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德清县银龄讲学教师招募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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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德清县教育局 德清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银龄讲学计划工作的通知》(德教人〔2021〕82号)精神,现就德清县银龄讲学教师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21年德清县银龄讲学招募计划共8名(见附件1)。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县内优秀教师,以退休的校领导、教研员、骨干教师为主,原则上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可靠,师德高尚,潜心立德树人; 2.业务精良,曾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教学明星、教学能手、教坛新秀、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先进荣誉,或参加县级及以上课堂教学(基本功)比赛曾获奖的教师优先;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年龄一般在男63周岁及以下(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60周岁及以下(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到小学任教的应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到中学任教的应具有高级教师职称,退休不满3年的教师优先。 三、招募程序 1.报名时间与地点:2021年8月19日— 8月21日,各招募学校。 报名时需提交相应应聘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招募学校审核后,原件返还应聘教师):⑴《2021年德清县银龄讲学教师申请表》1份(附件2);⑵身份证;⑶教师资格证;⑷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⑸相应的先进称号、教学业务荣誉。 2.资格审查。招募学校对应聘教师进行资格审查,遴选确定拟入围教师名单。 3.组织考察。招募学校对入围教师进行考察,讲学教师须提供暑期体检报告。 4.公示名单。学校择优确定拟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5.签订协议。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招募学校与拟聘教师签订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每期不少于一学年,双方明确权利义务,鼓励考核合格的教师连续讲学,对不按协议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等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应及时解除服务协议。 6.上岗任教。招募学校安排银龄讲学教师上岗任教。 四、经费保障 银龄讲学教师服务期间原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相关讲学工作补助按《德清县教育局 德清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银龄讲学计划工作的通知》执行。 五、联系方式 德清县教育局组宣人事科:0572-8367916、8063783。
附件:1.2021年德清县银龄讲学教师招募计划表 2.2021年德清县银龄讲学教师申请表
德清县教育局 2021年8月19日
附件1: 2021年德清县银龄讲学教师招募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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