴实体为重点,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信用信息公示和信用评价机制,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虚假宣传、网络传销,以及通过恶意刷单、恶意评价等方式伪造交易记录的违法失信行为。以夜间经济、商圈、街区、专业市场、农贸市场等为重要载体,大力推进商户信用建设,着力提升商户诚信经营意识,

19

建立健全消费者信息保护制度,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打响“放心消费在德清”品牌。探索建立预付卡消费经营者“跑路”预警预防机制。

4.实施信用应用区域一体化工程。推动“信用德清”积极融入“信用长三角”体系,聚焦协同监管、联合奖惩、个人信用分、“信易游”、人才流通等具体应用场景,制定出台跨区域信用信息共享、信用应用互认等方面的政策制度,深入推进长三角区域信用合作体系建设。

(六)实施社会民生保障领域信用建设工程

1.实施社会保障领域信用建设工程。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信用管理和行业诚信作风建设,推动创建诚信医院、诚信药店,加大对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各类参保人员的违规、欺诈、骗保等行为的惩戒力度。加强养老机构信用管理和行业诚信作风建设。完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评价,建立拖欠工资违法行为公示制度,落实欠薪处理责任制。完善企业、个人捐赠和志愿者信用激励机制,打击各类诈捐骗捐等失信行为,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2.实施教育领域信用建设工程。加强教师诚信建设,强化师德考评、发掘师德典型、讲好师德故事,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约束机制,着力解决师德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加大考试舞弊、论文抄袭等查处力度。推进公办学校、民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办学。

3.实施乡村信用建设工程。深化“生产服务、供销服务、信用服务”三位一体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建设。加强农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继续完善放心农副产品信用可追溯机制,开展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推广道德银行、整村授信等经验做法,优化农村金融生态。探索建立文明诚信档案,持续推进信用户、信用村(社区)、信用镇(街道)创建工作,树立“德者有得,诚信有福”的价值导向,弘扬乡村文明新风。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

充分发挥“信用德清”工作领导小组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组织、领导和协调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时跟踪总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展成效,全面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保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加大资金支持

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将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完善经费投入保障制度。加强对信用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工程实施等方面的资金支持。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约定等方式,加强与第三方机构合作,为科学决策、依法监管和高效服务提供保障。

(三)强化人才培养

配齐配强县级信用建设专门队伍,全面提升信用建设管理、服务和研究水平。加强对信用领域工作人员的能力建设,组织对信用建设专门队伍、行业信用管理人员和信用行业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或职业培训,提高相关人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建立完善信用专家和人才信息库,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加强信用专题研究,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智力支撑。

(四)强化责任落实

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建立信用满意度评估制度和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引入和发挥第三方机构作用,综合评估社会各界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满意度,真实衡量“信用德清”建设成效,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部门和镇(街道)进行表彰,对措施

21

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部门和镇(街道)进行通报批评,推动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安全管理

健全信用信息安全管理体制,加强信用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和安全防护能力建设,保护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健全完善信用异议、信用修复机制,提升信用信息质量,创造有利于不良信息主体整改自新的良好环境。

(六)加强规划宣传

加强规划解读宣传,系统宣传德清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工作举措,充分利用互联网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融媒体,及时收集公众意见、解答公众咨询。通过开设专栏、举办论坛等多种方式,鼓励各有关方面积极参与德清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2

抄送:县政府办。

德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