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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关于公共场所卫生检测项目(任务B)的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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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22〕201号)文件精神,德清县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将开展2022年公共场所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现按照相关工作程序要求,对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区域范围:东、中部相关乡镇。 项目内容:公共场所(包含住宿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沐浴场所和其他公共场所),抽检顾客用品用具、水质、空气卫生质量。 具体检测内容详见附件。 二、检测机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应取得相关计量认证资质,能满足监督委托检测指标要求,并入驻德清县社会中介管理服务中心(德清商会大厦)以及湖州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已在我县正常开展业务工作。 三、其他事项 1.中标机构的现场采样及现场检测应按照德清县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的行程安排执行,并自行配备所需仪器及人员。 2.所有抽检样品应在规定时限内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 3.其他具体相关事项以正式合同或协议约束。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羊敏杰(办公室);戴天明(环境卫生监督科) 联系电话:0572-8821115;0572-8821027 联系地址:德清县武康街道后溪街233号
附件: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委托检测项目表 德清县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 2022年7月25日 附件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委托检测项目表
注:检验方法及评价标准按照国家现行相关卫生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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