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索引号: 330521/2022-00406 发文时间: 2022-01-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德政办发〔2022〕1号 发布机构: 德清县政府办公室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清县巡游出租车电动化改造和行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有关单位:

《德清县巡游出租车电动化改造和行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6

德清县巡游出租车电动化改造和行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巡游出租汽车电动化改造,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推进行业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保障亚运会和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8163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本级出租汽车行业深化改革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湖政办发〔20204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县巡游出租汽车电动化改造和行业体制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深化改革的精神,按照“政府主导、行业推动、协会牵头、市场运作”的总体要求和“电动化、市场化、融合化”的发展方向,从服务亚运、保障出行的需求出发,对县内现有的油气混动巡游出租汽车,全部更换为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厘清出租车产权、经营权关系,依法完善巡游出租车经营体制,探索推行出租车运力、运价市场改革,创新实施巡游车与网约车融合发展,建立符合我县生态文明特色的客运出租行业体系,确保我县出租车行业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巡游出租车电动化改造

1.明确巡游出租车电动化改造目标。按照绿色亚运、“双碳”战略和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巡游出租车到期更新,加快推进车辆电动化改造,确保2022630日前实现县内巡游出租车电动化全覆盖。

2.出台巡游出租车电动化鼓励政策。鼓励巡游出租车提前更新为电动出租车,对2022630日前更新的纯电动巡游出租车分别予以补贴。

1)平台运营补贴:按照《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清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德政办发〔202137号)执行,补贴对象为新购车辆;

2)车辆运营补贴: 参照市本级补贴标准,按照出租车更新到期时间分车辆固定补贴和未到期时间补贴两项,具体标准为车辆固定补贴1.6万元/辆,未到期时间按300/月补贴,补贴时间截止至2022630日,具体以上牌次月起算,补贴对象为原经营车辆。202271日起取消车辆运营补贴。

3.完善车辆充电配套设施。统筹推进社会充电服务设施联网整合,加快推进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规划建设,加快形成布局合理、管理高效的巡游出租车充电服务保障体系。

 4.择优选择车型和统一外观标识。发挥行业协会技术优势,比选各品牌车型技术条件、售后服务,择优确定车型和形象标识。

(二)完善巡游出租车市场化机制

1.加快巡游出租车经营权制度改革。围绕行业高质量发展目标,厘清巡游出租车经营权与车辆产权关系,降低运营成本,完善出租车企业经营管理机制,借鉴市本级改革经验,依法建立 “个人经营+第三方管理服务”经营模式,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动态调整、能进能出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

2.优化巡游出租车运价机制。推动巡游出租车运价市场化改革,建立完善巡游出租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优化运价结构,改善定价机制、简化定价程序。推广使用新型计程计价设备,优化设备功能,为运价改革提供技术支持。

3.健全运力动态调节机制。建立巡游出租车规模需求及行业发展动态监测机制,定期评估运力规模,建立运力动态调节机制,更好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使运力规模与市场需求相适应。

4.切实强化安全生产保障。落实巡游出租车经营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个体巡游出租车经营者的安全管理应当纳入符合资质条件的第三方安全服务公司统一管理。

(三)推动巡游车与网约车融合发展

1.推动巡游出租车运营方式融合。引导网约车平台为巡游车提供网约服务,建立公平派单机制和多元化平台服务,利用互联网技术更好地构建平台和驾驶员运营风险共担、利益合理分配的经营模式。

2.推动信息化监管服务融合。建立和完善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强化行业经营服务的数据采集、统计分析及监管应用,为公众出行服务以及行业监管需求提供技术支撑。

3.推动服务基础设施融合。推进高铁站、汽车站、商贸区、学校、医院、旅游景点等大型公共场所和客流集散地出租车停车区建设,为乘客出行和出租汽车运营提供便利。

4.切实保障行业稳定健康。发挥行业协会积极作用,及时化解行业不稳定风险因素,解决驾驶员队伍的实际困难和合理诉求,保障驾驶员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三、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112月底前,协调出租车经营企业与承运人的关系,落实纯电动车辆选型前期准备工作,调查充电配套设施布局,制定补贴政策和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1月—20226月,完成充电配套设施建设,引导出租汽车经营权确权,完成纯电动车辆购置,实施巡游车“网约+”升级。

(三)完善规范阶段。20226月后,改革巡游车运价机制,完善平台监管模式,健全运力动态调节机制,推进业态融合发展。

四、职责分工

县委宣传部:负责出租车电动化改造、行业体制改革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县委政法委:负责涉及出租车电动化改造和行业体制改革的平安稳定工作。

县信访局:负责涉及出租车电动化改造和行业体制改革的信访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出租车运价动态调整工作。

县经信局:负责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综合协调,负责落实纯电动出租车平台运营补贴。

县公安局:负责纯电动出租汽车车辆上牌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纯电动出租汽车运营补贴及出租车电动化改造及体制改革的资金保障工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出租汽车服务区、专用充电站规划选址及用地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出租汽车电动化改造和体制改革的牵头协调,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出租车确权后个体化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办理。

县税务局:负责出租汽车电子发票的推广和税务登记证的重新发放。

县建发集团:负责完成出租车配套充电设施的建设,出台出租车充电优惠措施和保障制度。

县交通水利集团:负责加快推进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落地运营及长运出租车确权相关问题。

武康街道:负责武兴出租汽车公司与个体的确权问题。

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出租车电动化改造和行业体制改革实施工作。

县道路运输协会:负责牵头选定纯电动出租车品牌和车型,出租汽车统一外观标识及“德清出租车LOGO”形象标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德清县出租车电动化改造和行业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推进整体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交通运输部门要统筹做好电动化改革推进和行业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电动化改革工作的实施,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改革工作。

(二)强化保障措施。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统筹相关专项资金支持巡游车电动化更新。加强用地保障,加快推进出租车综合服务区规划建设,切实解决出租汽车驾驶员在停车、就餐、如厕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三)维护行业稳定。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对出租汽车电动化改造和行业体制改革的意义、办法、注意事项等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发挥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努力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者和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和配合,确保出租汽车电动化改造和行业体制改革平稳有序。

附件:德清县出租车电动化改造和行业体制改革工作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德清县出租车电动化改造和行业体制改革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陈永明

副组长:沈清(县政府办公室)杨剑炜(县交通运输局)

成员:朱华(县委宣传部)徐航(县委政法委)

  凌冰(县信访局)邱敏(县发改局)

  尤晓春(县经信局)刘海忠(县公安局)

        俞明耀(县财政局)沈海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吕建强(县交通运输局)方义红(县市场监管局)

        俞笑梅(县税务局)沈莉莉(县建发集团)

        陈建华(县交通水利集团)熠(武康街道)

        沈云珏(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吕建强兼任办公室主任。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队。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