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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培康学校2022年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 2022-05-24 来源:德清县教育局

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政策,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报名对象

(一)学前段及义务教育段

1.学前班:年满5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持有三级及以下本县残疾证的适龄儿童。

2.一年级:年满6周岁(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持有三级及以下本县残疾证的适龄儿童。

3.有基本生活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无严重攻击性行为,无精神疾病、传染病及其它重大疾病。如有需要,监护人须到校陪读。学生预录后试读一个月。

(二)职业高中段

1.年龄在15-17周岁,持有本县残疾证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2.有独立生活和学习的能力,无攻击性行为,无精神疾病、传染病及其它重大疾病。学生预录后试读一个月。

二、招生人数

学前及义务教育段8人,职业高中2人。

三、报名和录取办法

1.符合招生条件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由监护人陪同到本校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间:6月11日8:00至16:00;报名地点:德清县培康学校(武康街道牌楼路48号)。报名当天,学校对所有报名学生现场逐一进行能力评估。

2.报名时需随带以下材料: (1)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学生本人残疾证、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户口簿复印户主、父母及子女各页)。(2)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含在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或浙江大学附属儿童医院鉴定的韦氏智力评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智力障碍学生提供适应行为评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自闭症学生提供自闭症行为评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630日前结合评估组和县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的意见,给予每位学生教育安置建议。

四、其它事项

1.报名时如实告知孩子的具体情况(如病史、生活习性等)。

2. 咨询电话 0572-8827203或15067234566(县政府网564566),联系人林老师。

3. 本招生简章由学校负责解释。

4. 对于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适龄智障儿童(未满14周岁)无法在普通中小学继续进行随班就读,根据学校的班额与学生的实际情况再进行转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德清县培康学校

    2022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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