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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521/2022-12990 | 发文时间: | 2022-06-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来源: | 新安发布 | 发布机构: | 新安镇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新安镇渔业养殖尾水治理长效运维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新安镇渔业养殖尾水治理长效管理,保障尾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改善农村水域生态环境,巩固“五水共治”成效,促进美丽新安建设,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以“治理效果佳,生态环境美”为目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运维管理,做好治理点设施管护、绿化养护、周边环境保护等工作,切实构建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渔业产业生态环境体系,实现尾水治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养殖尾水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
二、工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负责
渔业养殖尾水治理系统运维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实行“镇、村、养殖户(养殖场)”三级管理模式,落实主体责任,明确管护职责和内容。镇为尾水治理长效运维监督主体,负责制定落实运行维护管理细则,开展日常监管和考核工作,指导督促行政村,建立、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切实落实运维工作。实行“季考、年考”相结合的专项考核方式,考核结果与“五水共治”考核亮牌挂钩,强化奖惩问责制。各行政村为尾水治理长效运维管理主体,全面负责行政村所属区域内尾水治理点的设备设施运行、管护,确保治理效果。同时要落实各治理点专管人员,建立日常运管制度,签订管护协议,定期开展日常巡查考核,巡查考核结果与管护人员日常管理工资挂钩。养殖户为尾水治理长效运维实施主体,要主动承担土地租金和处理池日常电费等资金支出,自觉将养殖尾水纳入尾水处理池,严禁尾水未经处理直排。对于不达标、超标排放、偷排漏排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倒逼治理点规范运行。对不配合、不支持渔业尾水治理和长效运维的养殖户,鼓励村级管理单位(电表业主)对养殖户采取断电等强制措施。100亩以上的规模养殖场要落实专人进行自行管理,必须确保尾水处理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二)细化内容、加强管理
建立运行维护管理记录制度。各行政村和管护人员要做好运行维护的相关记录,主要包括:日常运行维护管理记录、设施设备故障、维修、改造记录和水质观察记录。同时治理场(户)、集中治理点须设置治理标牌,包括治理点名称、区域分布、治理流程、维管人员、联系电话和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1、排放水渠道(管道)。尾水治理系统专管人员要定期对尾水排放渠道(管道)等相关设施进行全面的巡视检查,定期对杂草、杂物进行全面清理,防止渠道(管道)的堵塞,对渠道渠道(管道)中出现的堵塞、破裂、损坏等异常现象,尽快处理和修复,对出现较严重的如管道断裂、渠道坍塌等可能影响尾水排放系统正常运行的问题,专管人员应及时上报行政村,行政村应及时组织力量进行修复,镇要加强服务指导。
2、沉淀池。专管人员要定期对沉淀池进行巡查,确保沉淀池功能正常运行,防止将沉淀池被挪作他用,同时确保沉淀池内水生植物生长良好,密度适中,发现水生植物过少应及时上报行政村,并安排补种,同时及时清除沉淀池内垃圾和漂浮物等,夏季要防止藻类爆发,冬季需对无法过冬的植物及时进行捞除,防治植物腐烂影响水质。
3、过滤坝。专管人员要定期对过滤坝进行检查,及时清理垃圾杂物,防止过滤坝堵塞,如发现过滤坝出现沉降、坍塌等情况,需及时上报行政村,行政村应及时组织力量进行修复。
4、曝气池。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风机运行情况,检查曝气头(曝气管)有无堵塞,定期检查电力设备,保障运行安全,同时避免风机淋湿、被盗等情况发生。对曝气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出现故障时,应及时上报行政村进行维修或更换,确保曝气池正常运行。
