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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521/2022-12311 | 发文时间: | 2022-06-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德政办发〔2022〕34号 | 发布机构: | 德清县政府办公室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高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府直属各单位:
《德清县投资项目涉审中介服务机构评价管理服务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4日
德清县投资项目涉审中介服务机构评价管理服务办法
根据《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清县打造最优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德政办发〔2022〕 23号)文件要求,为加强德清县投资项目涉审中介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涉审中介机构”)管理服务,规范涉审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执业行为,构建竞争有序、服务高效、诚实信用的涉审中介服务市场,为项目双进双产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浙江省市场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66号),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归口管理。各类行业主管部门应根据监管要求、行业特点、社会需求,分类制定涉审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对从事不同服务领域的涉审中介机构依法开展归口管理,推进涉审中介机构服务规范化和信用管理科学化。
信用赋能。为涉审中介机构建立信用档案,将行业主管部门分类监管评价结果与涉审中介机构信用挂钩,构建统一、规范、透明的全县涉审中介机构监管评价信息公示平台,实现涉审中介机构考评结果和信用状况信息双公开。
合力推进。各部门加强协调沟通,形成纵横联动、协同监管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各部门监管作用,注重发挥各行业组织和社会力量协同监督作用,形成部门监管、信用评价、社会监督、行业自律、法治保障的涉审中介机构监管体系,共同推动全县涉审中介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评价管理服务对象
根据国务院及省政府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和服务事项的有关要求,将涉及投资项目审批的中介机构作为行业监管和信用管理的重点,主要包括所有在我县域范围内参与投资项目审批服务过程,并提供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监测、运维、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有偿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类涉审中介机构(详见附件2)及其从业人员。
三、部门工作职责
(一)行业主管部门
1.制定评价细则。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行业涉审中介机构的评价细则,并积极运用投资在线3.0平台,线上线下结合,联合项目(业主)单位一起对涉审中介机构进行全方位的动态评价。
2.归集信用信息。归集和完善涉审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记录。
3.组织评价排名。负责对本行业涉审中介机构每季度进行一次评价排名,评价最高分与最低分分差不得低于15%,分值相同率不得高于30%。评价排名情况要事前征求发改部门意见,并将评价排名结果于该季度次月10日前报送发改局。
4.做好日常服务。切实做好涉审中介机构的服务工作,帮助解决涉审中介机构在服务投资项目审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每年举办培训会议,积极培育涉审中介机构做大做强。
(二)县发改局
1.建立星级管理。按照评价结果排名,做好星级评定,并将评价结果于该季度次月15日前报送至县政务办。
2.完善信用档案。归集和查询涉审中介机构的信用记录,作为中介机构信用基础分的依据。
3.实施奖惩制度。联合财政局(国资办)、公管办等部门研究指导行业主管部门涉审中介机构“服务优、信用好”联合激励和“服务差、信用差”联合惩戒制度。
(三)县政务办
1.牵头召开会议。牵头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指导、协调、督促全县涉审中介机构评价管理服务工作。
2.建好网上超市。搭建好中介服务网上超市,建设统一、规范、透明的全县涉审中介机构监管评价信息公示平台,实时汇总和发布涉审中介机构考评结果和信用状况信息。
3.加强工作督查。牵头做好涉审中介机构星级激励以及惩戒应用等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汇总。
四、评分要求及应用
(一)评分细则。评价细则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分类别制定,并从服务态度、服务收费、服务效率、服务质量、信用信息等方面进行评价,同时负责组织项目(业主)单位的评价工作。其中项目(业主)单位评价占40%,行业主管部门评价占60%。中介机构经营多种业务涉及多个主管部门的,应由多个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分类别评价排名。
(二)星级激励。县发改局按评价排名,按类别将涉审中介机构评定为五星(30%)、四星(50%)、三星(20%)。名单每季度在网上中介超市平台及县政务大厅等平台予以公示。根据星级评定情况,适时推出红黑榜。
(三)奖惩应用。对评定为“五星”的涉审中介机构,在办理行政许可审批过程中,依法依规给予优先办理等服务;在日常监管中,减少抽检和检查频次;推荐参加服务行业年度先进评比;鼓励国有投资项目(业主)单位对评定为“五星”的涉审中介机构进行支持激励。采购限额以内的,可直接在网上中介超市委托。采购限额以上的,可在评审办法中予以增加相关评分分值。
对评定为“三星”的涉审中介机构,在办理行政许可审批过程中,对其提供有关资料、报告等予以严格审核;在服务行业年度先进评比中不予推荐;在日常监管中,增加监管频次,加强现场核查;国有投资项目,不建议项目(业主)单位委托相关业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德清县涉审中介机构评价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文斌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务办,建立日常工作协调和推进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压实部门责任
县政务办负责牵头全县投资项目涉审中介服务机构评价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工作推进。县发改局做好信用信息查询和评价星级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作联动,共同推动本办法落到实处,实时研究解决推进工作中的问题,总结评估实施情况并适时更新。
(三)强化督查考核
