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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521/2022-00557 | 发文时间: | 2022-01-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德耕保领〔2022〕2号 | 发布机构: | 德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为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立耕地保护激励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基层保护耕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德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德政发〔2016〕30号)文件规定,按照村级申报、镇(街道)审核、部门考核的流程,制订了德清县2021年度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分配方案,经报县政府批准,现将德清县2021年度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分配方案进行公示,接受监督。若有异议,请向县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公示日期:2022年1月14日至1月20日。
联系电话:0572-8060122。
附件:德清县2021年度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分配方案
德清县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月14日
附件:
德清县2021年度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分配方案
为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立耕地保护激励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保护耕地的主动性、积极性,全面提升我县耕地保护工作水平,根据《德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德政发〔2016〕30号),按照村级申报、镇(街道)审核、部门考核的流程,由县耕地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德清县2021年度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分配方案。
一、资金筹措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自然资源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资环〔2021〕22号),上级下拨我县省级耕地保护补偿资金865万,县财政配套641.29万元,总计1506.29万元。
二、申报情况
各镇(街道)共申报补偿面积342853.44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270265.55亩,一般耕地72587.89亩。
三、考核情况及资金分配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根据德清县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绩效考核要求,对各镇(街道)2021年度耕地保护绩效进行了考核,考核分数作为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发放的系数,各镇(街道)资金分配情况如下表:
序号 | 镇(街道) | 补助资金(万元) |
1 | 乾元镇 | 97.23 |
2 | 新市镇 | 295.01 |
3 | 钟管镇 | 253.45 |
4 | 洛舍镇 | 85.37 |
5 | 雷甸镇 | 86.16 |
6 | 禹越镇 | 121.99 |
7 | 新安镇 | 196.19 |
8 | 莫干山镇 | 72.71 |
9 | 武康街道 | 8.26 |
10 | 舞阳街道 | 91.80 |
11 | 阜溪街道 | 75.83 |
12 | 下渚湖街道 | 88.19 |
13 | 康乾街道 | 34.10 |
合计 | 1506.29 |
德清县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