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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521/2022-10671 | 发文时间: | 2022-04-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德科〔2022〕6号 | 发布机构: | 德清县科技局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高新区科技局、经开区、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
根据德清县人民政府印发的《德清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德政发〔2021〕39号),为保障政策精准落实,促进市级实验室建设,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引育优秀科研人才,县科技局研究制定了《关于<德清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市级实验室奖励资金的实施细则》,现在印发给你们。
附件:关于《德清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市级实验室奖励资金的实施细则
德清县科学技术局
2022年4月11日
附件
关于《德清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市级实验室奖励资金的实施细则
为规范市级实验室奖励资金拨付工作,保证政策精准落实,根据德清县人民政府《德清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德政发〔2021〕39号),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市级实验室是指经湖州市科学技术局认定的市级实验室,包含市实验室、市级重点实验室两类。对首次认定的市实验室,给予30万元奖励,经考核为优秀、良好、合格类别的,再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对首次认定的市级重点实验室,给予20万元奖励,经考核为优秀、良好、合格类别的,再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
本细则由德清县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