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索引号: 330521/2022-00557 发文时间: 2022-01-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德耕保领〔2022〕2号 发布机构: 德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德清县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德清县2021年度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为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立耕地保护激励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基层保护耕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德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德政发〔2016〕30号)文件规定,按照村级申报、镇(街道)审核、部门考核的流程,制订了德清县2021年度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分配方案,经报县政府批准,现将德清县2021年度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分配方案进行公示,接受监督。若有异议,请向县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公示日期:2022年1月14日至1月20日。

  联系电话:0572-8060122。

附件:德清县2021年度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分配方案

德清县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月14日

附件:

德清县2021年度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分配方案

为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立耕地保护激励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保护耕地的主动性、积极性,全面提升我县耕地保护工作水平,根据《德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德政发〔2016〕30号),按照村级申报、镇(街道)审核、部门考核的流程,由县耕地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德清县2021年度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分配方案。

一、资金筹措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自然资源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资环〔2021〕22号),上级下拨我县省级耕地保护补偿资金865万,县财政配套641.29万元,总计1506.29万元。

二、申报情况

各镇(街道)共申报补偿面积342853.44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270265.55亩,一般耕地72587.89亩。

三、考核情况及资金分配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根据德清县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绩效考核要求,对各镇(街道)2021年度耕地保护绩效进行了考核,考核分数作为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发放的系数,各镇(街道)资金分配情况如下表:

序号

镇(街道)

补助资金(万元)

1

乾元镇

97.23

2

新市镇

295.01

3

钟管镇

253.45

4

洛舍镇

85.37

5

雷甸镇

86.16

6

禹越镇

121.99

7

新安镇

196.19

8

莫干山镇

72.71

9

武康街道

8.26

10

舞阳街道

91.80

11

阜溪街道

75.83

12

下渚湖街道

88.19

13

康乾街道

34.10

合计


1506.29

德清县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