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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521/2022-13007 | 发文时间: | 2022-06-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来源: | 本站发布 | 发布机构: | 德清县建设局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建设工程项目的消防申报资料受理、现场消防验收等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大。在各阶段涉及的规范文件众多、专业技术性广,因此在相关环节中也易存在各类疑问。
下面,
我局整理了十个消防申报
受理阶段中遇到的共性疑难点,
给大家解答一下吧。
答复:补办规划许可证及消防验收(备案)手续的,以规划许可证面积为准,超出规划许可证许可面积的属于违章面积,我局不予以认可;原已有规划许可证,仅补办消防验收(备案)等后续手续、相关证件面积又不一致的,应提供规划核实确认书, 以规划核实确认书面积为准。
答复:装修项目按法律法规要求需要提供原建筑消防验收意见书或98年前的相关证明,原消防验收意见书及相关证明中的建筑高度可认为是消防建筑高度。
答复:莫干山景区由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管理,可由景区管理部门出具建造年代、装修时间等相关证明。因景区内建筑大都年代较久,且装修投资额度的认定有一定难度,建议无需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也应提供房屋及装修安全鉴定报告(包括房屋结构安全、装修质量的安全鉴定)。新装修项目应按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办理装修工程的施工许可证。 答复:装修所在建筑未竣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前申报的内装修项目,由其所在建筑性质和规模决定该内装修项目(一次装修)是否属于特殊建设工程。装修所在建筑已经竣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合格的,按该次申报内装修项目(二次装修)的类别和面积决定该项目是否属于特殊建设工程。例如,某十万平方米的万达广场消防验收前,其内部一个一百平方米的奶茶店装修工程(一次装修)属于特殊建设工程,广场营业一年后,新招商一家一百平方米的奶茶店,其装修工程(二次装修)属于备案抽查的一般工程。
答复:2017年开始,全省实行第三方图审改革,2017年5月1日后立项的建设工程均由第三方图审公司进行图审。原设计备案凭证内容不够具体的,可与规划许可证、规划核实确认书、房产证、设计文件等相关材料相互核对印证。17年改革后第三方出具的消防审查合格书内容不够具体的,应及时修改完善。
答复:新装修项目应按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办理装修工程的施工许可证。原图纸没有标记消防高度的,以原建筑消防验收意见书为准。
答复: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要求需提供施工许可证的,应提供所申报建设工程的施工许可证,如有附件应一并递交。
答复:原设计单位已经注销的,由同等资质设计单位出具相关变更图纸;原设计单位变更名称的,一般由变更名称后的设计单位继续出图,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答复:需提供原验收合格的相关竣工图纸。
答复:该工程是对700平方米的建筑进行改建,应按700平方米确定为特殊建设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