领导小组定期会同相关部门适时督查,将各部门监管评价落实情况纳入县优化营商环境考评范围,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根据各类涉审中介机构信用状况、监管评价信息,加强日常分类监管,建立投诉受理监督机制,鼓励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对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监督。
本管理办法由德清县涉审中介机构评价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德清县涉审中介评价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德清县投资项目涉审中介服务事项表
附件1
德清县涉审中介评价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张文斌
组员:陈旭明(县委政法委)宣坚锋(县发改局(经合中心))
姚新乔(县应急管理局)钱伟国(县财政局(国资办))
邱芳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唐 捷(县建设局(人防办))
杨剑炜(县交通运输局)侯海明(县水利局)
朱海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李洪权(县气象局)
陈强(县审计局)张铧(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
沈王英(县工商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务办,姚文忠兼任办公室主任,盛玄、姚熠、倪建国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德清县投资项目涉审中介服务事项表
序号 | 行业主管部门 | 涉及中介事项 | 中介管理办法 | 监管平台建设情况(国家/省/市/县) | 是否纳入信用监管 |
1 | 县发改局 | 项目申请报告编制 | 无 | 无 | 否 |
2 | 项目建议书编制 | 无 | 无 | 否 | |
3 |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无 | 无 | 否 | |
4 | PPP 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 无 | 无 | 否 | |
5 | 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编制 | 无 | 无 | 否 | |
6 | 县政务办 | 招投标代理 | 《湖州市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及其 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 无 | 是 |
7 | 县自规局 | 联合测绘报告编制 | 无 | 省 | 是 |
8 |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 | 国务院令《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国土资源部令《地质勘查资质分类分级标准》 | 无 | 无 | |
9 | 建设用地范围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 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 无 | 是 | |
10 |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表)编制 | 无 | 无 | 是 | |
11 | 规划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报告 | 无 | 无 | 无 | |
12 | 林木采伐作业设计文件或林木采伐情况说明文件和编制古树名木迁移保护方案编制 | 无 | 无 | 是 | |
13 | 土地勘测定界 | 无 | 省 | 是 | |
14 | 县建设局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 1、《消防法》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4号)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7号) 4、《关于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的实施意见》(浙建(2017)6号) | 市级 | 是 |
15 | 民用建筑节能审查 | 无 | 无 | 无 | |
16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备案 | 无 | 无 | 无 | |
17 | 工程监理 | 《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 省 | 是 | |
18 | 工程结算审计 | 无 | 无 | 否 | |
19 | 工程设计 | 无 | 无 | 无 | |
20 | 县交通局 (公运) | 涉路施工安全技术评估 报告编制 | 无 | 无 | 无 |
21 | 县气象局 | 防雷装置检测 | 无 | / | / |
22 | 施工图设计审查 | 无 | / | / | |
23 | 建设项目雷电灾害风险评估 | 无 | / | / | |
24 | 县水利局 | 水土保持方案 | 无 | 无 | 无 |
25 | 涉河建设项目 | 无 | 无 | 无 | |
26 | 水资源论证 | 无 | 无 | 无 | |
27 | 县应急管理局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除港口外) | 无 | 无 | 无 |
28 |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 设施设计审查 | 无 | 无 | 无 | |
29 | 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无 | 无 | 无 | |
30 |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无 | 无 | 无 | |
31 |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无 | 无 | 无 | |
32 | 县政法委 | 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 | 《关于加强对第三方风险评估机构行业监管和业务指导的工作指引》 | 省级 | 县级无权限,由浙江省社会风险评估促进会制定和开展工作。 |
33 | 县建设局 | 人防设备质量检测 | 《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管理细则》、《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管理实施办法》 | 无 | 是 |
34 | 县文广旅体局 | 考古调查勘探 | 无 | 无 | 否 |
35 | 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9 号),及其配套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建设指南》(试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信息公开管理规定》(试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湖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全过程管理办法(试行)》 | 国家、市 | 是 |
36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技术评估(行政审批机关委托) | 《评估中心建设项目技术评估专家库管理办法》 | 国家 | 是 |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