5、生物净化池。专管人员要定期对生物净化池进行巡查,检查净化池内水生植物、洁水鱼类(鲢、鳙鱼等)的生长情况,定期补种补养,适时捕捞,保持合理密度,确保水质达标。
6、水质检测。定期对尾水治理系统进出水水质进行观察记录,并定期进行检测,发现异常应及时排查检修,重点监测化学需氧量(CODMn≤25mg/L)、总磷(TP≤1.0mg/L) 、总氮(TN≤5.0mg/L)等三项指标,确保治理效果。
(三)创新模式、科学管理
按照“权属清晰、分级负责”和“谁受益、谁所有、谁管理”的原则,创新模式加强日常管理,做到四个确保:一是确保沟渠畅通,养殖尾水应纳尽纳。二是确保尾水治理池设施设备运行正常。三是确保治理池周边绿化、水生植被养护到位。四是确保养殖尾水达标排放。一是积极推行尾水治理“塘长制”“片长制”“ 池长制”等新型管理模式。各行政村要以治理池(塘)为单位,或以一个片区为单位,明确一名管理人员,建立塘(池或片)长负责制,对尾水治理池的日常管理进行巡查监督。同时将塘长制纳入河长制考核,进一步强化巡查监督。二是积极探索远程监管机制。利用现代物联网技术,通过在线监控、水质监测、智能曝气等技术,做到远程智能管控。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行政村要建立村级尾水治理长效管理小组,以村主任为组长,水产专管员、村民小组长等为成员,村级管理小组定期对本村区域内治理点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解决管护人员发现的问题,确保设施运行正常。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长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镇域内尾水治理的长效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督促各行政村、规模养殖场(户)开展日常巡查与管护,加强对治理点长效管理机制的监管。同时加强技术指导,节约管理成本,提高管护效率。特别是在渔业养殖尾水排放高峰期,各行政村要每天进行巡查管理,加强同养殖户沟通对接,确保养殖尾水应纳尽纳、设备设施运转使用。
(二)加强资金筹措
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采用养殖户(受益方)出一点、村委保障一点、政府整合一点的方式,按5:2:3比例筹集资金,确保长效管理资金到位。行政村要保障长效管理资金,鼓励养殖户采用自筹形式,承担土地租金、电费、养殖补偿等费用,或由村级组织向养殖户收取管护费用(具体收取标准由各行政村根据实际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收取的管护经费由村级组织保管,做到专款专用,定期向村民及养殖户公示公开。规模自治养殖户自行负责日常尾水治理运维等费用。
(三)加强舆论宣传
加强宣传力度,结合美丽乡村、美丽田园等项目建设,通过分发宣传手册,利用农民信箱、微信等网络载体,提升养殖户环保意识。鼓励养殖户转变养殖模式,进一步调整养殖空间,优化养殖布局,引进、推广效益明显、符合市场需求、品种新、污染少的养殖新品种,严禁新开鱼塘或转化养殖黑鱼等污染严重的养殖品种。突出尾水治理点长效管理运维的重要性,推进水产养殖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新安镇渔业养殖尾水治理长效管理考核细则
新安镇渔业养殖尾水治理长效管理考核细则
项目 | 考核内容及计分方法 | 分值 |
组织保障有力 (10分) | 成立渔业养殖尾水治理村级管理小组,落实管理成员,明确管理职责。 | 4 |
筹措专项管护经费,落实资金保障。管护经费专款专用,定期公示公开。 | 4 | |
加强宣传和引导,开展自评自比,学习交流,相互促进。形成人人参与、户户有责的氛围。 | 2 | |
管理机制有效 (70分) | 每个治理点落实人员管理,签订管护协议,设立管护责任标牌。 | 10 |
管理成员管护到位,治理设施运维正常,治理成效明显,水质达标排放(或回用)。写好管理手册。 | 40 | |
村级管理小组成员定期巡查做好巡查记录,网格化管理责任落实,监管到位。及时解决治理设施运行等方面的问题。 | 20 | |
监管力度强劲 (20分) | 加强治理点水质检测,禁止水质超标排放,发现超标排放的,一次扣5分,被上级部门查处曝光,该项不得分。严控直排、漏排、偷排等现象,发生一次扣10分,发现两次及以上,该项不得分。情节严重或被上级查处曝光的,实行一票否决。 | 20 |
其他加分项 | (1)在长效运维管理中有创新模式和举措的,酌情加分; (2)召开县级以上现场会或被县级以上媒体正面报道的,每次加5分。 | |
说明:以尾水治理点为考核单元,每季度抽查得分,作为镇对村“五水共治”考核依据之一。分值在90分及以上得满分,80分及以上扣10%,70分及以上扣20%,70分以下不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