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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521/2022-17470 | 发文时间: | 2022-06-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来源: | 德清县政府 | 发布机构: | 德清县人民政府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一、起草背景
从近两年我县征兵工作形势看,大学毕业生征集难的现实问题十分突出,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春季征兵,大学毕业生征集比例均未达标,严重影响了征兵五率考核。为有效提高我县征兵质量,尤其是大学毕业生征集比例,进一步落实浙司联〔2016〕7号《浙江省大学生征兵工作实施办法》和浙政发〔2012〕93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征兵工作意见》等文件中明确的相关激励鼓励政策的刚性落实,研究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形成过程
为做好我县《实施意见》起草工作,2月中旬,我部召开了专武干部例会,听取了基层武装部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其后与吴兴区、南浔区等已经出台相关激励政策的单位进行了交流学习,并多次与县委编办、人社局、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商议,听取意见和建议。《实施意见》初稿形成后,我部内部进行了多次商讨,并召开部党委会议,专题研究,进行修改完善。先后两轮书面征求各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等17个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共收到意见和建议17条,均进行了认真研究,最终形成《德清县关于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的实施意见》。
三、主要内容
关于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的实施意见主要包含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准确把握《实施意见》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适应国防和军队改革新形势新要求,聚焦服务部队战斗力建设,着眼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建立健全大学生入伍优待优惠政策体系,鼓励更多大学生特别是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为实现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第二部分:明确《实施意见》激励对象
德清县入伍的大学生。
第三部分:强化《实施意见》政策激励机制
(一)实施定向招考。每年安排1个事业单位、不少于5个国企正式员工、机关编外人员等岗位,面向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
(二)发放特别奖励金。大学毕业生服义务兵役期间,每月发放1000元特别奖励金,此项金额约每年150万元。
(三)发放视力矫正补助。大学毕业生发放单眼2000元、双眼手术4000元的视力矫正补助,此项金额约每年20万元。
(四)落实大学生创业就业补贴。按照德清县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进一步扶持大学生就业创业实施意见配套实施办法的通知》(德就创联发〔2018〕1 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的通知》(德就创联发〔2019〕2 号)两个文件的精神,在规定范围内予以补助。
第四部分:确定《实施意见》工作要求
主要是从加强组织领导、准确把握政策、加大宣传力度三个要求实施。
第五部分: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同时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院校毕业生,参照全日制大学专科毕业生落实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优惠政策,自2021年9月起施行。
解读单位:德清县人民武装部
负责人:孟司同
联系方式:13255720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