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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521/2022-12968 | 发文时间: | 2022-01-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来源: | 文广旅体局 | 发布机构: | 德清县文广旅体局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德清莫干山国际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等3部门关于印发《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下支持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府直属各单位:
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下,支持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渡过难关,结合我县民宿行业发展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支持对象
德清县范围内证照齐全的民宿,莫干山国际旅游度假区范围内的度假酒店参照执行。
二、支持措施
(一)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民宿行业的金融支持
以德清农商银行、县农行、县工行、湖州银行德清支行为办理银行,新增不少于5亿元的专项贷款或授信,用于保障民宿行业融资需求。对符合信贷准入条件的民宿行业贷款结合实际经营情况给予利率优惠。对因疫情影响造成暂时还款困难的企业,银行机构可实行无还本续贷。在疫情期间,民宿行业的POS机及一码通等金融服务实行手续费减免或优惠。支持丰收互联等银行APP开辟民宿专区,免费提供线上推广。
(二)贷款贴息
对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民宿(酒店),在2022年期间存续及发生的贷款,县财政给予贴息支持,具体按照2022年实际支付利息的20%给予贴息,同一民宿(酒店)在多个银行贷款的,仅能享受单个银行贷款的贴息补助,单个民宿(酒店)享受贴息的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三)鼓励微改造精提升
鼓励民宿(酒店)对硬件、软件进行微改造精提升,对于进入微改造精提升项目名单的民宿(酒店),通过审核后按照民宿投资的20%进行补助,单个民宿最高不超过30万元(2021年微改造精提升的民宿(酒店)项目参照2022年执行)。鼓励民宿相关配套的业态发展,对于民宿发展支持力度大的项目、活动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按建设费用或活动费用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整。
支持打造“主题民宿”,丰富民宿业态和产品。对于新打造的主题民宿,实施年初申报,一年培育,年底验收的方式。培育成功后,每家补助5万元。
(四)发放消费礼包
安排专项资金发放民宿(酒店)旅游消费礼包,含消费抵扣、门票减免、住宿抽奖、康养疗休等内容,用于拉动民宿游客入住消费。可以通过与政府合作并具备一定流量的旅游销售平台,按照民宿不同的消费产品向游客发放消费抵扣券,引导消费者购买。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的民宿(酒店)取消补助资格,并追究责任。
(五)拓展营销市场
鼓励旅行社积极拓展县外市场,开发民宿疗休养、研学、会务等团队消费,对于旅行社再3月15日前引进县外疗休养团队或其他县外团队客源并入住民宿(酒店)的,将给予80元/人次的奖励;对于旅行社3月15日之后引进县外疗休养团队或在3月15日-4月底、11月-12月引进县外团队客源入住民宿(酒店)的,给予50元/人次的奖励。推出民宿(酒店)职工疗休养套餐,支持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县内民宿(酒店)安排工会疗休养。与携程、飞猪、小红书、订单来了、马蜂窝等深度合作,对民宿(酒店)产品进行包装宣传推广,提高曝光度。
(六)开拓民宿新冠肺炎疫情落地检的绿色通道
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下,落实民宿(酒店)客人新冠肺炎疫情落地检提前预约,在民宿集聚区的医疗机构设置若干专项监测点,配备专职检测医生,快速出具新冠肺炎疫情检测结果。
(七)鼓励做大做强限额以上民宿
对限额以上住宿餐饮在库的民宿(酒店),在落实贷款贴息、微改造精提升、发放消费礼包等政策时,给予一定额度的上浮奖励。贷款贴息按照2022年实际支付利息的25%给予贴息,单个民宿(酒店)享受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25万;符合微改造精提升补助条件的项目,按照投资额25%进行补助,单个民宿(酒店)最高不超过35万;落实发放消费礼包政策时,给予上浮原价5%的消费补助。
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政策享受期限为2022 年全年。文件内容由德清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解释。
德清莫干山国际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德清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德清县财政局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