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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521/2022-17908 发文时间: 2022-12-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德政办发〔2022〕74号 发布机构: 德清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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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清县关于设立质量金鼎奖实施方案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府直属各单位:

《德清县关于设立质量金鼎奖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230

德清县关于设立质量金鼎奖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质量(杭州)大会贺信精神和党的二十大关于建设质量强国的要求,全面深入推进质量强县建设,激励广大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创新,坚持走质量提升之路,不断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争创省政府质量奖、中国质量奖奠定坚实的基础,扩大德清质量影响力,经研究,决定设立德清县质量金鼎奖。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奖励范围

通过品质技术方法创新、质量管理方法创新、过程控制方法创新、质量安全与生态环保创新、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质量改进方法创新等解决“卡脖子”质量问题成效卓著的企业。每年奖励不超过2家。

二、奖励方式

(一)在县相关大会上颁发质量金鼎、证书,每家奖励50万元。

(二)对企业质量提升投入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50万元)。质量提升投入补助额度如下:

1.项目实施期用于质量提升技改设备或检验检测设备投入的,按1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项目实施期用于质量提升的研发、软件投入和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体系)的费用分档定额给予补助,对当年实际投入5万元20万元(含)的,按15%给予补助;对当年实际投入20万元100万元(含)的,按25%给予补助;100万元以上的按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评审标准

德清县质量金鼎奖授奖根据申报企业的质量攻关成果、质量创新模式、产品质量水平、对行业质量提升的推动作用及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综合评定。评定基本标准:

(一)已获市政府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优先。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质量第一”的核心价值观较强。

(三)企业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健全。

(四)企业有专项资金投入,通过自主研发、联合协作或社会公益用于质量攻关、质量创新等质量提升项目的研究开发或技术改造,取得突破性进展,并提出了质量管理新思想、新观点、新概念。

(五)企业科技含量、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在促进行业质量提升具有很强的示范带动作用,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原则上企业通过质量提升,降损增效3000万元以上,新增税收300万元以上。

(七)出现重大质量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税收违法事件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评审机构

成立德清县质量金鼎奖评审委员会承担德清县质量金鼎奖评审工作职责,由分管副县长担任评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县市场监管局局长担任,成员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组建由全国知名质量领域权威专家组成的评审组,依据评审标准进行审查工作。

五、评审程序

(一)组织申报。发布通知通告,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在自愿基础上,按照评审标准进行自我评价,提交申报书及有关材料。

(二)答辩会审。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答辩会审,答辩会审分为介绍环节和提问环节。

(三)立项发布。根据答辩会审专家意见,发布德清县质量金鼎奖争创企业名单。

(四)项目实施。企业按照项目计划推进实施,建设周期一般为半年,到期前半个月提出书面验收申请或者延期申请。

(五)评定验收。组织专家进行评定验收,验收结果分为通过与不通过。

(六)审查表决。县质量金鼎奖评委会对通过验收企业以投票表决的方式确定初选授奖企业名单。

(七)社会公示。通过的企业列为初选授奖企业,并在县级主要媒体上进行公示。

(八)审定批准。拟授奖企业名单提请县政府审定批准。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健全工作机制。德清县质量金鼎奖是推进质量提升攻坚行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样板地的重要抓手。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统筹谋划,建立健全制度,不折不扣抓好工作任务落实。

(二)积极发动,确保高效实施。积极引导优势企业参与德清县质量金鼎奖评选活动,鼓励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科技力量联合开展质量诊断、质量攻坚等活动,有组织有计划地认真高效实施好德清县质量金鼎奖项目。

(三)加强宣传,形成鲜明导向。获奖企业在全县重要大会上由县主要领导颁发质量金鼎。获奖企业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持续提升质量水平,始终保持标杆形象。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获奖企业先进经验和重大成果,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

七、附则

本方案涉及补助政策如与县内其他政策冲突或重叠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进行补助。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2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