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局
当前位置: 首页
>站群导航 >县教育局 >政务资讯 >文件通知

德清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9-29 来源:德清县教育局

各级各类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1〕3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细则(试行)的通知>》(浙教师〔2016〕149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的通知》(浙教办师〔2016〕107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县2021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本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对象为2016年参加首次注册的教师;2020年新招录且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新任教师;暂缓注册(暂缓情形消失。暂缓时限为二年)的各级各类学校的在岗教师。

二、办理注册流程

(一)学校集中代办

1.网上申请:2021年9月27日-10月18日(10月1日至7日系统维护,期间网站访问和确认用户功能关闭),申请人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在“定期注册网报”栏目中登录(若首次使用,请先实名注册),登录后按系统提示进行定期注册、提交申请、学校可以统一打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

2.学校集中现场确认:2021年9月27日-10月22日。学校审核确认申请人的纸质相关材料(见附件3中学校集中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并用学校确认账号登录系统:https://queren.jszg.edu.cn,在系统中完成学校的审核确认工作。学校完成现场确认后,填写注册人员花名册(附件1中的两个表格)。

特别提示:

(1)学校应先查验资格证书原件,审核教师定期注册条件具备情况和纸质的注册申请表等相关纸质材料。

(2)请学校审核人员认真核对网报信息,如有错误应先让老师在网报的信息上进行修改,重新打印出正确的注册申请表,必须正确无误后再由学校进行系统中确认操作。(因学校确认之后系统中教师的各项信息将不能修改)。

(3)学校网上确认时,在“确认状态”中选择“材料齐全”;然后点击“提交”。学校系统中的确认工作请务必在10月22日之前完成,逾期就不能确认了。

(4)学校审核确认的纸质资料请一人一袋保存,学校负责做好本校的教师定期注册归档工作。 

3.学校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5日-10月29日。学校网上确认全部完成后,将注册人员花名册在校内公示。公示结束后,学校负责人在此次定期注册申请表上签字盖章。

(二)县教育局受理初审:2021年11月1日-11月16日。各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把申请注册教师的有关材料报送到县教育局(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号教育窗口)进行受理初审。学校提交材料清单如下:

1.XX学校办理教师资格首次注册与定期注册人员花名册(附件1)纸质一份,花名册电子版通过教育信息办公平台发送给行政许可科孙君娜。

2.《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签字盖章)。

3. 2021年教师资格注册培训学时统计汇总表(附件4)。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三)市教育局复核:2021年11月17日-12月1日。市教育局对全市申请注册教师的有关材料进行复核。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作出注册结论,合格人员办理注册手续,并在全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相关信息的填报。

三、其他事项

(一)调整疫情防控期间教师培训学分完成要求,近2年度按不少于24学分/年,原则上5年取得的培训学分应不少于264学分,对学分结构暂不作要求。

(二)填写《学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联系人名单》(附件2),并请各校负责定期注册工作的具体操作员加入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群:31957733(已发平台通知),原有的QQ定期注册工作群已解散。如工作组织实施中遇到问题,可与行政许可科联系。联系人:孙君娜,联系电话:551225,0572-8069705

                                        

 

                              德清县教育局

                            2021年9月26日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