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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企业、 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报送公示2022年度报告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1-03 来源:德清县人民政府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规定,现将我县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报送2022年度报告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报送对象

202212月31日前在德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都应当依法报送2022年度报告。


02报送时间

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的报送时间为20231月1日至2023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报送时间为20233月1日至20236月30日。

在法定报送期间内,各类报送主体应尽量按照上年度年报时间或市场监管部门的月度计划,合理安排时间,尽早报送。


03多报合一

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全省推行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的通知》(浙市监信〔2022〕6 号),自2023年1月1日起,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或浙江省电子税务局均可一次性全面完成税务年报和市场监管年报(含外商投资企业、海关管理企业年报)


04报送方式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网址:http://zj.gsxt.gov.cn进行填报。完整填报并提交成功即为完成年度报告,选择公示的信息依法向社会公示。年报信息在20236月30日之前可以自主修改,在此之后修改需经登记机关同意。已填报的年度报告信息和历次修改记录均依法向社会公示。

个体工商户可通过微信搜索关注浙江企业在线公众号报送年报(推荐),也可以使用手机下载“浙里办”APP报送年报。个体工商户完整填报并提交成功即为完成年度报告,选择公示的信息依法向社会公示。

 

05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规定: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公示年度报告、未依法公示即时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均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个体工商户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或者经营者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均会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补报年报后方可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年报信息和即时信息公示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通过后准予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受到市场监管部门的重点监督管理,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工作中,将依法受到限制或禁入。


0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填报《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书》,同时提交其他电子材料。由市场监管部门审查通过后,常驻代表机构需要贴花的,可持登记证、代表证到德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贴花。常驻代表机构年报信息不向社会公示。常驻代表机构未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吊销登记证


07电子营业执照申领方式

全县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可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报送年报,电子营业执照下载方式如下:通过扫描二维码或者微信、支付宝搜索“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负责人经实名认证后可使用小程序中的“下载执照”功能下载电子营业执照。

  

08法人数字证书申领方式

全县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也可以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公示系统报送年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http://zj.gsxt.gov.cn)选择“企业信息填报”—“年度报告”后点击“数字证书登录”—“e照通APP下载,扫码在线申领移动版数字证书。

法人数字证书申领使用中遇到问题可以拨打数字证书服务热线(4008884636)咨询。


09其他事项

为更好地服务企业年报工作,请在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后扫码关注浙江企业在线微信公众号,绑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联络员手机号码,可及时接收来自市场监管部门的年报等政务信息与通知。


温馨提示:

近期有不法分子向经营户发送诈骗短信,引诱点击短信链接(政府网址后缀不是com,是gov.)。县市场监管局温馨提醒广大市民和经营者们:

1. 市场监管局不会短信中发送网址链接要求企业进行未年报登录认证等操作;

2.市场主体年报方式请参见上述公告内容,认准官方网址和通道;关注绑定浙江企业在线,年报相关消息都会精准送达您企业;

3.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报送年度报告,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咨询电话

部门

联系方式(0572)

德清县市场监管局

8063316,8069683

德清县市场监管局直属分局

80814988080071

德清县市场监管局新市分局

8447371

德清县市场监管局乾元分局

8353810

德清县市场监管局钟管分局

84090888400387

德清县市场监管局雷甸所

8262035

德清县市场监管局洛舍所

8225872

德清县市场监管局新安所

8232156,8232335

德清县市场监管局禹越所

82550138237013

德清县市场监管局莫干山所

8298726、8035910

德清县市场监管局舞阳所

8178335

德清县市场监管局阜溪所

8177975

德清县市场监管局下渚湖所

8293215

德清县市场监管局康乾所

8017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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